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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翻看“依法治国”硬币背面的污垢
——聚焦中国“宪法日”光环下的阴影

方亦言

2014年12月4日,是当局倡导的首个宪法日。官方媒体大肆进行 “依法治国”宣传,纷纷刊发《宪法》条文;各地各级法院、检察院官网,也都在发布司法人员举行宣誓仪式或普法活动的消息;各地学校举行宪法阅读等各类宣传法制的活动;当局甚至借宣布处分周永康为“宪法日”祭旗。中共四中全会重新投掷了一枚“依法治国”硬币,似乎一夜之间,大陆到处都是法治的阳光。

“宪法日”光环下的阴影

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然而,就在中国首个“宪法日”宣传遵宪、守宪的舆论光环下,展示出的却是令人恐怖的阴影:北京当局不顾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与人权保护承诺,为对付各地访民,大批警察手持盾牌和警棍上街巡逻,不断有警员在路边盘查。地铁天安门东站则有很多便衣和截访的人,对乘客监控、盯梢。在天安门前,更是戒备森严。有一些访民想在天安门前张开标语,庆祝中国首个“宪法日”,但很快就有警察冲上去将标语撕碎。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有7名来自黑龙江哈尔滨公安局的冤警,在中南海外拉横幅喊冤,遭到警察粗暴对待,一起服毒自杀,引爆舆论热议。此外,“宪法日”数千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聚集在CCTV的周边地区。他们大多是身负冤屈而又无处伸,所以要来此寻求司法公正的。然而,这些访民,却被早有准备的大批警察和便衣,抓上附近专门用来押送访民的公交车,送至久敬庄黑监狱关押。据报道,至“宪法日”下午2时,已经有两千多访民被关押于久敬庄。在中国首个“宪法日”的光环下,如此无法无天地对待那些因对法治抱有期待而集聚首都的冤民,令世界舆论大跌眼镜。

意识形态“主动仗”不留死角

就在官方大肆宣扬“依法治国”的同时,中共喉舌不断发起意识形态新舆论斗争,强化“无产阶级专政”,重提“阶级斗争”宣传甚嚣尘上。10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属下的“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官方微博披露:“习近平(近期)对意识形态工作再发重要指示:绝不允许与党中央唱反调,绝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要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11月8日,“红色文化网”登文《意识形态斗争要动真格的》,说意识形态斗争要动真格的,“那就是把贺卫方这样的人清除出党。”

近日,浙江党报评论员王垚烽,因在网上发表己见,被称散布反共言论,是“砸共产党锅者”,遭到报社解聘,引起社会极大关注。2014年11月14日,《辽宁日报》头版公告并在4版整版刊发一封颇有政治背景的诡秘的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该文迅即被官方宣传机构推荐,包括人民网在内的中国官方媒体网站大量转载。该报无视中国高校学术和思想自由被阉割的现状,公然挑战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揪住一些少数自由言论进行讨伐。这标志着大陆继整肃公知大V、维权律师之后,蓄意向高校老师下手。中国教育领域打“主动仗”、“动真格”的政治大清洗呼之欲出,力证了当今中国反宪法的意识形态斗争不留任何死角。

法治乱象依然触目惊心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的今天,官方却对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严格控制,并阻止各类抗议活动,对异见人士打压强度超前。不少文人、学者、法律人、艺术家等被捕、被监视、被“喝茶”、被跟踪。70多岁的异见记者高瑜,被以“涉嫌泄密罪”政治构陷,面临判刑;80多岁的异见作家铁流,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两罪批捕;“死磕派”异见律师浦志强,更被控“煽动颠覆”、“寻衅滋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多罪候审;继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办人郭玉闪、所长黄凯平被北京警方抓捕后,其行政主管何正军11月26日被警方带走并抄家;湖南衡阳民主人士赵枫生11月2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广东维权人士天理,日前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刑拘;国内知名传媒人、财新传媒文化编辑徐晓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拘押。今年如此首个“宪法日”,竟成为中国“文人牢狱年”的注脚。而近期国内近百人,仅仅因表达赞成香港雨伞运动被拘押,更揭示了中国“宪法日”法治乱象依然触目惊心——翻看中国“依法治国”这枚亮闪闪硬币的背面,

满目都是违法侵权、不堪入目的污垢。

当今中国不可能成为法治国家

中共所言的“法治”,旨在强化一党专权,坚拒宪政体制,声称只有“党的领导”才能实现法治,似乎普天之下,只有中国才能实现法治。然而,目前中国根本就没有法治社会赖以生存的土壤。美国宪政之父潘恩早就说过:“在民主的国家,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国王就是法律”。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明中强调,对中共的领导地位“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这就是当今中国一锤定音的“法治”定义。中共把自己摆到了法治之上的领导地位,一定要主管法律,而不是把它自己也摆在法治当中,接受法律的制约监督。这种一党自我标榜、独尊、独大的表述,便是对现代法治精神的偷梁换柱。

凡是一党借助自定宪法,规定其党独尊、永远享有绝对领导地位的社会,就不可能再有任何真实意义上的限制权力、保障平等、维护权利的法治现实。中国的宪法,其实不过是中共宣示自己永远拥有统治权的政治宣言书,是中共维护自己特权利益的法律工具。中共这种强化一党专权、坚拒宪政的事实本身,就已经证明了当下中国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法治国家。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46期  2014年12月12日—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