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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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中国大陆正在启动文革式迫害
题记:文革式迫害,就是在上纲上线的政治迫害,当年的政治罪是反革命罪,现在换个名字叫颠覆国家政权。如果马丁∙路德∙金活动于今日中国,那么他将会以寻衅滋事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控。
马丁∙路德∙金如果在中国会被判处重罪
1月18日,是美国的国家假日,这个假日是纪念美国平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而在近期的中国,却正在加大力度对像马丁∙路德∙金这样的平权或维权人物进行迫害,并将维权人士或律师冠之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拘捕。
总部位于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00名各地律师、律所工作人员、维权人士和家属子女等遭到警方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或失踪。其中,“锋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世锋、律师王全璋、王宇、刘四新、李姝云、胡石根、赵威等七人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包龙军、谢燕益、谢阳三位律师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高月则被指控“帮助毁灭证据”。也就是在马丁∙路德∙金日,新华社发文,公布中国警方抓获了一个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甚至指有国际人士参与其中。
最新的消息是,1月20日,李和平、李春富、勾洪国三人的家属收到其被逮捕的通知书,三人都是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被逮捕的律师已达15人。
早前被捕的许志永博士,争取的也不过是教育平权,但却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而现在这些被捕的律师们参与的维权,仅仅是为当事人主持公道,只是他们面对的侵权对象,是各级党国政府;这些正常的维权行为,已然升级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城乡居民教育平权问题不解决,它既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又埋下了不稳定的种子,使这个社会失去机会平等,甚至制造了大量的失学儿童。今天多建一所学校,将来就少造一座监狱,这是社会学常识,为什么中国政府不能尊重常识,把眼光放远一点!如此消极的稳定,如此制造冤狱,真的可以保证中共长治久安?同理,地方政府恶性地侵犯公民各种正当权益,只有通过律师们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有效减少恶性的报复性事件的发生,而这才是最有效的维稳。
当马丁∙路德∙金号召争取平权的人们前往华盛顿抗议,有50万人响应号召前往;如果在中国,这完全是一次超级的颠覆政府、制造大动乱的罪行。为什么美国政府没有动用国家暴力工具进行镇压?当然美国的制度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动用警察或军队对和平的抗议者进行打压,同时,主流社会或政府在积极思考与应对这样的问题:既然宪法赋予人人平等的人权,为什么不解决这样严峻的社会问题呢?主流社会退一步,民权就进一步,社会文明也就进了一步,马丁∙路德∙金成为民权英雄,并被以国家纪念日方式予以永久纪念。
而中国,反其道而行之,遇到严峻的社会问题,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认为是维权者在给政府制造麻烦,是维权律师在找政府的茬,把依法维权看成是与政府对抗;而有组织或国际力量予以人道支持时,更是以国外敌对势力视之,使维权问题上升到政治问题,如同文革时代,只要有国际力量参与,就是敌对势力参与,就是反革命,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在法律还没有审判之时,先启动喇叭审判,让新华社发文,或让当事人上央视认罪,通过各种残酷手段,迫使当事人认罪悔过。
对维权组织的打击正无耻地升级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的报道触目惊心:近日,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破获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成功打掉一个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为名、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支持、在境内培训和资助多名 “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非法组织。彼得∙耶斯佩尔 ∙达林(瑞典籍)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上述报道看,新华社与央视一样,善于未判先定罪。“境外资金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境外资金支持下搞起来的,为什么境外资金就不能用于公义公益事业?“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如果名符其实,它就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而仅仅是一个国际性的公益组织在中国的延伸,或对中国维权活动的一种紧急支持。
我们还要追问的是,在香港注册一个民间组织,需要在大陆注册备案么?如果不备案违反了哪条国法?海外资金进入中国,从人道意义上支持维权人士,目的是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怎么能扯上颠覆国家政权?至于搜集各类社会信息,也只是通过访民、维权律师与网络上公开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不可能绝对准确,媒体或有关方面完全可以坐下来,与维权组织逐一核实,按中共自己的话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现在中国社会底层侵犯人权情况非常普遍,它与当政者普遍的腐败是一致的,中纪委公开的数据显示,去年立案的腐败案件就多达33万起,而各级政府对百姓的侵害案,远远超过腐败案件。
如果中国政府讲法治,应该正视海外的中国人权报告,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对侵犯人权的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大陆公民人权。这是取信于民的唯一有效方式,而现在却要堵海外人士的信息搜集,它能堵得住腐败与基层政府对公民的人权侵害么?
律师参与热点与敏感案件,非法么?新华社或警方如何界定哪些是热点问题,哪些是敏感事件?律师不可以参与这些案件么?“蓄意激化矛盾”,这是以动机来定罪。至于公益组织培训维权人士,是使其通过正当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只要不蓄意制造恐怖活动,不侵犯其它公民人权,就是合法的。正所谓,法无禁止,政府不应该干预,更不应该通过公权力干预,致其于有罪之地。
说到王宇律师的儿子出境,说起来都是泪。王宇律师送儿子出国留学,当局竟以危害国家安全名义,不允许王宇出国,也不允许她已办理留学的儿子出境。这样的株连之术,只有在皇权时代才会使用,共和国的今天居然还如此侵犯人权,当局已是无耻至极,新华社居然还将这事提出来,当成别人的罪证。不仅王宇律师的儿子不能出国学习,连没有入狱的刘晓原律师的儿子,也被北京国安以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江西有关方面,不允许出国留学。
谁在制造与激化矛盾?只有手持国家公器者。谁在破坏中共自己信誓旦旦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当然是这些以所谓的国家安全名义制造事端与冤狱的有关当局。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75期 2016年1月22日—2月4日)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3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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