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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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我的爱人,你在哪里

张芳贤

2010年2月8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我们的理发店进来了4个陌生人,开口就问我老板在吗,我回答说:“老板叫什么名字?你们找他有什么事?”没等我把话说完,他们冲进里间,看到童国菁就硬把他带走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任何手续。这时我突然感觉到国家赋予我们人民的人身自由、生命安全的权利怎么一下子都没有了,说抓就抓,说关就关,连什么机关、部门都不说,什么证件、手续也没有,简直和影视剧里黑社会绑架一模一样。 直到下午一点多钟来了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恶狠狠地把一份拘留通知单一扔就扬长而去。当时我害怕极了。

没过几天,2月13日大年夜上午收到邮局送来的一封信,打开一看,是份对我丈夫劳动教养一年半的决定书。我马上去徐汇区拘留所,想送点衣物、被子、生活用品,但都被他们拒绝了,更不用说见一面了。我马上去派出所找户籍警问情况,对方推说忙、不知道。之后我找了律师,律师说劳教决定书下来后就可以见家人,而且我们国家有规定,劳教人员在拘留所最多只能羁押一个月,之后必须移送劳教单位。然而在被拘留的第35天,童国菁还在徐汇区看守所,不能与家人见面。我找到户籍警,一再要求,他请示了领导后说:“童国菁在里面已提出行政复议,程序大概需要一个月。”

3月16日下午1:30,我和律师一起去拘留所,他们竟然连律师都不让见童国菁,更不用说我了。理由是人不是他们徐汇区办的,现在只是 暂时寄押,要见他去徐汇区公安分局找法制科。我和律师连忙赶到徐汇分局,律师出示了证件,但门房不让进,只是电话联系法制科。法制科的人说:“童国菁案子是市里面办的,不是他们徐汇办的,人是寄押在徐汇区拘留所,他们也没有权力让你们见。要见找市公安局。”律师说:“人关押在你们拘留所,按国家关于劳教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劳教决定出来拘留所只能关押一个月,必须移送劳教场所(到劳教场所就可以接见了)。你们现在已经关押超过一个月,这是违法的。”法制办答应三天内给我答复,可至今没有收到任何答复信件及电话。

4月16日,我去拘留所想给童国菁送点替换衣服、生活用品和钱,拘留所警察说劳教决定书规定只能送一次东西,现在不能再送了(两个多月了,不让见人,还不让送东西,继续违法关押)。

4月8日,我将律师写的关于童国菁劳教的行政起诉状交到徐汇区法院,可他们不受理,说是诉求不对。律师写的诉状会不对,明明是他们故意刁难。

4月10日,我按律师所说将诉状以挂号信寄给徐汇区法院,至今没有收到答复,而国家法律规定7个工作日必须答复。4月20日我又给徐汇区法院寄了一封挂号信,提醒他们已经过了7个工作日为什么没有答复,结果依然是石沉大海。

现在我的两个小孩整天问我:爸爸哪里去了?几时回来?而我为了生存起早贪黑,既要顾着理发工作又要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日子是多么地艰辛难熬啊!丈夫又这么多天见不到,也不知道给他们折磨成什么样子了。

现在我和我两个孩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见童国菁一面。不知道他究竟犯了什么天大的罪,政府竟然可以置国家法律于不顾。

我的爱人,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

童国菁之妻张芳贤写于世博会即将召开之际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