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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从我被出版社辞退看中国的基本人权

袁新亭

2008年底,我慎重地签署了《零八宪章》,从此时开始,我就已经做好“被失业”的心理准备,现实中媒体上有关异议人士“被失业”的事情屡见不鲜。即使有心理预期,但广州当局因为“撑粤语”事件勒令广州出版社解雇我,还是让我多少有些意外,毕竟“撑粤语”只是文化事件,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件。

8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的林、廖二国保猛打我电话,约我当天下午“喝茶”,其目的很清楚:阻止我去人民公园的本地青年“撑粤语”现场。后来我在约好的时间,因故爽约,探亲访友去了。3日下午,两警察去到我已离开3年多的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调查我,还盘问以前的同事。4日下午,两国保和一个片警终于来到我的工作单位——喉舌企业广州出版社,先找到人事部门,然后找到老总,在总经理办公室威胁性接待了我。当时总经理回避开了,偌大的办公室就我和警察4人,我真真切切地觉得国保才是该办公室的主人。约谈就20分钟,主题是我为“撑粤语”转发的信息,国保说我转发此类信息涉嫌煽动颠覆。最后彼此假惺惺地告别,国保还提醒我要少惹事、多接他们的来电。

12日下午,出版社总经理突然通知有急事告诉我。等我去到总经理办公室一看,老总加两个副总、两个部门小领导,一共5人齐刷刷坐在沙发里。总经理也不含糊,开门见山就说:你既然不认同共产党的政治理念,而我们出版社就是共产党办的企业;你呆在这里心里也会难受,所以希望你能主动离职,写个辞职申请;可以多给你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大意)。他并暗示在这岗位上我可能会给出版社带来麻烦,希望我即刻递上辞职申请,尽快走人。

在当今中国,针对异议人士的此类事件可谓司空见惯,对此我心态也无波动;但从这“被辞职”还是可以看出极权体制下中国内地在基本人权方面的极度缺失。

首先是自由劳动的权利。我有中级出版资格和责任编辑证书,10多年来先后在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和广州出版社从事文字工作,按说我有足够资质从事这份体制内的、不复杂的工作,但公安局的影子到官办出版社闪一下,我的饭碗就破碎一地,可见在中国大陆,有时候劳动者的自由就业权利并未得到落实。

其次是言论自由的权利。因为对权力强行改变语言及文化生态的现状抱有抵触的态度,我转发了几十条“撑粤语”的QQ信息和微博,这纯属言论自由和文化范畴的事。出人意料的是,我居然因此被课以“被辞职”的重罚。除我个人飞来横祸之外,足以看出国内言论自由空间的极端逼狭和被禁锢状态。

再次是出版自由的权利。广州出版社是广州市委宣传部旗下喉舌企业,冠以“广州”二字开头也显得分量不小。出版社的出版自由应该包括出版社对编校人员的任用自由,但上峰的一纸命令(无论来自同级宣传部还是政法委),就把出版社这项用工自由权化为乌有,可见出版社并无完全的出版自由,哪怕是“堂堂皇皇”的官办出版社。

还有就是结社自由的权利。总经理和我谈话时,闪闪烁烁地说过“你们那个组织”(大约是指《零八宪章》签署者群体),语气里多有顾忌和恐惧;总经理本人1989年时应该在大学就读,人也干练,她的父亲是某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就算是这样的中层官员,对异议团体也抱持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更何况普通民众;可见国内结社自由的权利纯属空话。

......

“被辞职”本是我意料之中的结局,我也无意夸大自己的失意,好歹我根本没有因此而受伤,离开共产党的谎言机器是我所愿所想。但就事论事,小小的“被辞职”事件,足以看出极权统治者高调标榜的诸多自由权利竟然是如此不堪一击,稍一分析就可吹破他们精心糊弄的窗户纸。

作者: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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