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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从两件案子看中国的法制缺陷
最近,有两件引起广泛关注的案子,一件是“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烁因开车纠纷动手打人的案子;一件是浙江张高平叔侄被诬强奸的冤案。从这两件案子我们可以看出当今中国的司法缺陷:权贵是如何逃脱法律惩罚的,草民又是如何被公权力所构陷的。
先说王烁打人的案子。王烁是富商王志才的儿子,其家族拥有多家房产公司,著名的金钱豹美食汇也是他家的产业之一。2013年5月15日,开着豪车的王烁因为行车纠纷动手打人,后道歉与受害人达成了和解。这本是一起普通的纠纷,但有细心的网友发现,王烁早在2010年12月,就在开车时与另一名“京城四少”王珂起了冲突。当时他故意撞王珂的汽车,导致其车起火报废,还用枪指着王珂威胁。后来,警方在他的住所发现4支枪及子弹。
案发9个月后,王烁被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损害财物罪起诉。这两项罪都是重罪,刑期起点是3年。王烁犯罪可以说是证据确凿,但公众赫然发现,本应服刑的王烁却蹊跷地出现在街头,还嚣张闹事。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有什么猫腻。
当有记者就此事采访相关司法部门时,却遭到推诿,对方拒绝透露王烁案的判决结果,还要记者“不要为难”他们。后有网友在微博上透露,王烁最后只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但缓刑4年!也就是说,实际上他一天的牢都没有坐过,一直逍遥法外!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有关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一律公开进行”,而对于判决结果,则是无条件地“公开”。王烁不是未成年人,他的案子显然也不涉及国家机密,但有关司法部门不但不公布王烁案的判决结果,还要记者不要“为难”他们,这怎么叫人不怀疑这其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呢?权贵王烁是不是利用他家的财富逃脱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如果说王烁的案子是权贵逃脱了法律应有的处罚,那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就是草民被公权力所诬陷,性质更为恶劣。
2003年5月的一天晚上,张高平和侄子张辉开着货车去上海,经朋友介绍让一个叫王冬的17岁女孩搭车去杭州。在把王冬送到杭州后,张氏叔侄就奔赴上海了。几天后,张高平叔侄被警方在上海抓捕。原来,王冬下车后被人强奸杀害,抛尸在西湖旁的水沟里。警方怀疑是张氏叔侄所为,但后者坚决否认。
为了侦破这件案子,杭州警方派出了有“女神探”之称的市公安局刑侦预审大队长聂海芬。聂海芬出马后,用刑讯逼供的办法迫使张氏叔侄认罪。搞笑的是,这件冤案还在2006年4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以此来赞扬“浙江神探”、“无懈可击的聂海芬”。
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为了让张氏叔侄认罪,聂海芬指使警察和狱霸对他们进行酷刑折磨,如让张氏叔侄站七天七夜,不让他们吃饭;当张高平累得支撑不住倒在地上时,警察就抓他的头发;张高平还是不起来,警察就提着他的手铐不停地抖,用水往他的鼻子里灌,用烟头烫他手臂……;狱霸袁XX逼张高平抄他拟定的口供,如果张拒绝就把他拉到厕所殴打……最终,张氏叔侄不堪折磨,被迫认罪。
2004年,张高平被杭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侄儿张辉被判处死刑,半年后高院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15年有期徒刑。
2012年杭州市公安局复查案件,警方在数据库里偶然发现了真凶的DNA——真凶是2005年被执行死刑的勾海峰。张氏叔侄终于在坐牢10年后沉冤得雪,无罪释放。然而,害他们坐了10年冤狱的“神探”聂海芬不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现在依然还在一线正常工作,职务没有任何变化,实在是叫人毛骨悚然。
据官方报道,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其中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换句话说,聂海芬差不多10天就要处理一个死刑案件,按照她对张氏叔侄审讯的过程来看,聂神探制造的冤案恐怕不止这一件。在司法体制缺乏监督的大背景下,不知道全国又有多少如此制造冤假错案的“聂神探”!
民主国家,司法独立,因此像张氏叔侄这类冤案很少发生——并非完全没有。在司法多方制衡的制度下,如果警察抓错了人,检察官不会起诉;如果检察官起诉错了,法院也不会判;如果法官不公正,那么还有陪审团;如果陪审团也错了,那么还有新闻、舆论;而一旦发现错案,就是社会重大事件,因此也能得以纠正。而且民主法治国家,因为监督的有效,司法审讯不得使用酷刑;特别是,司法审判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罪犯嫌疑人、律师可以充分辩护。
但在中国,公检法却经常会合作办案。比如重庆李庄冤案中,警察在劝李庄认罪时曾对他说:大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已经开会拍了板,一定要定你的罪!也就是说,只要领导说你有罪,就一定判你有罪。而且,在中国因为没有民权保障,草民的命不值钱,中国的司法审判一向是有罪推定:先定你有罪,然后再找证据。而且在中国可滥用酷刑,辩护律师权利没有保障、没有陪审团制、没有新闻监督。种种这些造成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而且一旦出现错案,也难得到纠正;而且就是发现了错案,为了保政绩、保公安、保法官,也将其压下去,尽量不被曝光。
总而言之,因为制度的缺失,中国的冤假错案甚多,即使被发现了,制造者所付出的代价往往也不痛不痒,鲜有作俑者受到严厉惩罚。所以中国的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被公权力构陷的无辜者不计其数,如聂树斌、呼格吉勒图、赵作海等等。
王烁和张氏叔侄这两件案子说明,当前的中国是权贵的天堂,草民的地狱,法律只保护有权有钱的人。国家机器不但不保护草民的利益,还有可能侵犯他们,让他们蒙冤坐牢。中国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民主宪政,建立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建立社会公正。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6期 2013年5月31日—6月13日)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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