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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启蒙的代价:评付志彬、贾灵敏案
11月5日,拆迁普法者贾灵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12月4日,中国第二个宪法日,《洗脑的历史》作者付志彬(笔名傅志彬)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旨在宏扬宪法精神的宪法日,出现如此违背宪法精神的政治审判,实在是太讽刺了,当局“依法治国”的真面目昭然若揭。
据律师披露,江西省国保总队在下发给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的《关于对〈洗脑的历史〉作者付志彬立案侦查的函》中写道:“付志彬在书中抹黑、歪曲我党历史,否定我党建国执政的合法性,攻击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洗脑和思想控制’,诬称‘中共在苏俄的支持下建立并夺取政权,运用红色恐怖洗脑术控制全国人民的思想’、‘其使用的方法不过是在列宁的红色恐怖洗脑术上加了简化版的中国传统权术’,并对我党的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等极端侮辱、抹黑,影响十分恶劣。”“该案为‘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原则的具体应用,本质是国保案件,按照省厅的有关意见,应不纳入执法考评监督检查,请及时协调法制部门,有关具体事宜请商我总队。”
“对我党的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等极端侮辱、抹黑”,啊啊,1946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号召“废除蒋介石统治的独裁制度,实行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究竟谁在抹黑毛泽东?
所谓“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就是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因政治问题收拾你,以经济罪名抓捕、宣判你。这在大陆屡见不鲜。沈勇平因制作、传播纪录片《百年宪政》被捕,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一年徒刑;民间智库传知行创办人郭玉闪千里驰援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被北京警方批捕的罪名同样是“非法经营罪”;广州信孚教育机构投资人信力建被广州警方刑拘,罪名是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拆迁普法者贾灵敏因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对于省厅、国保的意见,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有自己的看法:“付志彬所写的《洗脑的历史》一书,文章内容主要讲述的是通过极端对世界造成的祸害为线索,阐述世界3000年的历史”、“犯罪嫌疑人付志彬在主观方面也没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在客观方面并没有面向社会和大众进行颠覆政府,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宣传煽动行为……因此,我局认为付志彬的行为尚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关于付志彬、吴薇非法经营案的情况说明》)
“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的结果是,非法经营(或其它经济罪)、寻衅滋事(“口袋罪”),总有一款适合你!
11月5日,听到自己因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的荒唐判决时,不仅遵纪守法,且热衷普法的贾灵敏当即要求上诉:“你们判得太轻了,应该判我死刑!法律已经死了,我也没有必要活着!”
上诉,只因你们判得太“轻”!这悲怆的一幕,不由让人想起1968年4月5日,巫炳源因散发油印小报《向北方》被定为“现行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巫炳源听闻判决仰天长叹:“这个世道太黑暗了!”随后紧闭双眼,从宣判、游街,直到押赴刑场枪毙,他至死都没有再睁开眼睛。
同样因启蒙获罪,《洗脑的历史》对宗教、共产主义的洗脑、宣传的分析、批判入木三分,对独裁专政的“危害性”,显然远远大于“打着红旗反红旗”的贾灵敏,为何付志彬的刑罚要比贾灵敏的轻呢?
这是因为,《洗脑的历史》类似高华的《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史实部分大都来自大陆公开出版的资料,尤其是对宗教的分析、批判,甚至激起了南昌公安的强烈共鸣:“《洗脑的历史》主要是以极端(思潮)对世界造成的祸害为线索,阐述世界3000年的历史”,“付志彬的行为尚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而深受强拆之苦的贾灵敏(2010年6月22日,贾灵敏和她丈夫被拆迁人员绑上一辆车拉到郊外,第二天回家,住宅已被拆除),辞掉教职,刻苦钻研《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知法、懂法、用法,为面临拆迁的人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设法律学习园地,每周三次普法咨询活动,成为闻名全国的“民间普法者”。
贾灵敏性格刚烈,为了维权、普法、伸冤,一度绝食、自焚(被友人救下),对被拆迁者的苦难感同身受,经常为弱者打抱不平,善于用网络传播常识和拆迁现场,知道法律的分寸和界限,自然成为地方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拔之而后快。
可见,贾灵敏对地方当局的“现实危害性”远远大于付志彬的“潜在的长期危害性”,去年5月贾灵敏因帮助被拆迁人报警被郑州警方抓捕,次日即被刑拘,涉嫌罪名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变为寻衅滋事。因此案太过荒唐,大陆多名法学家认为,法学界对寻衅滋事构成一个“口袋罪”已经是共识,这个罪名一再滥用,国家运用公权力限制公民、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后果很严重,严重背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所倡导的“依法治国”。
郑州富林花园一被拆迁者非常愤怒:“贾老师有罪,为啥政府拆迁雇黑社会打人放火祸害百姓无恶不作的村长王曾法可以逍遥法外?这样做有天理吗?好人被抓了坏人嚣张了,都做范木根同归于尽了你们就满意了?”
孟德斯鸠说:“共和国家的教育应当是提高人的心智,而专制国家的教育则降低人的心智。”如果没有洗脑、愚民、舆论控制,施行毛泽东曾经倡导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专制国家根本无法维持统治。
付志彬、贾灵敏、沈勇平为开启民智付出的代价,是法治中国、宪法、法律虚有其表的结果。像他们这样的仁人志士多一个,背负冤屈、不惜鱼死网破的范木根才会少一些。启蒙死了,启蒙万岁!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72期 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4日)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3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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