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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中国司法刑讯逼供黑幕
——“后李庄时代”律师大阉割
赵作海、李庄两个案件同样引发国内外舆论哗然,一起因警方残酷刑讯逼供,蒙冤沉牢;一起因揭露警方刑讯逼供负屈坐监。两个案件可谓同途同归。两起案件的共同性都指向了中国司法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的本质问题。
赵作海冤案佐证刑讯逼供
目前,在中共政法委领导体制下自我封闭的刑侦体制与制度,黑幕重重,官官相护,一旦发生问题很难给出一个令公众信服的真相交待。记得当年“杨佳袭警案”,上海警方也是一直否认打过杨佳,案经公 检法、一二审、直至最高法院复核,警方打人的真相一直被掩盖;反而,上海市委各级领导一再慰问表彰被杨佳惊吓了的上海干警。 如今,在“中国特色”的制度下,一再发生警方控制下的“躲猫猫死”、“鞋带自杀死”、“睡觉死”、“摔跤死”、“洗澡死”、“喝开水死”、“灭蚊中毒死”、“从床上摔下死”,还有“证据不足死”,一起起荒诞、离奇的公权力草菅人命的“死法”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令人咋舌,“非正常死亡”已经蔓延中国。
赵作海在新京报记者对他的采访(《赵作海披露刑讯逼供细节:被打得生不如死,我就招了》)中说:我因为这个事情,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一入狱开始,头总是嗡嗡地叫,叫的常睡不着觉,这都是当时审讯时候落下的毛病,打的。拳打脚踢,从抓走那天就开始打。你看我头上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一直敲一直敲,敲得头发晕。他们还在我头上放鞭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个一个的鞭炮放在我头上,点着了,炸我的头。他们还用开水兑上啥药给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脚跺我,我动不了,连站都站不起来。我被铐在板凳上,那三十多天都不让你睡觉。他叫你死,你就该死。当时刑警队一个人跟我说,你不招,开个小车拉你出去,站在车门我一脚把你跺下去,然后给你一枪,我就说你逃跑了。当时打的我真是,活着不如死,叫我咋说我咋说。这就是当今中国触目惊心的刑讯逼供现状!
阉割律师序幕从重庆开始
重庆打黑第一案、民企老板黎强的委托辩护人赵长青,在法庭上技巧性地揭露刑侦“折磨”黎强和他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的滔滔不绝的法理辩护,冲击了重庆打黑主题,令重庆当局十分难堪,这成为重庆下决心整肃律师的前因。继而,又来了李庄竟敢介入被告人龚钢模手腕伤痕内幕,私自调查取证,直逼中国特色的刑侦内幕,且违反不知名“机关和人员”的要求,向法院递交了证人作证申请书。这直接干扰了刑事案件的公检法一条龙“流水线”作业和重庆制定的“春节前将涉黑案审理完毕”的重大战略部署。据《南方周末》报道,重庆警方拘捕北京辩护律师李庄案,令为涉黑人士辩护的律师人人自危。准备南下担任辩护人的北京律师宣东接到了将近30个电话,劝他勿去,“他们说重庆警方的做法是给北京律师一个下马威。”重庆一名律师也突然接到项目组警官的电话,劝他“小心点,不要步了后尘”。去年12月18日上午10时,新上任的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在“主城九区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更发出了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旦违反执业纪律经查实坚决清除律师队伍”的威胁。
李庄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讲演中揭露本案的真正隐情时说:李庄律师已经触及到了重庆公安办案的底线,他们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通过这个律师的辩护很有可能真相大白,而且他搜集的一些证据,在法庭上龚刚模如果按照他(李庄)法律帮助教的法律权利,进行自我辩护的话,重庆的整个打黑行为违规操作都要曝光……然而这些内幕都被重庆堂而皇之的“唱红打黑”业绩所掩盖,李庄不进去,重庆“铁三坪的民兵训练基地”内的警方刑讯逼供就会曝光。因在当今中国,刑讯逼供这个警方办案潜规则,一再为官方讳莫如深,这便注定了作为被告人律师的李庄,仅仅因触及了警方刑讯逼供,而被以伪证罪判刑,并成为杀鸡儆猴、警示所有中国律师的行业大整肃活教材的命运。这一案件的诞生,由此开启了阉割律师敢于揭短的阳刚精神的“后李庄时代”。
律师被锁牢政治镣铐
在如此严重的司法黑幕下,当局竟然对任何敢于与其挑战的律师发起打击“教育”。自李庄因揭露警方刑讯逼供被以伪证罪判刑以来,司法部突然异乎寻常地借李庄冤案发“通报”,要扩大到全国16万律师范围,进行惊天动地的政治大整肃。该“通报”称,律师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通报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利用李庄案件在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李庄案件的产生原因,正确认识李庄案件的问题实质和危害,切实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报要求律师“协助司法机关准确打击犯罪”。司法部公然命令律师主动配合公、检、法机关“打击犯罪”,而律师依照法律维护被告人权益,做罪轻或无罪辩护的职能则被一笔勾销了。
官方强制律师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完全颠倒了律师的定位。打击犯罪本该是纳税人供养的公安、检察等公权力机关的天职,律师则是为了防止打击犯罪中出现冤假错案,维护被告人的人权,特别是揭露 对被告人的刑讯逼供。律师由此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司法公平与正义。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律师已被“公权力”牢牢锁上了政治镣铐,处于重重限制之中。
不少律师中箭落马
3月1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到今年底,以李庄案为反面教材,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近年来,北京当局不仅让律师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同时也对中国律师执业活动进行了诸多管制,对执业律师的打压也越来越严厉。今年4月8日,中共司法部发布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以及修订后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4月25日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上审议通过同样对律师界进行严格管理的《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办法(草案)》。以上的政策和规定,对律所及律师采取了更为严厉的阉割手段。
现在,司法行政部门在“维稳”名义下,要求律师“讲政治”与党“保持一致”,对所代理的敏感案件要请示汇报,接受指示。据媒体报道,曾在网上获得众多网友声援的福建三网民因言获罪案辩护律师林洪楠,因是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被福州市司法局于4月21日责令解散。5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因替法轮功学员案件进行辩护的律师唐吉田和刘巍的律师执照。两位律师表示,他们相信政府的行动是为了恐吓律师远离所谓的敏感案件。对此著名律师陈有西发文《不配合法官演戏就该吊销律师执照吗?》谴责道:“案件敏感,不等于律师就不要说话,不要辩,不等于律师辩护权不准行使,不等于不准律师辩护。肆无忌惮地欺负律师,把律师整跑了,整跑了还要处分你,你不配合演戏、罢演,我就整你,这未免太江湖了。”其实北京市司法局早就吊销过北京代理过敏感案件的维权律师江天勇、黎雄兵、李和平、李春富和王雅军等的律师资格。
严寒来自司法当局最高层
中国的司法系统一向被把持在左势力一边。2007年底,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原则,即将“党的事业至上”摆于首位,成为指导全国司法工作的指南。2008年10月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开幕的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强调:律师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他特别要求律师“真正做到党在心中”。2009年8月,司法部部长吴 爱英发表讲话,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由此可见,中国最高司法当局一直在给所有律师大念“讲政治”的紧箍咒。
中共始终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党的意志就要通过驾驭国家权力和国家法律表现出来,社会一切生活领域,都必然要受到党的政治与权力的影响,社会秩序与民众也只能服从这样的统治 利益的需要,一切法律也都要为其服务,当然也包括宪法。由此可见,将“党的事业至上”摆于首位,目的就是要排斥司法界不少人主张的“唯宪法法律至上论”的普世价值观。
眼下,党政司法部门都在唱响《党的利益高于天》的红歌,律师遭遇的政治大阉割与当下官方发起的新一轮批判“普世价值”、抵制“三权分立”的大背景完全吻合。由此注定“后李庄时代”的中国律师生存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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