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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要就地高考,拒绝异地高考

杨支柱

上海无户籍辍学少年占海特的父亲因为走上街头要求平等的受教育权,并且不服从警察的劝说,而被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的罪名刑事拘留。这一事件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考平权运动推向了风口浪尖,许多大名鼎鼎的知识分子纷纷就此发表自己的看法。

但是在我看来,“异地高考”这个词完全被用错了。所谓“异地高考”就是就地高考!因为未成年人的住所理所当然就是其父母的住所!

“就地高考”成为争论本身就是一种国耻!因为未成年子女跟父母一起生活的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而不允许“就地高考”的制度逼迫他们在户籍所在地当留守儿童,这是人为制造骨肉分离的悲剧,而这是中国农民的一种普遍的生存状态!

此外,无论是从儿童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角度看,还是从其父母给地方纳税的角度看,都应该让孩子们就地上学、就地高考。国家必须保障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之剥夺。

在现行按省市分配名额的体制下,“就地高考”自然有损京津沪等大城市的高考特权,并促使产生高考“移民”。但是为什么大城市享有高考特权?为什么户籍上不平等?难道只要父母从农村或乡镇移居到大城市,他们的孩子为了高考就只能与父母分离、留居当地,否则他们就不能移居?这是间接剥夺公民迁徙的权利。“异地高考”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的衍生品。

占用大城市的高考名额,不能成为当局限制无户籍学生“就地高考”的理由。首先,跟父母一起生活是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再者,即使没有城市户籍,适龄学生在大城市接受高中教育,并参加高考,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城市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教育特权,而侵犯公民的人权;反之,各种高居人权之上的特权均违背宪法,应予取消。具体而言,大城市享有的教育特权,需要以普惠的方式使之消失。

有消息报道“京沪非户籍家长到教育部门上访,要求开放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为此占海特与父母亲三人还在上海教委大门口,与20多名沪籍人士(反对无户籍学生参加上海高考者)进行了辩论。但是现实地看,在大城市,要求分享当地的高考名额,肯定得不到大城市多数民众的支持;如果要求“就地高考”的人们,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利益结合进来,在呼吁“就地高考”的同时也呼吁“我不要离开爸爸妈妈”,就可获得广大的民众支持,并在道义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地高考”的问题,说到底是户籍问题,其涉及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众,他们因户籍问题受到各种歧视及正当权益被剥夺。

要求“就地高考”的孩子们及其父母应该站到公共利益的立场上,要求取消按省市分配名额的政策,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全国统一高考还是高校自主命题。即使在技术上,按成绩录取也比按省市分配名额更简单、更有效率,同时也更有利于选拔优秀学生,提高教育质量。

所谓按省市分配名额是为了照顾西部落后地区的说法,既没有事实证据——名额不如照顾京津沪多——理论上也不成立。实际上,对西部省区的照顾政策,受惠者是西部的大城市,那里的教育条件远高于湘西农村,游牧民子弟连初中都念不完怎么可能享受到高考优惠!再者,扶贫应着重基础教育,而不是多给高考名额。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95期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