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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最低级别的政府官员
——北京“小脚侦缉队”

王玲

别小瞧了那双“小脚儿”,颠儿颠儿的倒腾得快着呢!别小瞧了她们没文化,她们说你是坏人你就在劫难逃!

五六十年代的居委会成员多是来自农村的中老年妇女,她们虽是北京户口,但多没什么文化,可在家长里短儿、骂街打架中,她们混得贼奸,那些有文化的人未必比得了。

这些“小脚儿”们,虽然不能干太复杂的事,却知晓邻里密事,警察虽威猛但有些事却无从下手,因此“小脚儿”女人便发挥了大作用,故她们有“小脚儿侦缉队”之“美誉”。至今人们遇到事,就会有人说:“你去居委会问问”。

“家庭妇女”本是个地位低下的贬义词,但她们一旦进了居委会,就了不得了,成了“街道干部”、“积极分子”。尤其是当有“两会”之类的大事时,她们就戴上“红箍”上岗,那就是国家、政府的人了。至于算不算是职业妇女,算不算是妇女干部?不知道。

当然,居委会中也有好人。比如,邻里的好孩子游行反腐败去了,失败逃亡逃回到家里来,运气好的,有邻居居委会大妈来到家中压低了嗓门儿悄悄训斥大人:“你怎么还敢让孩子呆在家里呀?今天白天就别出去了,好好休息,天黑了赶紧走吧,下通知了正抓他呢,到局子里还能有好儿吗?”这孩子算是命好;而那“邻居居委会大妈”也是功德无量!

但是大多数情况不是这样,“大妈”们在党的教育下,阶级觉悟甚高。如上,同样的事,那些平日里见面热情打招呼的主任、委员、积极分子,知道了消息,饭都不做了,麻利儿地去报告政府,带上警察,将老街坊的孩子带走,送进劳改所、监狱,甚至有的挨了枪子——那可是“大妈”们看着长大的孩子啊。

这些没是非、丧尽天良的“最小政府”的积极分子们,你们得到了多少赏钱?升了几级官位?你们夜里不做噩梦吗?出门不怕碰见鬼吗?你们能永远整别人吗?

当年居委会的“大妈”们就曾带着红卫兵指认谁家有钱、谁家是资本家、逃亡地主、谁家老炖肉——那钱肯定是剥削来的、谁家有个半导体曾传出外国话——一定是特务……

近年来,居委会带队抓人又重新锁定了新的目标:异议者、法轮功和上访的。

2008年我在狱中时,仅我所在的囚室内,前后就有数名法轮功学员是被居委会准确监视定位,带领警察把他们抓来劳教的。当年,帮倭寇祸害百姓的,人称“汉奸”,那么今日这些不是“家庭妇女”的“小脚侦缉队员”们,不问是非曲直,只管通风告密领奖赏的,应该叫什么呢?

就我的经历:我作为一个访民,有时晚上回家——不管几点,只一小会儿,警察就来上门“探视”了,一点儿不耽误。如果没人通风报信,哪能那么准呢?如果在“特别”的日子,警方需要控制我,一大早,就有邻居居委会的人——常常是几个,来到我家门口上岗。比警察神速多了,想警方一定会给她们发奖金。

居委会女主任曾在2009年4月29日夜里12点,带领警察破门而入将我带到居委会问话,后又带到派出所关押了4天,后又带回居委会看押共计16天。谁也不知道什么事,就说是上级的命令。

还有,居委会女主任曾在晚上,带领警车警察砸开我亲戚家的门,在邻居众目睽睽之下将我装入警车带走,害得亲戚们不知该怎样面对邻居质疑的眼神。让人不可原谅的是,那个晚上,我孩子一个人在家,她们前来砸门,逼交房租,停水停电。我孩子天生胆小,至今一提居委会,他马上就躲。这些“最低级别的政府官员”,净不做人事儿。

尽管今天的“侦缉队”大多不是“小脚儿”了,有些也有文化,甚至还有大学生,但那“侦缉队”的作风、功能却是一脉相承,半点儿不走样儿。1989年12月26日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诸多条款,伟大辛劳的“侦缉队”经过一辈一辈多年的努力奋战,已纳入正式的机构轨道,听说以后还会发统一的制服呢。

                                                                               2012-10-23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91期    2012年11月2日—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