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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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暴力执政不得人心

姚立法

我被中国当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特别是被警方绑架、非法拘禁、非法监控、非法跟踪和非法传唤的次数,数以百计。其实,即使在中共统治下不少法是恶法的情况下,我也是一个十分守法的人。我从未有过违法或犯罪的记录,当局想对我行政拘留都从没找到过机会。今年以来,我被当局绑架和非法拘禁等已30多次。

最近一次,发生在9月24日。大约10点钟,湖北省潜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副队长张人庭带着3名警察,开着警车到我上班的潜江市实验小学,先由学校对我实施“贴身”监控专班的人员唐荣威通知我,说有事要我到学校保卫科去。我一到保卫科,就看见张人庭等人已等在那里。张随即对我说:今天我们又要传唤你!我要求他出具传唤证,他说:今天是口头传唤,可以不给你传唤证,你认为我们非法,你可以去告(中共规定,“对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可以口头传唤”);我们要是传唤你超过8小时,会补给你传唤证的(中共规定,“口头传唤到案后,应当立即补办传唤证”)。接着我被带上警车。

在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我问张人庭等人:你们今天是以我姚立法涉嫌什么传唤我?张说:前两次传唤你,你把问题没说清楚,我们要你把问题说清楚。我心里很清楚,警方又要非法拘禁我了。因中共掌权60年的“庆祝”活动临近,在此期间控制一些揭当局的丑和黑的人,是当局的惯用做法。

在园林派出所,张人庭等人并无心讯问我,他们只是做了做样子。我们之间对话的内容,是说不完的中共执政所做的既丑又黑、人所皆知的事。我还反复讲,中国人民60年来,从未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享有过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权利;中国农民60年来,从未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享有过直接选举村官的权利;中国工人60年来,从未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享有过直接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权利;中国居民60年来,从未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享有过间接或直接选举居委会主任的权利。我还向张人庭等人讲(同时要求他们记录入讯问笔录中,但他们不记),比如“潜江市人民政府”就是一个非法组织,因为它不是依法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的。

下午3点多钟,潜江市教育局安排的两辆专车已停在园林派出所院内。不一会儿,张人庭对我讲,教育局和你单位的人来接你了,我们把你交给他们。我要张人庭把我的手机和提包给我。张说:交给教育局了,你找他们去要。在我被架到“囚车”上之前,我冲到潜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李圣芳面前骂:共产党太卑鄙!非法拘禁公民连国民党都早就不干了。

3辆专车把我押送到近50公里外的潜江市运粮湖农场。我被控制在农场招待所二楼西端的一间客房内。我不可以出房间,由四班人轮流看守。据看守我的人讲,二楼东端出口由警方把守。

9月25日,我妻子无法联系上我,就带着3个多月的女儿到潜江市公安局要人,警方既不告诉她我被控制在哪里,也不讲被控制的理由。28日,中共潜江市政法委召集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人到运粮湖农场招待所开会,协调看守人员的调配和看守经费问题,特别强调了看守纪律。

我被控制期间,因运动量减少,痔疮复发。我要求去医院检查,看守人员经报告后回答“不允许”;我要求看守人员给我买药,回答是“不可能”。10月上旬,天气较凉,我要求有换的衣服,特别要求有厚一点的衣服换,也被回绝。我虽然清楚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但被非法拘禁后,还是感到十分恐怖——因有人总结过,在做伤天害理的事上,没有共产党做不到的,只有善良人想不到的。比如,2002年我在潜江市人大代表任上时,中共潜江市委主办的三家媒体,无中生有地诽谤我“盗窃国家机密文件”;再如,今年“六四”前夕,我妻子临产住进潜江市中心医院,我陪护妻子时,监控我的人员,在我妻子生产后,竟睡到我们病房里头。

当局结束对我的非法拘禁是10月8日。我虽获得了自由,但这只是有限的和暂时的。

一个不许人说真话的社会,一个不能按照个人意志投票选举的社会,一个不准兑现公民法定权利的社会,一个不靠暴力执政就难以为继的社会,其实就是一个不得人心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