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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打错门”说明了什么?

袁史

2010年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了一起轰动海内外的6名便衣围殴一名体弱老妇的恶劣事件。报载,当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委维稳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的湖北省委机关办事,莫名其妙地被从省委大院冲出的6名便衣男子暴打。即使陈玉莲亮明身份、围观者证实其身份也照打不误。施暴过程时间长达16分钟。随后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陈玉莲,被人用车拉到了省信访中心的一个公安室,被两名警察看守。陈玉莲苏醒后打电话给丈夫才获救送医。

事后查明,行凶者系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派驻湖北省委所谓的“信访专班”的6名便衣公安。被打者陈玉莲的丈夫当天正在河南参加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会议。2009年5月18日,这位被群殴者陈玉莲女士的丈夫参加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当时作为先进代表还曾受到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接见并握手留念。

据陈家事后从公安部门拿到的名单,6名参与围殴者分别为:肖某某、普某某、郑某某、刘某某、潘某某、余某某。他们的身份经核实,均为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干警。陈玉莲的妹妹陈翠莲还介绍,由于被打的是省政法委干部家属,省市领导非常重视,“光我知道,省政法委有15个领导都看过这个录像,武汉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也看过。”事后尽管家属强烈要求将录像曝光,舆论也呼吁警方公布围殴事件的录像,但直到目前“录像仍被有关部门封存”。

陈翠莲说:“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个农民被打了,是一个普通人被打了,他们领导还会这么重视吗?我甚至想,他们可能连公安干警的身份都不会承认。”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也向《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证实,打人者确为公安局便衣警察。他们的编制属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这里的“信访专班”俨然是湖北省委的家丁,专门用来暴力对待到省委上访的民众。

耐人寻味的是,该事件是6月23日发生的,依照常识,新闻报道讲求的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性,但是直到7月20日该事件才被异地媒体《云南信息报》披露,此时距离事发时已经接近一个月之久。此前的一天,有关该事件的帖子在互联网上热传,才引起媒体的注意,否则的话,也许公众自始至终都不会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有鉴于此,外界议论纷纷,普遍质疑湖北政府方面压制了关于此事的报道,值得陈玉莲庆幸的是,湖北方面压制不了湖北以外的舆论。该事件最终还是被披露了出来。

针对此事,国内的媒体和评论人士用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言外之意就是一家人不认一家人。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都是官官相护,政法高官的妻子都会遭此厄运,岂能不吸引大众的眼球、引发舆论的关注?其中最为具有爆炸性的一点是陈玉莲被群殴的当日下午5点多钟,前往医院探望的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说:“领导知道这事后很重视,你看我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并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就是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的一句“误打”之说引爆了该事件,“打错门”才由此登堂入室,成为舆论及公众的焦点,特别是互联网舆论,瞬间关于该事件的帖子与评论铺天盖地地涌了上来。对于陈玉莲遭便衣警察群殴事件,网民的表现是同情与幸灾乐祸并存。支持陈玉莲指责官方的网民固然不在少数,但更耐人寻味的是网上幸灾乐祸的声音盖过了同情支持陈玉莲的声音。有人说:这是报应!还有人说:不要怪我没有同情心,真是有几分悄悄的乐呢。更有人说:长期依赖并用惯了暴力的人,早晚会亲身体验被施暴的滋味……

这些论调当然值得推敲,但为何会出现这些论调呢?仅就中国社会而言,陈玉莲得益于现在网络的发达,虽遭暴力对待,还有地方讲话诉苦,而施暴的那6个便衣警察呢,尽管他们对陈玉莲施暴是违法的,但也还属于职务行为,后来为了平息事端,武昌分局的政委带他们到陈玉莲跟前一个劲儿地自扇耳光。对他们来说,这难道不是一种作践自己人格的屈辱?再追溯到30多年前,作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还不是不明不白地被折磨死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如此荒唐的事情呢?究其根源,盖因法治的缺位。在一个缺乏法治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之所以会出现幸灾乐祸的多于同情支持的尴尬现实,追根溯源,是与今日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对于公权不信任的心态有直接关系的,从两年前杨佳手刃9名警察和1名保安,导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悲剧却引发中国网民一边倒的欢呼与支持就能理解现在网民们对于陈玉莲遭便衣警察群殴持同情支持者少的原因了。当今中国社会,大部分民众因为公权滥施导致自身权益的丧失进而引发了对政府及公职人员普遍的不信任。这样的一种现实显现了一种危险的社会情绪与时代表情,表明了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民众普遍不相信公权、不相信法治的危机社会。而民众之所以不相信公权、不相信法治就因为现在的中国社会没有真正的法治,到处充斥着公权践踏法律的事情的存在。

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简要地来说,一般需要具备两种因素:一个是这个国家的民众要具有普遍的道德责任感;另外一个就是这个国家要具有一整套完善的法治机能。而这两点恰恰是现代中国社会基本不具备的要命之处。

这几十年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无数次的斗争与折腾,已经把中国社会原来的那一套道德体系给整得支离破碎,几近于摧毁了。新的道德体系却迟迟建立不起来,导致了今天的中国社会普遍的道德沦丧。或许正是因为看到了前几十年的斗争与折腾才导致了今天中国社会的动荡与不安,胡锦涛上台后不久就提出来要构建和谐社会。但是,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今天这里给几个钱,明天那里撒几颗糖就能构建的。所谓和谐,顾名思义能过安稳的日子、能说自己想说的话、能主张并捍卫自己的权利才够得上和谐社会一说。

现在的中国社会,上述构成和谐社会的要素一个也不具备。现在的中国人,试问有几个家庭不为上学愁、不为看病愁、不为就业愁、不为住房愁、不为养老愁?另一方面,因为法治不彰导致的公权滥施进一步引发了公民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从数不清的强制拆迁与强制征地事件就能看得很清楚。致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信访制度与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一日不废止,就说明执政当局还没有真正尊重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舍不得放弃这条高效率、单方面剥夺公民自由的“便道”,说明其还想最大程度地保证公权力侵犯民权的能力。

一整套完善的道德价值体系几年、几十年、甚至于几百年都是无法建立起来的,但建立法制、厉行法治、匡扶正义却是不需要那么长时间的。关键在于这个现存的政治体制是不是能从善如流、厉行法治,假如这个政治体制始终把自己凌驾于法治之上,那么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无从谈起。

“打错门”事件之所以会上演,表面上看是这几个“信访专班”的便衣警察因为身在省委重地当值、长期骄横惯了所致,深一层看是信访制度的固有缺陷问题,实质上却是法治不彰所导致的必然悲剧与恶果。与臭名昭著的劳动教养一样,信访制度的存在本身就是有违法治精神的,它的存在已经制造了数不清的人间悲剧。每年数十万的“访民大军”浩浩荡荡地穿梭于位于北京永定门的全国人大、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之间。但问题又有几个能真正得到解决?!各地方政府不惜一切代价到北京永定门附近进行截访。因上访被拘留、被劳教、被打击报复是“访民”的家常便饭。从云贵到北京、从黑吉辽到北京、从岭南到北京、从黄河两岸到北京、从长江南北到北京,哪一条上访之路不是说不完的辛酸泪,哪一条不是诉不完的血与恨?在一个缺乏法治的社会里,施暴者与被施暴者同样是受害者,没有谁能保证自己不受到强权的伤害。

信访是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同时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与法治的目标相悖,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信访主要依靠领导人的指示、批示解决问题,饱含了“当官要为民做主”的“清官”情结,是传统人治思想的具体表现。信访有悖于法治国家的方向,我们建设法治国家需要的是法治,不是人治。现在信访已经成为一个大口袋,什么都可以装,政治的、司法的、行政的,党政不分、政法不分,而且更大数量的信访集中于谋求实体权利的救济、谋求矛盾与纠纷的解决;进而使信访受理机构异化为一个准司法的甚至超越司法的矛盾、纠纷解决机 构,反过来又冲击了整个国家与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信访制度,从根本上来讲是旧有的那种中国传统社会“人治”的延续,一个社会过多地依赖信访制度,只能让法律失去应有的地位和尊严,信访制度是法治社会之痛。

谷歌搜索“上访被打”获得约825,000条结果,搜索“访民被打”获得约303,000条结果,搜索“访民被迫害”获得约245,000条结果,搜索“访民被劳教”获得约659,000条结果,然而那些因为上访所导致的上访者妻离子散甚至于家破人亡的还不知有多少,这些足以说明信访制度存在的不合时宜与错误所在。陈玉莲被便衣警察群殴暴打的遭遇不仅仅说明了她自己的不幸,也说明了中国数以百万计上访民众 处境的险恶。只要当前这种落后、有悖于法治精神的信访制度不变,公权力继续不受约束,将来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另一个陈玉莲。

从湖北省厅级官员夫人遭遇的“打错门”还印证了上访制度现在已经充满了暴力性。因为上访牵涉到本区域的评级与领导的安稳及升级,于是乎,上访理所当然地遭遇到充斥着暴力的截访,进而导致上访不但没有化解民怨,反而使民怨沸腾。因上访渠道不畅,各种各样的反社会暴力行为不断增加。信访制度引发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维稳的失败。据今年两会上的国务院报告称:“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而今年8.9%的增幅已超过国防开支增幅,总金额亦逼近后者,将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的普遍设立,“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就是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凭负责官员的个人判断,其所体现出的政府行为明显缺乏原则性和规范性,“往往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作用”。这一恶性循环也表现在,“民众被提供了一种误导性的预期:如果你想让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就得制造点‘威胁稳定’的事端;如果你连‘稳定’都不会威胁,你的问题就别想得到解决。”一些群体或个人只能采用法律外的方式甚至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也就是俗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导致社会矛盾越加激烈。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经济取得相当成就的30年,但同时也是权力与资本结合的30年,是权力不断腐败的30年,人们从过去的信任中国共产党、信任政府逐渐演变成不信任中国共产党、不信任政府,最后发展到制度与民、政党与民、官与民的严重对立。从“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到李鸿忠在“两会”上公然抢《京华时报》记者的笔,从江西水灾的平其俊讲官话到南京7•28大爆炸的徐光辉“谁让你直播的”,从人为制造的灾难变成救灾升官的网民反应来看,其对立的严重程度似乎已经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人们不再信任制度,不再信任政策,不再相信政府所说的话,哪怕是正确的对民有利有益的制度、措施和官语。所有这些问题的核心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会导致滥用,它进入经济领域就是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形成权贵资本主义;它进入社会领域就会造成社会不公、非正义、两极分化、中产阶级大量移民;它进入文化领域就会钳制人的大脑和灵魂,使人除了形成感恩的奴才意识之外不能形成民主自由意识。中国现在进入全面的危机,都是政治不民主惹的祸,如果不进行政治改革,不建立以宪政民主为发展方向的政治制度,中国社会与政治的危机所导致的后果无法想象。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充满危机的社会,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样说不是危言耸听。因为不论哪个人,只要你生活在中国,你都能或多或少地接触或感受到民怨与民愤的存在,其特征是政府滥权、公权非正义暴力横行,广大民众缺乏基本的安全感;贪污盛行、制度形同虚设;民众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矛盾激化加剧。正是这些所导致的民怨民愤的普遍存在印证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危机,这个危机的根源就是政治危机。

如何应对这个激起民怨民愤的政治危机呢?说起来很复杂,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立即进行有效的制度变革,取消所有与法治精神相悖的制度藩篱,把政府与民众的一切行为都纳入到法治的准则之内,确立宪政,杜绝所有特权的存在,在中国建设真正的法治国家。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成为一个现代的国家,人民也才能体验到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所谓法治国家,意思就是国家的所有活动都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运行,政府、公民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定,接受法律约束,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组织,包括政府机关,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个人、组织、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来源于法律,也就是说,法律诞生了权力而不是权力诞生了法律。用句简单的话来概括,个人、组织或政府机构的行为是否合法,只能用法律来衡量,这就是法治国家。

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是当务之急;建设法治国家,需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提高执政者的法律意识,杜绝当权者用“权力”去影响“法律”的一切机会与可能,真正让“法”成为国家的治理者,让“权力”成为“法律”的仆人而非主人。“司法独立”不再仅仅是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并且要建立“法律代表多数人意愿”的立法机制,要建立能够保证法律“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制,从根本的制度上杜绝“陈玉莲事件”再次出现的可能性,进而依靠法治的公正来保证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有尊严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