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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中共党专制逻辑的28个命题(一)

张博树

作者按:本文根据我的《从五四到六四:20世纪中国专制主义批判》第一卷最后两章改写,几年前就曾发表于互联网,本无需再拿出来。但近来国内左风阵阵,大有越演越烈之势。习近平的“两个不能否定”令体制内外忧国忧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连篇发出的反宪政檄文,让人觉得似乎一夜回到了30年前;充斥了大量毛式语言的反腐败举措(诸如重弹“两个务必”、“作风”建设、“照镜子、洗洗澡”之类),更是在令人啼笑皆非之余,让世人生出无限慨叹!

“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这是马克思评论路易.波拿巴时说过的话。本文也引证了这句话用来说明中国共产党党专制体制的逻辑嬗变轨迹。然而,面对“十八大”以来中共新领导层的所作所为,我们又当说什么呢?还是把这篇旧文重新拿出来,权当给党国新旧大佬们上一课吧。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持极端主张的人,这28个命题的归纳也强调在历史的过程中理解历史,而不是简单的批判。它本来的意图是重塑史观,但面对当下现实,我希望这些文字也能对理解那些荒唐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党国现象,有所助益。

2013年7月17日于新泽西

 

本文试图勾勒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体制作为中国现代专制主义主要构造的基本逻辑。这项工作所依托的理论基础是我在另一个场合提出过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研究应该遵循的总体化原则(注1)。总体化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基础层面)是社会进化的一般逻辑公设和现代社会转型中制度现代化的普遍要求,包括宪政民主体制、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建构。第二个层面(中间层面)揭示文化传统对现代社会转型的影响,就中国而言,主要指延续数千年的皇权专制传统对现代社会转型的制约。第三个层面(现实层面)则是指经由俄国革命中介的马克思主义引进中国后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体制的现实构造。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全部秘密、它的复杂性和内部张力就体现在总体化上述三个层面的相互关系之中。

本文共分三节,前两节从总体化的现实层面谈起,分别讨论极权主义阶段和威权主义阶段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体制的逻辑定位及基本特征(注2),最后一节则把总体化三个层面的要素一并纳入研究,在那里,我们将获得理解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体制之意识形态根源、文化根源、它所造成的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制度扭曲、它的未来命运或演化趋势等问题的更广阔的历史视界。

中共一党专制体制的逻辑定位

20世纪发生的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曾聚集了一代人的梦想,不仅是强国之梦,更是社会改造之梦。社会改造的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革命”(作为手段)和走向“无阶级社会”的远景(作为目标)。虽然严格地说,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方面的成功并不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结果,但这并没有否定党的领袖们确实在按照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勾画“新社会”发展的蓝图,也没有否定列宁主义的政党组织形式和政权建构模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和模仿的基础摹本。

然而,如果说俄国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在一个兼具东方专制色彩的欧洲民族结出的异样果实,那么中国革命更是在一个古老得多的、更纯正更典型的东方民族中嫁接西方激进理论的结果。这个嫁接所蕴含的悖谬与不幸,它所造成的巨大的历史扭曲,只是到了其后果已经极其严重、它对整个民族的危害已经昭然若揭时,才被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一党专制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是中国现代公共权力建构过程中发生的病理性变异。

如果我们把现代专制主义定义为“以公共意志的名义对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双重否定”,那么就中国而言,这种否定是通过党专制的制度形式实施并体现的。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并不缺乏道德激情。事实上,对劳动者苦难的同情,对一个公正社会的强烈憧憬,乃是从马克思到列宁再到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比如陈独秀、李大钊)几代共产主义革命者共同的道德基础。马克思主义也并不否定民主,但它认定“无产阶级民主”是比“资产阶级民主”更高级的民主,实现这种“民主”乃是“无产阶级革命”要追求的目标。这样,制度现代化意义上公共权力的建构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变成了“阶级专政”的建构。而当“党”被理解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时,“阶级专政”变成“党专政”(一党专制)就是逻辑中的必然。中国共产党人既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阶级专政”的理想,又学到了列宁主义政党组织建构和国家建构的全套功夫,则中国共产党掌权之日必是一党专制生根、开花、结果之时,自然就确定无疑了。

从中国现代史的演进过程看,公共权力的建构本来并非只有“党专制”一途;历史如何在特殊的现代化之“后发外生”的语境内、在相互作用又相互冲突的种种要素的夹击下扼杀了中国尚在襁褓中的宪政民主,是另外一个重大课题,这里暂且不表。中国的“党专制”也并非只有共产党一家独有。事实上,早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前,执政的国民党就已经在“训政”的旗号下实行了多年的“党治”。但国民党与共产党不同的是,它只学习了苏俄的“以党治国”原则(还学习得很不到位),却拒绝苏俄的“阶级专政”说和马列主义“共产”社会理想。国民党是信奉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的,而三民主义中有一条就是“民权主义”。最终实施宪政、从而“还政于民”的承诺使国民党的党专制既不够彻底,也不够典型。唯有中国共产党接受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的社会革命纲领,又掌握了列宁主义政党和国家建构的根本精髓,并把它进一步发展,达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乃至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境地。所以,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制才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它比国民党的“党治”发展得远为成熟且彻底,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也远为深刻和长久。

从大的时间尺度讲,20世纪中国所面临的基本任务本来是进行制度现代化意义上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与共产主义革命搅在了一起,是一种历史性不幸。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乃是中国现代公共权力建构过程中发生的可怕的病理性变异。“病理性变异”在这里首先意味着作为党专制之逻辑起源和发生学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本身就含有致病因子,这些致病因子和中国特殊历史社会条件的结合,势必导致公共权力建构过程中的异化。当中国共产党以“人民”的天然代表自居,又在“阶级”的范畴内解释“人民”,甚至把它写入宪法时(注3),对人民主权的抽象肯定已经变成了对国民主权和公民权利的现实否定。这样,不管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创始者心怀多么崇高的社会理想,党专制的既定逻辑决定了这套体制实施的结果必定是对原初理想的背离,是对现代社会转型本应达致的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建构的双重否定。

 

注释:

1、见拙作“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研究方法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学术文库网站。该文列举了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研究应该遵循的六条方法论原则,其中第二条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总体化把握原则”。

2、极权主义阶段指1949年到1976年毛泽东主政时期中国共产党党专制体制的基本形态,其特征是“党”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全方位控制。威权主义阶段则指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党专制的变化了的形态,其主要特征是继续维持政治权力垄断的同时经济生活的放开。

3、读者在阅读本文之前,如果能够先浏览一下我的另外两篇文章“党专制逻辑的马克思主义起源”和“党专制逻辑的列宁主义起源”,对理解本文(尤其是前两节)的观点将会有所帮助。这两篇文章在不少网站都可以看到,比如《改造与建设》、《真话文论周刊》、《多维新闻网》等等;拙作《解构党专制:中国的根本出路》(观察网站制作,观察书屋收藏)也刊有这两篇文章。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9期    2013年7月12日—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