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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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原子弹与访民

杜斌

(一)“你道歉,也不给你下掉手铐”

李玉芳的述说

1

2007年7月1日。我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人行道上,巡逻警察搜出我包里的上访材料,带走我,交给了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于是我被押回上海,7月3日被关进杨浦区看守所。

我发现警方把行政处罚书上羁押日期填写错了,这个日期必须经过一遍一遍程序审批,而这个日期对政府来说是权力的象征。

管教警察想骗走我的行政处罚书。我是在看守所里拿到这张处罚书的(在我被释放时,管教退还给我这张处罚书,但上面注明的错误日期已被涂改过了)。

2

7月7日。管教来。先问其他人要行政处罚书,没向我要。管教问我:“李玉芳,她们都交了,你为什么不交呢?”我问:“你要处罚书干什么?”管教说:“不知道。”我说:“你不知道,还要它干什么?我为什么要交?按照法律程序处罚书已属于我个人。你现在问我要已不合法了。”她说:“可能要核对每个人的情况。”

管教在门口站了好久,我没办法,只能把处罚书交出来。

拿到处罚书,管教马上提审我了。我意识到,管教把处罚书骗走,不会给我了。我们监室有一个叫王生芳的,她的处罚书被管教骗走很长时间都没归还给她。管教是想毁灭证据。我请求管教把处罚书还给我。管教说:“我们给你保管。急什么?”我说:“为什么还要你们保管?你们想掩盖什么?”

管教不给,还喊来7个人,其中包括3个管教和4个在押嫌疑人。这些人拉住我的头发,把我拎起来,一边拉一边打,把我拖到提审室。

3

在提审室,有2个警察承办我的案子。只警告我三句话:“你要为你的公公婆婆设想;你要为你的小孩着想;要为所有的亲人安全考虑。”他们威胁我,是想阻止我到北京上访。

我说:“事情一天不解决,我一直走下去。”我发现头发掉了好多。我手臂和大腿上都被打得乌青。疼痛。我请求验伤;我按报警器。无人理我;我叫。管教把厚铁门封闭,不让我的声音传外面。我再按警报器,警报器没有反应。可能警报器本身有问题;我拿着茶杯使劲敲 打那扇大铁门。管教露面,从监视孔外问我:“你要干什么?”我说:“我要验伤。”无人理我。我哭。

4

下午3点。我哭累了,睡着了。管教命令我起床,我起来吃晚饭。洗。我刚洗一半,有五六个管教冲进来,还有两个男管教。管教命令我不要洗了。男管教给我戴上手铐,把我铐在大铁门上。管教吼道:“你违反监规,把报警器按坏,扰乱看守所秩序。”

5

我被铐在铁门上,人站着,脚着地,双手举着被反铐。吊着比死都难受。整整铐了3天3夜。手指残废了。

24小时亮着灯。监控探头对准我,晚上不让我睡觉。手肿得像馒头。我没劲,叫不出声了。

6

监室30平方米。住15人。吃饭是叫人喂的。大小便是叫人用脸盆接的。有两个卖淫的在押嫌疑人,看着我直流泪。监室里的人都同情我。

天亮。我撑不下去了。我哭。监室的人按响警报器,说:“报告政府,李玉芳受不了了,哭了。”

我浑身抽筋。管教们好像都没有听见。

7

第二天。中午吃饭。

管教带着两副手铐来,把我手放松一点。一副手铐铐在我手上,另一副手铐铐在铁门上,再连铐我的手。

监室的人暗示我:“请求管教,把自己放下来。”我向管教道歉。管教说:“上手铐,你才知道错了;把手铐拿掉,你嘴巴又老(硬)了。”管教还说:“你道歉,也不给你下掉手铐。”

管教要我向所有的管教们认错,还要写悔过书。我拒绝,我是个维权者,不是罪犯。我再也不求她了。

8

一直把我反铐着。大小便憋得没办法,我只能说:“我要大小便。”监室的人都看着我,这让我害羞。我说:“你们能不看我好吗?我拉 不下来了。”

9

3天3夜。我都忘记自己是个人了。吃饭,由两个在押吸毒人喂食。大小便,一个人帮我解裤带,另一个人拿脸盆接。男管教在监视器里看。

(二)“共产党有原子弹和氢弹,我只有上访材料”

杜阳明的述说

杜阳明,退休工人。上访7年,先后3次遭刑事拘留,劳教一年半,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两年半,曾3次自杀未遂。

1

2003年4月24日。我到闸北区信访办上访,被警察捏造罪名刑事拘留。在上海市总监狱,我被绑在病床上20小时,大小便拉得全身满床,让全世界男人都感到羞辱。

2

2003年7月6日。我和10个上海访民到中南海递交请愿信,被押回上海,关进闸北分局特审室,接受强制性审问。

闸北公安分局徐达芳局长说:“上访的问题我不管,我只管抓人。”

我被强制一年半的劳动教养。我已59岁,赶上劳教年龄的末班车。

3

在上海市第二劳教所。我遵守劳教所的制度规章。早晨4时45分起床,15分钟漱洗时间,反复叠被子,打得不好,重新来过,再打得不好,狱警便拳打脚踢。

6时,吃早饭,22时睡觉。静坐,早中晚3次,每次2小时。要求:挺胸收腹,双手放在膝盖上,双眼平视,不准打瞌睡,不准说话。

静坐结束,劳教人员到操场上军训,上午和下午各1次,每次2—3小时。

盛夏,高温40℃。狱警让我长跑,做各种军训操练,做得不对,拳打脚踢。

狱警陈亮罚我对着太阳看,使我视力降到0.49度以下。我静坐,狱警刘云松用电警棍电我。狱警酷爱用电警棍塞进嘴内电击,还电击生殖器。

政府、动迁公司来劳教所,跟我谈判,要我同意政府提出的搬迁方案。我拒绝,被关两次禁闭。

身体病得厉害,我必须出去看病,但条件是同意政府提出的动迁方案。

4

回家看病。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多次上门,催我动迁;我拒绝,马上重新回炉——再次把我押往劳教所。

劳教所加大对我的肉体和精神折磨:不发给我棉袄棉裤,理由是我不接受改造;还将我关入禁闭室,狱警将我衣服裤子逐件一一剥下。

我多次请求看病。指导员顾鲁兵说:“你死了不如一条狗。”

5

2006年6月2日。我出门,闸北区警察周叙带着两个便衣,将我拦住,说新来的所长要与我谈谈。他们强行将我拉进车,直接抬进看守所。

法官以寻衅滋事罪判我坐监两年半。我的罪名是三条:第一条是随地大小便;第二条是上公共汽车不买票;第三条是我打人。

政府恨我上访,用司法来报复我。公安局和检察院都没查明我具体在哪儿随地大小便;公共汽车售票员同意我不买票;不是我打人,而是被人打。

警察将我双手反铐,塞入囚车,送进监狱。

6

在监狱。警察与罪犯对我联手实施暴力,几个罪犯对我拳打脚踢,往我的头、颈、腰、胯部猛踢。我向警官队长呼救,警官不理睬。我昏死过去。

苏醒。我请求验伤,惩办打人凶手,依法查办幕后指挥者。狱方置之不理。我决定拒绝出工。警官将我戴铐示众,然后铐我17天。我仍不屈服,警官过家云说:“你赢了,不铐你了,给你换个地方休息休息。”

7

我被送到严管队。扒掉所有的衣服。禁闭两个月。

3个罪犯是政府管理我的代表。早餐吃不饱;晚餐饭菜少;由4个罪 犯每天书面汇报我的动态。他们约15分钟记录1次。

8

严管队指导员李善根对罪犯训话,要罪犯开展虐待我的竞赛。我是糖尿病人,需要饮用大量的水,但狱方只给我5杯水,我只能喝带有虫子和蚯蚓的深井自来水补充。

50多天不给我擦屁股的纸,清洗肛门处的余粪,只得用厕坑内的尿。

9

主管队长沈雪祥打我耳光,将我铐在铁栅栏上,命令罪犯打我。昏死。醒。已在严管队。身上的衣服已剥除。

罪犯将我的双手固定在铁栅栏上,像耶稣蒙难式地铐在铁栅栏上。左手用两副手铐固定,一动不能动,右手一副手铐稍能活动。只有大便才会解铐。 吃饭由罪犯喂食。喂饭时,他故意乱捣乱杵,我张嘴,他不喂;我合拢嘴,他用勺乱杵,牙龈常被捣出血来。

早晨凉,给我吹电扇。中午和下午热,关闭电扇,还把唯一的纱窗门关上。晚上,把门打开,让蚊子飞进来咬我。

10

陈维新队长对罪犯训话,说:杜阳明的案子是国家安全局在插手,他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

罪犯搞我,说:我是代表党和政府专门搞你的。

11

酷刑无效。狱方操纵罪犯对我精神折磨,强逼我背诵和抄写38条监规。羞辱远比酷刑难受。我感到快死了。

我抠下厕坑挡板上的螺丝,忍着剧痛,背着监视录像探头,躲过罪犯,在大腿两侧刻下“国安队在行动 十天反铐四次”。字字见血。

12

我爬上5米多高的铁栅栏上,要跳下自杀。被罪犯抓住,又被关进禁闭室。撞墙自杀。陈维新队长将我铐在铁栅栏上,要我保证不再自杀。

放我回监室。狱方将我与肺结核病人、肝炎病人、精神病人、智障人集体关押。

我在监狱里,不承认自己是罪人,不穿囚衣。警察多次在我食物和饮水中下毒,想让我死,想不沾腥、不见血地把我消灭。

13

罪犯看病的权利,我享受不到。我有一年时间不能洗澡。

14

妻子探监,告诉我:“上海强迁维权访民陈小明与段惠民已被政府打死了。”

我作出斗争方式的调整:以退为进。我给狱方写检讨书。大队长王汝刚叫我到办公室,说“你要穿上囚衣”。共产党折磨了我25个月,终于让我穿上了囚衣。

似乎我打败了自己,其实并非如此。我的重点已放在争取活着出狱继 续斗。

15

我能活着出来,就是共产党的最大失败。

狱方在释放我前,让罪犯警告我“继续上访,等待你的是从地球上消灭。”

16

我不要这个不把人民当人的政府。如果我接受了共产党的财产补偿,那么它明天就可以再抢去。共产党拥有原子弹和氢弹,而我手上有什么呢?我只有上访材料。

17

闸北区芷江西街道政法委书记贺德山警告我:“胡锦涛总书记太宽容,你们才敢无法无天。如果我当总书记,对你们就要抓一批。杀一批。枪毙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