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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不虚此行
——北京劳教调遣处纪实(九十二)

野靖环


我从地狱走出来

王玲

(接第177期

第二天,7月27日,是我被关进小黑屋的第四天,还是没给我吃早饭。

不知几点,小黑屋的门突然打开了,韩大队长和女警察程远征手里都拿着电棍进来,一句话没说就同时捅到我身上。强大的电流一下子就把我击倒在地下,浑身抽搐。紧跟着又进来两个男警察,其中一个抓住我的胳膊使劲一抡,就把我翻了个个,然后我的两个腋窝处就感觉到了强烈的电击,我昏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吸毒人员把我叫醒,让我吃饭。我要水喝,瓶子里只有三分之一的水,瓶子上有刻度,300毫升。

这个吸毒的是负责让我写检查的。她坐在地下的小椅子上,满脸愁云,不停地骂我、发牢骚:你这个臭屄,都是你害的我!我倒了八辈子霉了,让我也关小黑屋!……

我遭受了电击之后,就开始拉稀,有一点儿大便就要拉出来。我弯着腰,拍打着送饭口,要求大便。

程远征打开第一道门叫喊着:“你要造反呀?再敲门把爪子给你剁下来。”

结果,憋不住的大便就一点儿一点儿的拉在裤子里,一直拉了五六天。27天不让梳头、洗脸、刷牙,不让换洗衣服,粪便在裤子上沤了27天。

我的腋窝后面电棍电伤的地方化脓了,我让那个吸毒的看。她出去之后不知怎么跟队长说的,第二天来了个大夫,他说是蚊子叮咬后感染的,给我上药。

我不写检查,那个吸毒的呆了两个白天就不来了。

每顿饭由牢头狱霸从送饭口把饭盆放进来,我吃完了,把饭盆放在送饭口的地下,她们再伸进手把饭盆拿走。每顿饭给我一个馒头,菜里只有几片菜叶,半盘汤。我总是饿着,要求多给半个馒头,不行。停止拉稀后,就三四天大便一次,每次都是我拍送饭口“求队长”,遇到好一点的警察,就能较快地让劳教人员拿进来塑料桶;遇到坏警察,就得憋好长时间。送便桶的劳教人员每次只给我两格卫生纸,我想多要一点儿擦鼻涕、擦汗都不给。

每天只给300毫升水,我舍不得喝,只是口干极了才敢喝一口。可是,有一天晚饭后,从送饭口放进来的水瓶竟然是满满的水,我高兴极了,赶紧抱着瓶子,躲到墙角喝起来,生怕再被她们拿走了。正在这时,突然进来两个男警察,站在门口向小黑屋里上下张望,然后看着我问:

“有水喝吗?”

我惊呆了,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接着就走了,我这才明白,是检查的来了。

由于喝水少,天气又热,出汗多,我一天只尿一两次,每次只尿一点儿。喝水少,上火,一尿就疼。我用手接尿,然后涂抹到身上。这一点儿尿对我来说也是珍贵的。

韩大队长是6月份从九大队调来的,是个3星2杠的老警察。她说:“谁电你了?你有证据吗?你就在这儿熬着吧,给你留着狗命呢!我就不信,这么大的专政机关治不了你?都知道这电棍的滋味活人受不了,你这个老妖精,你是人吗?”

8月10日,又进来两个吸毒的,还是让我写检查。我迫切地想出去,就写了。可是韩大队长看了说不行,就让那两个吸毒的给我改。她们最后写出来的检查里,已经没有一句话是我自己的了,但是我还是照着抄了一遍。

8月19日晚7点,我被带到大厅。全体劳教人员都坐在电视前准备看电视,队长让我念检查。

从7月24日早11点至8月19日晚7点,在北京的桑拿天季节,我在禁闭室这个人间地狱里被关了27天。

8月19日从软包里出来后,就不许我出班里的门了,和法轮功的“待遇”一样了。

副大队长程远征还说过,这个“小黑屋”是专门给上访的和法轮功准备的。的确如此,这里不闲着,总是有人被关进来。我刚出来,就把一个上访的梁晓燕关了进去。她在十班被包夹了一个月,听八班的人说,经常听见她挨打时的喊叫声,后来就被关进了小黑屋,每天有4个劳教人员分成白班、夜班看着她。我猜想,她可能每天继续挨打,只不过外面听不见她的喊叫声了。

我在八班,每次看电视都坐在最后一排。十大队规定,不管看多长时间的电视,都必须按规范的姿势坐着,不能动。我有椎间盘突出、胝卡关节炎、颈椎病,一动不动地坐着就身上疼,僵硬。有一次,我的手从腿上滑下来垂着,我也没知觉,突然胳膊被猛击一下,我才发现是韩大队长在我的身后用皮鞋踢我的胳膊。她还经常说我的姿势不对,踢我的脚踝骨。

有一次我坐着坐着就打盹了,副大队长程远征从背后猛踢小椅子腿。我毫无防备,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吓得我心脏乱跳了很长时间都缓不过来。程远征却说:“别在这装蒜,要死你回家死去!你死在这儿,我们往上一报,说你暴病死亡,我们什么责任也没有!你死了活该!”

在程远征值班时,小哨都格外厉害。佟静(吸毒的)看见我打盹了,就用拳头猛打我的头;看见其他法轮功老太太坐的姿势歪一点都要骂。常常是突然的推搡和叫骂声,把人吓得直哆嗦。

十大队的牢头狱霸的权利很大。她们可以随便惩罚别人,她们是很自由的,而我和法轮功学员是被严格限制行动的。不许我们到小商店买东西;每半个月采买一次,都是写好了纸条由牢头狱霸代买。她们不按我们纸条写的买,买回来之后就放进她们在北四的柜子里。开库时,牢头狱霸负责拿钥匙开柜子,我和法轮功的放在库房柜子里的牙膏、卫生纸等物品经常就没有了。

十大队在D楼的二层(一层是九大队,三层是十一大队),从来不让放风。外面的小花园美极了,安置在小花园里的健身器材是鲜艳的蓝色和黄色,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使用。2008年11月底,叫了7个牢头狱霸到小花园去玩健身器,录像。有一天突然让大家集合,带我们到操场玩跳绳、打羽毛球,又是录像、又是照像。录完了就回来了。

十大队规定每个月可以写两封信。把信交给小哨后,小哨让我们在《劳教人员发信登记表》上签字,但是并不给你发出去。外面寄来的信也常常被扣下。我出狱后才得知,有7个朋友给我写过信,我都没收到。

在北京奥运开幕之前,抓了大批人,每个班都有十四五个。每个班只有12张床,就得有人睡在地下的床板上。在7月份的半个月内有3次在夜里转送法轮功,听说运往东北的“马三家劳教所”。第一次是夜里12点;第二次是夜里2点;第三次是夜里3点。那些法轮功老太太们正睡着,被一个一个的推醒,抱起被褥和其它物品出去。我躺在床上再也没法睡着了,我看着她们,心里非常难受。

有一次去洗澡回来,屋子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这是抄监了,我的笔记本没了。我问巡筒的队长,她说:“检查一下再给你。”后来多次索要,光是答应就是不给。我的笔记本上只是抄的报纸上的内容和其它刊物上的诗歌,没有一个字是记录劳教生活的。我出狱之前跟程远征要笔记本,她说找不到了。

我问:为什么拿走我的笔记本?她说:没有为什么,拿走了就是理由,这是我的权利!

抄监时还把北四的柜子也翻了,把许多人的新毛巾都收了,共收了一编织袋。有人看见,拿到队部当抹布了。

出狱前10天,监察科来了一个女警察,把我叫到北三,让我填一张表,说每个人出狱前都要填。上面是几项调查,让劳教人员在后面的空格里画V或者画X。我记得有“民警的态度好不好、给不给看病、能不能吃饱、有没有体罚、是否挨打”等等。我没有画,用文字将警察的兽行写上,写完之后她就拿走了。

过了一会儿,我被叫到北二,程远征劈头盖脸地骂起来,威胁我说:“我看你是忘了电棍的滋味啦?你忘了小黑屋是什么样的啦?你要是不给我填好了,我就天天给你灌食!”过了3天,又把我叫到北三,一个男警察给我一张表,程远征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填写,我只好全部画V。

当我夜里做噩梦,队长认为是我故意叫喊,影响大家睡觉时,曾经到班里来调查,我们班里有些人说我不是故意的,我非常感谢她们。

残酷的劳教生活给我的心理带来的创伤比肉体上的创伤要严重得多,我不敢回忆,又无法抹去。

我开始向司法部、北京市劳教局、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反映被虐待的问题,毫无结果。

2009年5月5日于北京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78期  2016年3月4日—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