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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基督教是一种公共生活
——美国洛杉矶山景城教会主任牧师刘同苏访谈(节选之三)

王怡
(续前)

基督信仰的公共性与家庭教会的公开化

王怡: 你讲到基督信仰的公共性,对理解城市教会,看待教会与社会的关系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关键。能否请你再阐释一下这个命题。

刘同苏: 家庭教会习惯于圣俗两分的传统。但信仰的实质,首先是承认上帝的绝对主权。世间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也由上帝主宰。上帝通过法则(理念、规律、本质)创造了宇宙,或者说上帝创造的世界是有法则的世界。上帝也通过法则来治理宇宙。比如电子围绕原子核运转,世人看来这是事物的自我运动,基督教看这是上帝对每一粒原子的规定。基督徒的信仰,不仅是基于特殊启示而忠于基督,而且也服从上帝在普遍启示中所设立的人类本性。 譬如信仰自由不仅是一种被国家承认的宪法权利,更是上帝设立的人类本性。很多圣俗两分的基督徒,可能极端“属灵”,却不能服从税法或交通规则。他的灵性其实是空洞化的。灵性不是一个脱离各个生命层次的独立存在,而是体现在所有生命层次中的主宰。在灵里服从上帝,就表现在服从交通规则中所彰显出来的上帝法则。

2009年后,家庭教会的议题焦点已经转移到结社自由上。结社自由是宗教自由的执照。信仰自由也交织性地包容着许多其它的自由,如言论自由(讲道、查经、传福音),思想自由(教义的选择),迁徙自由(宣教),聚会自由和出版自由等。但若没有结社自由,这一切都缺少合法性。就像没有执照,所有遵守其它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都是非法的。没有以外在仪式为中心的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如主日崇拜),就没有社会学意义上的“宗教”可言。禁止人们有组织地履行这些表达信仰的外在仪式,也就扼杀了宗教本身。真实的信仰,是必须支配外部存在和外在关系的信仰。一个仅埋藏在个人心里的内在之物,只能称为思想,而不是信仰。真正的信仰必定是一种公共生活。所以拿走了结社自由,截断了信仰走进公共生活的通道,也就消灭了信仰本身。

所以,城市家庭教会开始走出家庭,进入写字楼或其它商业性用途的房屋聚会。表面看,这仅是聚会空间的转换,人数增多要求聚会空间扩大,实质上却是家庭教会对信仰的公共生活性质的重新发现。

目前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大趋势就是公民社会的建立。所谓公民社会就是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共同体。当前中国形成公民社会的关键,就是将个人权利从私法领域推进公法领域。由于结社自由的实践,家庭教会在民间的宪政运动中必然扮演一个典范性的角色。社会学家李凡说:家庭教会是中国人数最多、财政实力最雄厚、组织结构最严谨、与国际接轨程度最好的非政府组织。我还要加上一个其它任何非政府织都不具有的优势,就是教会成员的委身度是最全面的。因为非政府组织仅仅涉及人生存的某一方面,所以一般成员都是片面地委身于该组织。只有教会涉及的是人的整个生命,因此教会成员的委身是全面的、普遍的和日常的。家庭教会不声不响地,成为了民间立宪运动的先导力量,原因就在于教会超越性的信仰渊源,在民族国家内部创造出了一种崭新的、大众性的共同生活方式。事实上,通过半个世纪以来的结社自由的实践,家庭教会已决定性地影响了未来中国宪政结构和民间社会的格局。

王怡: 道成肉身的基督信仰,和光与盐的道德目标,都决定了有形教会在地上的社团性质。

刘同苏: 基督教在本质上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教会的社会性功能仅仅是附属的或第二性的。但一间教会的外在活动,显然同时履行着两种功能。就结社而论,教会对内是一个信仰共同体,对外则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但教会仍然是同一个教会。基督信仰从本质上就不是“为我”的;这种“为他”的性质,其实就是基督信仰的公共性。基督信仰也从来不是一种个人性的信仰,而是必须活在上帝国度中的团契生活。

其一,三位一体的上帝本身,就永活在一种合一的团契生活中。三位一体的上帝从本性上说,就是一种包容了整个宇宙的公共生活。其二,耶稣不是一个独行侠,而是一个信仰团体的开创者和成员。耶稣的神性彰显在他与门徒的关系之中,“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在弟兄相爱的共同生活之外,根本不会遇见真正的上帝。基督的生命,是一种在信仰团体(即基督的身体)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命。第三,耶稣的临在是为了对世人的救赎,十字架最本质地反映了基督生命的“为他”的性质。作为基督生命在世上的彰显,教会的存在也是为着对世人的救赎。教会不是为教会的教会,而是为世界的教会。拯救世界,就必须进入世界,必须具有与世界相同的外在形式。基督进入这个世界的形式就是“道成肉身”。教会进入世界的方式就是结社。作为灵性生命的集合,教会是一个信仰团体。但作为有形肉身的集合,教会就是一个社团。

王怡: 有人说,“作为一个信仰团体,教会不能同时成为社会团体”。

刘同苏: 这等于说“作为永恒的道,基督也不能成为一个肉身”。把教会限定为没有社会性肉身的灵性团体,这不是抬高教会,而是贬低教会。

王怡: 圣俗两分的属灵观的背后,其实就是诺斯替主义的幽灵。

刘同苏: 中国从来不乏个人的和内在的信仰观念,但缺乏有组织的“宗教”,就是有形有体地表现为有组织的公共生活的宗教,佛教和道教的公共宗教生活的程度都很低。就连高度组织化和礼仪化的伊斯兰教,到了中国内地,也基本蜕化为只与私人有关的一套习俗。除了西域,中国内地没有真正委身于有组织公共生活的回教徒,只有在私人生活领域保持习俗的回民。有限的个人,不可能企及无限的上帝,所以取消了外在的公共生活,就剥夺了个人里面的公共生活的向度,从而也就铲除了个人可能容纳和委身于一位无限的上帝的可能性。在一种个人的私生活里的委身,身还是委给自己的。只有委身于比个体更完整的公共生活,才可能委身于一位超越性的上帝。

王怡: 所以信仰的公共生活,其实是信仰本身的真正实现。这就是“我信圣徒相通”的意思。只有在基督教中,“团契”被视为信仰的核心内容和必要方式。

刘同苏: 中国历来的掌权者,都试图把宗教转化为一种纯粹的私人事务,就是为了避免宗教信仰对公共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影响。官方舆论推崇缺乏宗教性的佛教与儒学,也是意图以缺乏宗教公共生活的宗教或准宗教,来对抗以有组织的公共生活为特征的基督教。有人不断推崇不参加聚会的西方教会潮流,就是非组织化或非公共性的所谓后现代教会观,却无视这种潮流恰恰是西方教会衰败的缘由。在“三自”系统,大型聚会虚化了信徒之间的生命连接,却限制团契或小组的实质性联系。所以“写字楼”或“会堂”之争,表面是外在聚会空间的争夺,本质却到底是取消还是坚持信仰公共性的争战。

王怡: 教会对政教关系的讨论,总是要从《罗马书》第十三章一至七节开始。你对这段经文在今天的应用,有什么特别的分享?

刘同苏: 从政治的合法性来说,这段经文表达了一种法统观念。第一,是法统而不是武力本身构成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所以人民对政治的服从,不是因为枪杆子,而是因为政治权力的法统渊源,就是一切权柄都来自神。第二,政治权力不是自有的,而是被授予的。“授权”或“委托”意味着掌权者只是权柄的代理人,他行使的权力并不是他自己的。

王怡: 所以如果一个基督徒只是基于对枪杆子的畏惧,而顺服一个政府,他就否定了这段经文,换言之,他就是在拜偶像,他以自己的畏惧来敬拜那位握着枪杆子的地上君王。

刘同苏: 因为顺服的原因不是来自强制,而是出自信心和良心。我们对被授权者的顺服,是对授权者的顺服。这是一个关于法统的定律:顺服顺服者,叛逆叛逆者。顺神者昌(人民归附),逆神者亡(人民弃绝)。以神的名义要求人民顺服,恰恰暗含着一政权自身必须顺服神的要求。

这段经文包含的宪政主义的首要原则,就是世间没有绝对的主权。只有神的主权才是自在的和绝对的。对人来说,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这个定律既适用于君王,也适用于全体人民。人就是人,人不是上帝。人间没有绝对的权力,政治本身也不是权力的目的。政治或一切掌权者都是“神的用人”,用人只能服从主人为其设立的目的,这表明政治权力不是自己的目的,也不能为自己选择目的。神在世俗领域中设立政治权力的目的,就是“赏善罚恶”,公义是政治权力的目的,这是经文包含的第二个宪政原则,即公义原则。经文包含的第三个宪政原则是授权原则。1989年夏天,我与另一位军队子弟讨论“六四”屠杀,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共产党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所以在权力的顶点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制辖他们;二是政治权力若没有超越性的渊源支撑和约束,就只有靠枪杆子,但也千万不要把希望放在人民身上。在无政府状态下,就像法国大革命或文化大革命,群众的暴戾一点也不输给专制君王。而没有信仰的内在制衡、分权制衡也会变成彼此逃避的游戏。后来我认识到,只有相信权利和权力都来自上帝的授权,也必须服从这一授权的制约,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权力才可能被正当运用。

王怡: 无论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还是政治权力的目的、动机和行使的方式,其实都与对上帝的信仰有关。我们也应当基于《圣经》启示的对上帝的信仰和对上帝公义的认识,来评价一切地上的政治。

刘同苏: 这段经文是反合性的双向教导:一方面涉及对政治权力的授权与限制,另一方面是对基督徒顺服的要求及顺服的条件。这一教导既针对基督徒,也针对政治权力。目前中国的法律秩序,正面临着法统的危机。这段经文的政治意义,不只是关乎基督徒对政府的顺服,其实更多的、更迫切的是关乎这个民族在政治上的走向。

王怡: 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政教分离”,好像二者没有关系了;而是“政教分立”,就像三权分立,教会与国家彼此独立、又彼此搭配协作。因为主人只有一个,权柄的来源只有一个。两个副总经理,一个属灵的事务,一个刀剑的权柄,都要向董事长交账。

你刚做了山景城教会的主任牧师,结果这一年大陆的教案更多了,你反而来大陆的次数比较多。这个教会的老牧师很有名,也很有恩赐和权柄的。你一方面牧会,一方面对家庭教会始终有强烈负担。你的压力应该很大。

刘同苏: 山景城教会前任的主任牧师是郑果牧师,他非常敬虔,又有治理的恩赐。他离世前找我去牧会。我下半生的负担总是要回国服侍城市教会的。在山景城教会,神也是一方面让我去牧养,另一方面是用那里的肢体、同工来牧养我,来磨我,看我的服侍经验中还有哪些层面需要对付、突破,看我在主的教会中能否有一个完整的事奉经历。而这一切,我知道都是为我将来回国牧养城市家庭教会预备的。只能说,这都是恩典。

王怡: 两年前我祷告说,若你要回来,就回成都吧。最后一个问题,很多基督徒都在问:我们的古列王时期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有中国的“米兰敕令”?2009年,与几个城市家庭教会的案例相反,临汾教会受到了政府很残酷的刑事打击。你怎么看?又在突破,又在倒退?

刘同苏: 我认为去年6月初至10月底,城市家庭教会与政府的互动,已经具有了一种在公民社会中的、正常的宗教信仰管理方式的雏形。11月初开始的激烈行为,或许是政府内部有人对6月初以来各地达成的法治化的结果不满,而有意促成的一种“反动”。

目前家庭教会有很大空间,在压力和公开化的突破上如何对应,我的看法,应当围绕着这样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坚定地持守教会的日常聚会;二是尽量不超出社会生活的日常秩序。2009年全国范围的逼迫中,绝大多数教会非但没被压倒,反而因为坚持自己的权利,确立甚至扩大了教会的活动空间,关键原因就是坚守了教会的日常生活。日常是本性的表现形式,本性是事物存在的必须。这就是日常生活的力量。日常生活是你无法禁止的;谁能够禁止人们吃饭呢?谁又能够取消如厕呢?恐怕一个政府的头脑必须到疯狂的地步才会去剥夺人们睡觉的权利。一个狠下心来跟社会日常生活作对的政府,也就离开垮台不远了。坚持“两个日常”,也就是坚持上帝所创造的事物的本性,也就因此具有了事物本性所内在具有的力量,这力量会远远超越人为的技巧。

这也意味着把自我行为严格地限定在宗教信仰活动的范围之内,不给政府的逼迫提供任何宗教信仰以外的理由。临汾教案的不同结果,并不只是政府对待新兴城市家庭教会和传统家庭教会的模式不同,也不只是政府对待中心城市和边缘城市的反应不同,临汾教会的维权活动,将主要方向不是集中在教会的日常活动上,而是集中在非日常的激烈手段上,如县政府门前的大规模示威,阻断国家公路的大规模跪地祷告,多路的集体上京上访等,虽然示威和上访都是教会在宪法上可以行使的权利,却不是教会作为属灵的生命共同体的力量所在。

王怡:我想这也是教会维权和一般公民维权的区别。对教会来说,有时候使用法律武器是维权的方式,有时候放弃法律武器的使用也是维权的方式。教会的维权是一种“信心维权”,抓住神给的异象和应许,用十字架舍己的方式维权,“为我失丧生命的,就得着生命”。

刘同苏: 坚持“日常”,就是舍己。在县政府门前大规模祷告,虽然这也是一种宗教活动,却绝不是日常形式的宗教信仰活动。而一旦脱离了教会的日常生活形式,教会的策略就可能掺杂非宗教信仰的因素,而失去美好的社会见证。在临汾教案中,教会组织在县政府门前的大规模祷告,形式上就掺杂了政治因素(示威)。由于偏离了教会日常活动的形式,表面上的强劲势头,反而消弱了自我诉求的超越性力量,也失去了耶稣十字架的印记。而且,有几个人会跑到县政府门前大规模聚会呢?所以打击你也不会引起社会的普遍反对。但公园里聚集几百人打太极拳或扭秧歌,30年前你看不到这一幕,30年后却是日常的画面。所以,禁止公园里面的集体敬拜活动,就意味着禁止一个与公园日常活动形式类同的活动,就会间接或直接影响一般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由此公开或潜在地引发一般社会成员的反弹。

政府对临汾教会的迫害是不公义的,这些弟兄姊妹也在为主受苦,但我们也需要反思维权策略上的偏离。坚持“两个日常”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家庭教会在公开化、合法化的争取和见证中,持守教会的圣洁与超越立场,免于靠车靠马的试探。

另一方面,多数家庭教会仍然以我们这一间教会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而不是从国度观和时代的异象来看问题,其它教会的安危根本不在关心之列。“自保”是目前多数家庭教会遇见逼迫时的基本态度。但这些教会没有意识到,今天教会已经普遍享有的自由空间,包括自己教会的,正是那些先行教会以上帝赋予的勇气一步步开辟出来的。支持这些教会,为他们守望,恰恰是在保护自己现有的自由空间,而且也为自己开辟未来更大的公共空间。

2009年,许多基督徒批评秋雨之福教会,说你们坚持在公共生活领域聚会,就是在搞政治。这种认知与议论,显然阻扰了其它教会对秋雨之福教会的支持。但“政治”不等于权力与权术,真正的“政治”就是指的公共事务与公共政策。不管你怎么认定,那么多人聚在一起崇拜上帝,其实这就是“政治”。除非你退回家里,一个人或一家人崇拜。不然,你在公共生活领域公开崇拜上帝,这就是宪法上的“公民政治权利”啊。其实,只要基督信仰在中国,把自己保持在个人或家庭的私人领域,政府根本不会来干预你。

在我看来,“古列王时代”已经不远了。目前的外在冲突已主要不是信仰的属灵之争,而是有关公民社会的政治之争。家庭教会对自身社会角色的自我认知和内部的组织化,将决定基督的教会在未来中国公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些家庭教会的公共性事件,都会成为形成教会整体意识的触发媒介。

王怡: 我称为“受逼迫的公开化”。

刘同苏: 教会史上,正是与政府的斡旋,促成了早期教会的地区性联合。看起来,这种情形也会在中国重演。时间不是问题,家庭教会自身的建造与牧养的转型,才是最重要的。上帝预备一个古列王,我们要预备我们自己。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