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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泣血的“草根声音”(二十)
——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

蒋巍

(接第1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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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场造成的损失年年在继续,土地承包费也年年见涨。2010年,浓江农场规定每亩耕地上缴承包费320元,每垧地高达4800元。至于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粮补”到底应当发放多少?农场根据什么理由克扣了多少?管理者们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说明和解释过。本文中所写到的各农场所有上访农工、农民,都没有听到过农场关于国家有关政策和落实情况的通报。他们就像“长工”,老老实实地听吆喝、种庄稼就行了。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一些令人不解的“规定”: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一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一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一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开春备耕,正是广大农户用钱的紧要关节,为了交纳“上打租”费用,农户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或四出借钱、“抬钱”,否则地就种不成了。一年年下来,广大农户形成了一个令人痛心的经济生活“模式化怪圈”:开春备耕,向银行贷款,向农场交纳“上打租”;秋后卖粮,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然后再贷款交“上打租”、备耕。如果年景不好或遭了灾,农工们就成了为农场和银行“扛活”的“杨白劳”。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此外,非常奇怪的是,秋后农场对农户卖粮也严加控制。粮贩子到农场各家各户购粮,必须把数万或十几万、数十万的购粮款打入管理区干部个人的账户,管理区才能出具“路条”,让粮贩子把粮运走。

刘景奎说,他卖粮时,与其交易的粮贩子必须把购粮款打入第四管理区主任的私人账户。

张晓敏说,她的卖粮款必须打入管理区出纳的账户。

从开春供种供肥到秋后卖粮,农户们就这样受着农场的严格控制、“统一管理”,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辛辛苦苦地劳作着、牺牲着、“奉献”着。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着一把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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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说,在浓江农场包地的“代耕农”很多是从黑龙江省绥化和庆安地区来的,农场流传一句顺口溜说,“绥化庆安大虎B,赔了一批来一批。”他存有一封今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上访信,摘要如下:

由于农场近年来都是“统一供种”,而且今年供的是水稻芽种“空育131”,并强制我们种植户必须种植,种植面积要达到70%,示范带100%(公路两侧),不种131就不发补贴。而且不允许我们大面积种植其它品种。现在种植的131稻种大面积发生我们无法防治的病害,且病害正在继续漫(蔓)延,已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我们种植户都是贷款和“抬钱”种地,每年就靠粮食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已没有经济来源,倾家荡产,一贫如洗,今后的生活无法保障……农场领导干部的做法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大唱反调,农民的真心感受只有渴望与无奈。

我们不想种植“131”品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品种抗病能力低,发病率高。2006年秋天已经给我们种植户造成严重减产,不少地块绝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农户为了保住承包地,无奈从农场种子公司购买来高价的“131”种子,只能作为“口粮”吃掉,吃不完的又作为商品粮低价出售。2010年,农场又统购统销“131”芽种,没有发票、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农民真的没有办法,扔不起才种。下决心把“131”品种扔掉的种植户,改种其它品种,都获得了大丰收,其他农户种植的龙粳20、龙粳25、龙粳26、龙粳29等品种,都没发生病害,可惜农场不让我们种植。

农场的强制购种已经违反了《种子法》第39条、第41条、第69条之规定,严重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惠农惠民的政策。当农民种了农场不抗病的种子受到巨大损失的时候,农场领导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百般抵赖,不予赔偿,老百姓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信访,请求中央领导派人实地调查。我们所反应的情况都是属实的,绝没有半点伪造的不实情况,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一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刘景奎说,为避免上级了解真实情况和农工们的不满,浓江农场对广大农工特别是上访人员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手段。访谈中,我与同在浓江农场、多次上访的卢凤琴通了电话,卢凤琴说,她现在“走哪儿都有人跟着,实在出不来了。”刘景奎说,每有领导来检查工作,农场都派人把守住各个路口,严禁农工们接近。

有一次,建三江农垦分局搞“稻米节”,有高层领导前来,农场把有意见、敢说话的一些农工拉到附近饭店,好吃好喝好招待,门被反锁着,不许出去。等上级领导和贵宾们走了,才把农工们放出来。

我在北大荒当过知青,从事过农业劳动。我知道那里耕地广阔的劳作条件和特点。

以往,为耕种方便,农户的育秧大棚都靠近自己承包的几百亩或上千亩的地块。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一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一工程’,农场腾出一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一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一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年10月14日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06年即已庄严宣布废除延“交皇粮”制度的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反而变本加厉了。

我算了一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一倍。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31期    2014年5月16日—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