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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法轮功流亡者赵筱芳

曾节明

去年12月初的时候,林大军就在电话里神秘兮兮地说:“马上要救一个人来曼谷,什么人,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又要花一笔钱了,唉……”

我期盼着这个新来者是鲁德成那样的反共勇士、或某位能量级的叛逃官员。12月21日,林大军从柬埔寨风尘仆仆地来了,说人已救到曼谷。跑到新来者下榻的廉价宾馆一看,原来是一位满脸痘子的小妇人,微胖的体态,油亮的大蒜鼻子晒得发红,活脱脱一个40多岁的香港叉烧包店老板娘,但她可掬的笑容,却流露出一种虔诚修炼者惯有的憨态。一问,她果然是法轮功修炼者。

“嗬,法轮功你也救呀?”我问,因为以前从没听他提起过法轮功。

“法轮功怎么就不能救?人家不也是受害者?”林大军有些不屑:“法轮功要‘解体中共’,民运怎么能不帮他们?而且,人家小芳(指该小妇人)还是民运的亲戚呐!她那个猪头老公是‘六四’那批人……小芳,你还不赶紧叫那个美国猪头飞来泰国帮你办手续?”林大军笑嘻嘻地说,又开始玩世不恭了。

小妇人憨笑着回嘴。她叫赵筱芳,广东惠州人,年不及三十四,我不禁惊诧:小妇人怎么她如此显老?大概是由于坐牢吧。我正踯躅间,林大军以为我对她的故事提不起兴趣,赶忙推介:“她有些事情你肯定没听过……”我有些不以为然,还有什么内幕的冲击力能超过“活摘器官”呢?

但是,她的话匣子打开不到半小时,已使自以为是的我惊诧不已。

赵筱芳:我是个体户,卖衣服的,1998年,在我大姐介绍下,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江泽民取缔法轮功,我在当年10月底就去北京上访,结果在天安门被抓,11月10日遣送回惠州看守所,拘留了15天。

2000年的时候,我和广州的两个同修走路去北京讲真相,路过英德,我们就到英德看守所去找所长讲真相——因为那里面关了许多法轮功学员。结果,我们反倒被他们抓起来——现在想起来那时好愚蠢吆,自投罗网啊!警察踢了我几脚,要我跪下来。他们搜了我们的行李包,把讲真相的材料都搜走了,然后我们被关进英德市收容所。在那里面,我们9天没能洗澡,一天只有两顿吃的,吃的都是烂咸菜和黑乎乎发霉米饭。他们要我讲出户籍所在地,我就不讲,他们就骗我说,准备放我回家,让我给家里打电话。我上了当,在我打了电话之后,他们就按重拨键,从我家人口中问到了地址,马上就打电话到惠州的派出所,通知他们来遣返我。

我被抓回惠州,公安局判处劳教一年半,送到三水劳教所关押。劳教所其实比看守所还难熬,早上6点钟就得起床,匆忙吃个早点,然后就干活,一直干到晚上10点。除了吃饭、上厕所,没有歇着的功夫,一天干10多个小时,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

法轮功修炼者还要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修炼。不写的人就惨了,我在里面亲眼看到,那些不写保证书的学员,有的被罚跑步——就是不准睡觉,通宵跑步;有的被吊在篮球架上打;有的被用扫把杆子捅下身;有的被捆起来,在地上拖,背都拖烂了,血淋淋的……我吓坏了,我怕受这样的折磨,就写了保证书。之后,我提前3个月被释放回家。因为练法轮功,被解除劳教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受到公安局、610、居委会的三重监控,他们经常找我谈话,凡“敏感”的日子还不准我外出……

曾节明(拿着判决书的复印件):后来,你因为什么又被判了7年刑?怎么判得那么重?这判决书上写着“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这是怎么回事? 莫名其妙的,难道涉及什么“国家机密”?

赵:呸,什么国家机密呀!判我7年,就是因为我写了一封控告江泽民的信。那封信是2003年4月写的,准备寄到美国去,信写好后就放在深圳的家里——我那时已经搬到深圳住。有一天晚上我去一位中学教师同修家去发正念、看光碟,谁知道当时在场的有一个人已经当了线人,事后她跑到公安那里告发了我们的活动。

5月13日晚上,惠州市公安局突然跑来深圳,到我的住处抄家,把我的电脑、手机都抄走,同时还抄走了6封我准备转寄给政府的信,还有那封控告江泽民的信。

他们要我说出那6封信是谁写的,我就坚持说是不知名的人寄给我的,我不能出卖同修;问不出其他人,他们就以我写的那封控告江泽民的信作为证据,判了我7年……

曾:嗬,因为一封还没发出的控告信,居然就判了人家7年,这比毛泽东时代进步多少呢?

赵:在看守所关了半年,我气不过,在里面绝食了5天。我想不通:凭什么抓我?我到底有什么罪啊?他们要我写认罪书,我就不写,我不承认有罪。

那个法院审判也很荒唐,就我一个人面对他们,律师也没有,家里人一个都没有来。

2003年11月22号,我被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那地方在广州市。牢里面好黑呀,想不到的黑。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派3个犯人监视我,叫什么“互监组”。那3人每天强制性地给我念法律、法规和揭批法轮功的材料,真是烦死人了——他们自己其实也很烦。吃饭睡觉之前,我必须承认自己是罪犯——大声说出来,不然就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冲凉。平时我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互监组”都要记下来,报告给分管警官。

曾:“互监组”是典型的毛共专政手法,现在还在用啊。其他犯人有没有这种待遇呢?

赵:没有,只有法轮功学员才有这种待遇。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面比其他犯人都低一等呢,比如其他犯人可以相互说话,但严禁法轮功学员之间有任何交流,谁要是被发现和同修讲过话,就要受讯问。还有,劳改期间,别的犯人有一点很低的报酬,唯独法轮功学员没有。这种待遇,一直要折磨到写完“四书”……

曾:什么“四书”?

赵:哦,你们不修炼的人不知道的,就是“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和“现身说法”。

曾:这么麻烦?

赵:还没有完呢。写完“四书”,还得要经过监狱和省局610系统的两道考核,通过考核后,才能享受到其他犯人能够享受到的权利。

曾:你屈服了?

赵:是啦,我实在受不了那种罪啊,换了你也一样受不了的。

曾:我也做过共产党的牢,理解理解。你从中国出来还算顺利吧?

赵:还算顺利。当时不觉得怎样,现在想起来倒有些怕,最紧张的是在广西边境那一阵子,因为接应人没能进入中国国境,需要我自己想办法越境。我人生地不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我很幸运地碰到一家好人帮了我的忙,一定是老天保佑。过了境,见到接应人,他把我带到河内。坐长途大巴去胡志明市,40多个小时才到。车上放音乐的喇叭正对着我的卧铺,吵得我一天一夜睡不着,现在头还在痛,但又不敢去讲,因为语言不通,又没有身份。之后,我从南越经过柬埔寨去泰国,林大哥到金边来接我,带我到曼谷。由越南进入柬埔寨的时候,走山路过关,有一群野狗围着我乱叫,我差点吓死了……

曾:作为一个女子,一个人越境出来,真够猛的。你是怎么下定决心的?

赵:我一直都下不了决心啦。我2008年释放,减了1年10个月的刑,出来后与我现在的老公结了婚。今年(指2009年)5月13日我假释期满,去办护照,但他们不让办,叫我去找领导、找分局。反正推来推去就是不办。我老公2008年还能来中国,但今年来就不让入境了,这样下去我的婚姻就名存实亡了呀!

我有一段时间觉得算了,反正呆在中国生活也很好——我家比较富裕,父母有公司,大姐在美国,我两个哥都是公务员,一个在海关,一个搞公安,抓黄赌毒的,收入都很好;父母和哥哥都安慰说,即使嫁不出去,他们也会养我一辈子。我在深圳住花园(指生活小区)公寓楼,又安静绿化又好,哪是这里能比的?泰国热死人了,生活质量也比不上深圳,我现在住的地方,楼下摩托车吵死了……

曾:那为什么你还是跑出来了呢?

赵:被家里养一辈子总不是滋味吧?我又不是鸡鸭?在家里生活好是好,但感觉空空虚虚的,好像也没有尊严,因为我是坐过牢的法轮功。我渴望有一个地方能够自由自在地练功,再也不用害怕,再也不用担心被抓、被抄家……

成稿于2010年元月13日中午于曼谷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