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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不虚此行
——北京劳教调遣处纪实(八十八)

野靖环

(接第173期

  记

调遣处终结了

程淑凤在九大队熬过了70岁生日,于2009年3月18日出狱。4月7日,我在北京大学抗议孙东东“上访的人99%都有精神病”的人群中见到她时,她不认识我了。我说我就是北二的那个人,她不相信。我说了当时的情景,她又高兴又怀疑地问:“是有这些事,可是这是你吗?”

我让她看出狱时的照片,她指着照片说:“在北二的是这个老太太。”

旁边的人都笑了,告诉她,照片上的人就是我。程淑凤又仔细地辨认了好一会儿,突然,激动地抱住了我。

她说,这一年,一分钱的食品也不让她买,就因为她不服劳动教养,一直在申诉。说她在大厅一直坐到出狱,屁股都磨破了,结成了痂。

她出狱的第二天就又出来上访了。平谷是北京的远郊区,到北京城里最少要乘坐3个多小时的汽车。她每星期一、三、五出来上访,寒冬腊月、酷暑严寒都阻挡不住。来北京上访的这天早上4点钟起床,把家里的鸡、猪喂饱了,准备好一家人的饭菜,赶上进城的头班车。到了北京,最少要到公安部信访办、全国人大信访办、国务院信访办、最高法院信访办这4个地方反映问题。中午,坐在街头吃自己带的饭。十几年如一日,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毅力啊!

在出狱回家的汽车上,我突然眩晕,以为是长期没有坐车而晕车呢。严重的眩晕使我无法参加朋友们为我准备的午宴。有经验的人说,是因为我的眼睛长期只看到短距离内的四面白墙,突然见到了蓝天、白云、汽车、人群,视神经系统不适应,所以产生了眩晕。

第二天,正好是“12∙4”法治宣传日。我吃了眩晕的药之后,等到感觉好一点儿了才出门,朝中央电视台走去。

前几年,每到这一天,全国各地来北京来上访的人都会自发地来到中央电视台。人们像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扶老携幼的、拄拐杖坐轮椅的、背着行李扛着铺盖的,喊冤叫屈的声浪此起彼伏。

我没敢走到门口。一年九个月前的3月4日,我就是在这里被抓走劳教的。昨天刚走出调遣处,今天如果再被抓起来,就会立即被第二次劳教,最少就是2年6个月,这样会耽误我写书的。于是,我从央视的南面转到东面,再从世纪坛的下面转到北面。

中央电视台东门外周围的路面都被各种各样的警车占满了,仅电视台南墙外面的便道上和非机动车车道上就停放了12辆警车。马路南面,京西宾馆的墙角处有3辆警车和一辆大通道公共汽车,汽车里面有十几个人,从穿着上看像是上访的,车门口还有一个人被2个警察拧住胳膊往车上推。电视台东门门前也停放着一辆大通道公共汽车,它的前后大约有18辆警车。便道上布满了警察,凡是从便道上或是马路上走的人都会被警察看上一眼,被怀疑是上访的人就会遭到盘问。东面的马路上一溜排开了7辆随时待命的公共汽车。

我转了40分钟就回家了。到家后给野靖春打电话,才知道她们一行11人也去了央视。他们刚刚走到位于复兴路南面的京西宾馆墙角就被警察拦截并被装上警车,关押在羊坊店派出所。她说羊坊店派出所陆续地抓来了好多北京“上访的”,外地“上访的”都被押送到马家楼。他们9点钟看见连续装满了3辆汽车开走了。

下午,她们被各自的派出所接回家。

他们怕我再被抓,没告诉我;我怕他们担心,没跟他们说。我们都愿意自己承担着,在这无法无天的时刻。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开始了回忆。

从劳教出来的人,许多人都会得一场大病。我太幸运了,没有得病,但是严重的眩晕让我非常焦急。每天靠吃药抵抗眩晕和呕吐,这样也只能用一会儿电脑,很快就晕得坐不住了。一直到12月31日才停止眩晕,我高兴极了,我的身子终于可以稳稳地坐在电脑前了。

我一边写作,一边坚持“上访”。

我给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北京市劳教局写出书面材料,索要我在劳教期间交的书面材料,并反映杨亚楠扣押我的全部材料及在调遣处遭受虐待的问题。

2008年12月15日下午14时,我几经周折才见到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

得到如下答复:1、你交给我们的材料是不能退给你的,也不能给你复印。野靖春来要过,已经答复不能给了。2、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杨亚楠扣押你的材料?不能光凭你说,如果杨亚楠不承认,我们也不可能继续调查。如果你能找到其他劳教人员作证,就能办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我不把材料带出来,反而诬陷杨亚楠扣押我的材料?”

检察官说:“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是不能办理的。”

我说:“你们在2008年6月23日去九大队的时候,我就反映过杨亚楠在6月7日收走材料和拆信、扣押我已经封口的信的事,那时你们为什么不管?你说每个月都要开一次检举箱,可是我在6月30日放进水房检举箱一封约见信,结果到出狱前的5个月中再也没见过你们。我妹妹也多次向你们反映过,为什么不调查?暴力剪发是明显违法的,你们为什么不管?就是因为你们不管,才导致杨亚楠大胆地没收我的全部材料。你不让我复印我写的举报材料,杨亚楠又将我的材料的底稿没收,结果是我写了材料却一个字也没有留下。你们的做法如此一致,目的也是一样的吗?”

检察官说:“你不能这么说,我们有我们的工作程序。”

我说:“请你告诉我,是什么样的规定不能给我复印?”

检察官说:“你去找来可以给你复印的规定,我就给你。”

我说:“我是民,你是官,你的行为准则应该和我是一样的吗?法律没有禁止的我就可以做;法律没有授权的你就不能做。这个基本精神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检察官说:“我们要向领导请示。”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74期  2016年1月8日—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