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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改革的目标模式和社会发展的路径选择
—— 在纽约“中国的改革与未来”学术研讨会上的书面发言

杜光
(续上期)

五、文化改革的目标模式——文化自由化

文化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果,说得具体一些,是人类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表现及其成果,这些成果的积累就是文明。

一般说来,文化和自由是相互影响、同步发展的。文化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自由度,而社会的自由度往往有赖于文化的进步。春秋战国时代,各国诸侯忙于争霸称雄,给文化学术提供了比较自由的空间和比较宽松的环境,诸子百家讲学授徒,各抒己见,带来了文化的空前繁荣,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比宏富的文化遗产。民国初年,政客和军阀粉墨登场,他们为了争地盘争权力,放松了对知识分子和文化界的控制,加上西学东渐,人们求知若渴,于是便出现了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上世纪70年代末,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发动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推动了全国范围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解放,开辟了相对自由民主的新时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60年的历史里,对文化的管制最为宽松的10年,尽管文化专制主义频频干扰压制,但言论出版的相对自由,国外学术著作的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恢复,使社会文化出现了一个复兴繁荣的小高潮。从这些历史回顾可以看出,自由对于文化发展,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总的说来,这60年的时间,除了1989年前的10年外,在文化领域都乏善可陈,倒是专制权力对文化的摧残,却历历在目,可点可数。特别是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严重地阻碍了当代的文化发展。

知识分子是文化、知识和道德、传统的继承者和传授者,他们从前辈接受知识和文化,就有责任把这些知识和文化传授给后代,还要加上自己思考的成果。这样,社会的文化才能代代传承,并且不断有所增益、有所积累。毛泽东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后,出于一种无名的猜疑和恐惧,认为知识分子是对他的专制独裁统治的最大威胁,所以不断加紧对知识分子的打击迫害,从围剿《武训传》,改造思想,批判俞平伯、胡适,到反胡风、反右派,知识分子尊严扫地,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战战兢兢地苟且偷生;有些学有所成、才学宏富的学者、教授不堪百般凌辱,被迫以自杀来表示最后的抗议。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和对文化自由的摧残,造成了文化凋零、知识断代的严重恶果。

1989年的大镇压,导致万马齐喑,文化萧条。进入新世纪后,文化专制主义变本加厉,舆论导向无所不用其极。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都争相扮演自由文化侩子手的角色。结果,奴颜婢膝、歌功颂德的遵命文化、史官文化、奴性文化大行其道,而自由思考、独立创新的文化成果却往往被扼杀,甚至一个电话就可以禁止一本著作、一篇文章或一部电影、一个话剧,新闻出版已毫无自由可言。

当然,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和复印技术的普及,自由文化获得了崭新的活动舞台;香港台湾的出版机构,则为被大陆封杀的出版物提供出版机会。于是,在官方的文化专制主义严酷统治的缝隙里,出现了日益繁荣的山寨文化、山寨出版物,由于它们是自由思想、独立创新的产物,往往比官方文化更有社会价值,更有历史意义,因而已经成为延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但是,专制统治者却把这片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新天地视为危及自己既得利益的敌对势力,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进行封杀围堵,比防治瘟疫还要严格地防堵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传播。

这样的文化专制体制如果还不改革,中华文化就很难有再现辉煌的时刻。而改革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把自由还给文化,实现文化自由化。这样才能结束60年来文化的荒漠状态。

六、社会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平等化

平等观念来源于启蒙时代的自然权利思想。每个人都是赤条条地来到世界上的,有什么贵贱贫富之分?这个观念在欧洲是容易深入人心的,因为平等是基督教伦理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它一旦进入人们的头脑,就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因此也就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思想武器。1976年制定的美国《独立宣言》就明确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也在第一条就指出:“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时至今日,平等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但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却没有平等的遗传因子。从远古奴隶社会的主奴之分,到封建社会的“人分九等”,再到秦汉以来的“君臣名分”,每个人都是有着严格的尊卑划分的。农民造反,不是为了争取平等,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知识分子十年寒窗,是为了“金榜题名”,即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百多年来,平等观念迄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只是在基督教传入中国后,在信徒都是“主内兄弟姐妹”的伦理范围内,才多少有一点平等的形影。

回顾60年来平等在中国的历程,不禁令人唏嘘。在毛泽东当政的时代,人为地制造了两个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一个是由“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构成的贱民阶级,他们被打入社会底层,承担着繁重的劳动任务,却得不到应有的合理报酬;社会上一有风吹草动,便被拉去批判斗争;他们受尽凌辱,日夜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状态。另一个是农奴阶级,他们名义上是人民公社社员,和工人同为国家主人翁,但实际上却被剥夺了全部公民权利,不但享受不到工人和城市居民的种种福利,而且连劳动的自由都遭到剥夺,在房前屋后种一点瓜菜,则被批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甚至饥荒岁月出去讨饭,也要经过大队批准,更多的人却被斥为“破坏公社形象”、“给党抹黑”等等,只好坐以待毙。

粉碎“四人帮”后,胡耀邦以大无畏的气概推动平反冤假错案,把上千万的贱民从社会最底层提升为平等的公民;在农村,亿万农奴冲破人民公社的枷锁,搞起包产到户,夺回劳动的自由权,实现了从农奴地位的自我解放。这两个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解放,带来了社会的相对平等和自由。

但是,在相对的平等里也出现了一些不平等的现象,例如:同样是落实政策,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城后就业无门,生活困难;而文革期间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多数官复原职,他们的子女凭借父辈的权势,或走私贩私,或倒卖批条,或营私舞弊,或投机倒把,从而迅速致富,成为产生权贵阶级的最初的来源。

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促成了权贵阶级的诞生。许多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和主管者,利用改革进入歧途的机会,或内外勾结,或上下其手,或明目张胆,或暗度陈仓,总之是把国家财富装进自己的口袋。与此同时,新老“太子党”纷纷上阵,占夺国有大企业的肥缺。于是,一个利益相关、既贵且富的权贵阶级就出现了。这是在朝的剥削阶级。

在民间,有些不肖之徒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巴结、贿赂、美人计等等手段,勾结权贵,巧取豪夺,拉拢官府,欺诈百姓,短短几年里就成为富甲一方、雄霸乡里的豪强,成为在野的剥削阶级。

这两个新的剥削阶级在近几年来不断勾结在一起,加剧对人民的剥夺,成为现阶段不平等、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他们依仗政治权力,为非作歹,肆意掠夺民众的财富,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圈地、拆房的浪潮。当受害群众起而抗争的时候,他们就调动警力,滥施镇压,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

要解决大量因不平等而造成的社会危机,一方面,必须铲除不平等的根源,剥夺这两个剥削阶级借以进行剥削的权力基础和财富基础;另一方面,应该发育公民社会,解除对于结社的种种清规戒律,调动民间维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处于弱势的分散的民众,发展成为足以同剥削者抗衡的力量。为此,需要废除一切限制结社自由和妨碍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劣法恶法,制定保障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的法规。在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公民的相对平等——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

七、社会发展的路径选择

目前的中国社会,在朝在野都有三股持有不同发展目标的政治力量,一是坚持继续改革并且不断深化改革的改革派、民主派;二是主张维持现状,以利于继续侵吞国家资财、剥夺民众财富的权贵集团和豪强土劣;三是竭力想把社会推回到毛泽东时代的毛极左派。对于这三种社会发展前景,我们当然不希望改革停滞不前,听任权贵豪强继续肆意剥削和压迫民众,更不希望毛泽东时代卷土重来。但是,深化改革是一条曲折复杂而且无比艰辛的道路。我前面提出的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是一个相当遥远的目标模式。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才能到达这个目标,很值得认真探讨。我在这里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供关心这个问题的朋友们参考。

(一)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我在前面指出,目前的中国经济是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各占半壁江山,经济市场化的目标,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使市场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最切实可行的办法,一是坚决贯彻2005年的“36条”和今年的“新36条”,使这两个文件成为民营企业通达垄断领域的桥梁;打破垄断企业和有关部门设置的“玻璃门”、“弹簧门”,严惩那些为了一己私利而违抗国务院决策、阻挠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的权贵集团成员。二是制定《反垄断法》,打破国有企业对资源和价格的垄断,使自由竞争的原则在国有企业间也能畅通无阻,把它们赶进市场经济。

除此以外,以下几项措施是有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可以考虑在条件适当时实行:

1、逐步推行按生产要素分配。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一个很有创见的观点,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着巨大的意义。但由于认识上的谬误,竟把它表述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似乎职工拿工资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按资本、技术等要素的不同贡献进行分配,却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这显然是错误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代价,计入生产成本,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前;分配则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后。把这两者混淆在一起,必然造成实践的失误。奇怪的是,这个提法很快就在文件、报告和媒体上消失了,多年不见踪影。我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现阶段最好的分配方式,但应该把劳动力计算进去,就是说,企业获得的利润,应当按照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作出的不同贡献,分配给这些要素的所有者。

2、实行职工持股。可以先在一部分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里试行,然后逐步推广。职工持股是实现工人阶级有产化、使职工成为企业主人的重要步骤,应该是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高潮里,有些企业把资产的一部分分给职工,结果被主持经济工作的最高领导人斥为“国有资产流失”,勒令改回去。这是非常可惜的。

3、把土地还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80年代初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产量逐年提高,但六七年后就出现了生产停滞。这时应该进一步改革,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提高为所有权,以继续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当时见不及此,没有解决,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一方面,由于农民没有土地使用权,使官府得以用种种借口,或直接下令,或与地产豪强勾结,侵夺农民土地。农民享有土地所有权,将会遏制这个趋势。另一方面,处于小生产状态的农业生产,同市场经济很不协调,土地所有权可以成为农业小生产经济同市场经济接轨的桥梁。

(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是当前许多社会弊病的总根源,这几乎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政治体制改革难度极大,也的确是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我认为,要改革政治体制,走上宪政民主的道路,依宪治国,依法治党,杜绝贪污腐败,就必须:1、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里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序言,改用一百来字说明宪法的宗旨就可以了。2、制定《政党法》,通过法律,规范一切政党的活动,包括共产党在内。3、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定期向民众公布官员的经济情况,以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4、建立政府工作公报制度,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定期发布公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目前亟需解决的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遏制权力的横行霸道。鉴于当前权力机关贪污腐败的普遍性,我对体制内部的监督功能不抱希望。比较可行的措施,是通过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以舆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政治权力。

(三)关于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自由化的核心是实施宪法规定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有了言论出版自由,其它文化活动如新闻、学术、创作、演出、创业、竞争、网络等方面的自由,就有了基本的保证。文化自由不仅是文化繁荣的不二法门,而且是监督政治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而要向文化自由化迈进,就须有破有立:要破的是限制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机关的权力——他们有责任创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条件,而无权为文化发展制造障碍;要立的是制定《出版法》、《新闻法》,允许民间办报出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管理,但无权破坏新闻出版的自由。这样有破有立的结果,不但可以带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而且为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无数有效的形式,新闻、出版、文学、理论、电影、戏剧、美术、音乐等等,都可以发挥监督政治权力的作用,网络就更不用说了。近几年来,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互联网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该使它成为推动改革深化的有力工具。改变“敌对势力到处有,阶级敌人满天飞”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不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去限制网络自由。

(四)关于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日益严重,阶级冲突的日益频繁,充分显示出社会平等要求的紧迫性。为了逐步填平又大又深的不平等的鸿沟,很有必要:

1、平反冤假错案。随着权贵集团和豪强阶级对老百姓的剥削压迫日益加深,社会上积累了太多的冤假错案,到处都弥漫着怨气和戾气,存在着爆炸性的严重危机。为了纾缓危机,亟需在全国人大和省市县的人大成立“错案调查委员会”或“和解委员会”,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在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责成司法部门依法重新审理,该平反的平反,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除少量机关干部外,可以大量吸收高等院校师生和离退休干部自愿参加。

2、培育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公民普遍具有权利意识、并能承担起社会责任的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公民社会和国家权力、市场经济鼎足而三,共同推进社会有序发展。我们距离这样的社会还很遥远。培育公民社会,首先需要在各级学校建立公民教育体系,使所有公民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受公民教育,树立公民意识;其次是制定《公民权利义务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确定下来,以便人人遵循。

3、贯彻宪法规定的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制定《结社法》、《集会法》、《游行示威法》,保证公民可以通过社会团体和各种集会及游行示威,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废止那些阻碍、禁止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条例法规。

4、尊重并保护知识分子的权益,鼓励、支持他们依法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扩大公共知识分子的队伍。公共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精英,中华民族的脊梁,是真正的爱国者。目前到处发生迫害公共知识分子的事例,一些勤于思考、勇于维权、忧国忧民、有胆有识的人士,被认为是“为敌对势力利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遭到迫害,这种情况应该彻底消除。

5、取消户籍二元制度,尽快结束五十多年来的城乡居民不平等的状态。

八、简短的结语

把改革的目标模式确定为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我认为是符合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每一个国家和民族,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会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模式,但任何特色和模式都不能违抗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历史潮流。

近一两年来,所谓“中国模式”的喧声甚嚣尘上。所谓“中国模式”,指的是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政治上保持高度集权的一党专政,有人认为这是中国近几年繁荣崛起的奥秘所在。把这种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的暂时现象,说成是一种规律性的成功经验,是非常荒唐的。权贵集团和他们的御用文人鼓吹“中国模式”,反映了他们力图保持现状、反对深化改革的政治意向。这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历史潮流的图谋是不可能实现的。

殷鉴不远,在北方邻国。上世纪30年代,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经济大萧条,苏联却异军突起,以计划经济的出色成就傲视世界。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获得不少有识之士的赏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一跃成为三大强国之一,接着又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首脑,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相抗衡,一时显赫无比,辉煌异常。但进入90年代后却土崩瓦解,不可收拾。为什么?就因为这种模式是逆历史潮流而行的。

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因所谓的“中国模式”而自豪,相反地,应该看到隐藏在表面繁荣背后的严重危机,老老实实地探求改革的最佳的目标模式。我在这里只是提出我个人的看法,欢迎批评,欢迎质疑。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只有广大民众都来关心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发展的路径选择,才能最终找到最理想的目标模式和最便捷的发展路径。

201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