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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不虚此行
——北京劳教调遣处纪实(四十五)

野靖环

(接第130期

第三天夜里,代元元罚徐荷花加班2小时。班长和代元元的这些权利都是队长们默认的,因为警察惩罚劳教人员时,还是要有所考虑的,可是,她们让牢头狱霸惩罚其他劳教人员,队长是不管的。对于快要考试了还背不完题的人,队长罚的时候就是让她们夜里站在筒道里学习。

一直到了12点才让徐荷花睡觉,可是早上5点钟又把她叫起来了,说是让她早起打被子。徐荷花睡上铺,她把被子铺在地下打好之后,又放到上铺,然后她爬到上铺去整理被子。连着几天的折腾,让徐荷花的精神高度紧张、身体疲劳极了,她还打不好被子,难免动作慢点,张小敏就不停地吆喝她。

这些动静把我吵醒了,躺在床上等着起床的口令。就在小哨喊起床的同时,“膨”的一声巨响,徐荷花从上铺掉下来。

全班人都惊呆了。张小敏张着嘴、瞪着眼,傻傻地站在写字台旁看着摔在地下的徐荷花。突然,她冲过去,把徐荷花从地下拉起来。

真是奇迹呀,徐荷花先掉在了学习柜上,把我的学习柜的桌面砸得裂开了手指宽的一条缝,桌面被砸下去一寸多,露出了7、8个钉子。

徐荷花一起来,就赶紧往床上爬,还要去整理她的被子。

就在这时,古力队长急急忙忙地进了门:“有事没事?”

她一看徐荷花爬了半截,赶紧说:“快下来、快下来。”

她关切地接着就把徐荷花拉到跟前,围着她前后左右看看——哪儿也没有流血;又让她动动胳膊动动腿——只是走路的时候有一点儿瘸。

古力这才摸着心口说:“吓死我了!”

古力让徐荷花跟她出去了。一会儿,杨大又进来了,看看桌子,看看床。

问:“怎么回事?”

张小敏脸色煞白,说不出话来。

杨大把张小敏叫出去了。大约过了半小时,张小敏回到班里,一进门就拿起地布蹲在地上擦地,一句话不说了。接着小哨又把代元元叫出去,代元元回来后,也不再说话。

代元元苦思冥想,终于说了一句话:“她会不会是自杀呀?”

这一句话提醒了张小敏,张小敏立即站起来说:“对,对,她就是自杀,跟我没关系!”

我看着这些人的丑恶表演,厌恶极了。

徐荷花被带到医院去检查。听说除了她的臀部有一大片青紫之外,骨头没有受伤。万幸啊!桌子被砸成了那个样子,假如是硌在腰上,腰一定会断了;要是头朝下,一定会头破血流啊!

后来,杨大亲自送徐荷花回来,亲自安排她睡在了下铺。从这一天起,徐荷花不再被罚站,也不再让她干活了,她可以专心地坐在写字台前背23号令了。我的心也放下来了:徐荷花,你可真是因祸得福啊!可是,这几个人忍不住了,她们说:徐荷花你想自杀,你还最后占了这么大的便宜,你还当了奶奶了,谁也不敢说你了。徐荷花也不跟她们争辩,就是默默地干着自己的事儿。就在我帮助徐荷花写《五书》时,她被调整到了一班。

她一边收拾行李一边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我说:“你还帮我写吧!”

我很想帮她写,但是不可能了。

11月27日上午,调遣处来了个人向我宣布警告处分。

我接过处分决定书,当我看到“根据《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劳教人员破坏所管秩序惩处规定》,决定给予你警告处分”时,我提出申请复核。

我每天用2、3个小时的时间去整理一床被子,要花1个小时去摆放那10几条毛巾,地面都快擦成镜子了,这么认真地去整理内务,即使再不好,也应该算是技术问题吧,算是能力问题吧,怎么能定性是“破坏”呢?我把这样的理由写进了复核申请。

交上复核申请的第7天,调遣处来了3个人,向我宣读了驳回的决定,并告知我已经取消了《记分许可证》,不能记分,不能购买食品。

我要求把决定给我一份,他们说“这个不能给你,口头向你宣布。”

我说:“我是按你们的规定,交的书面复核申请。依据对等原则,应该给我书面答复,而且我要依据驳回决定向劳教局申诉。”

他们说:“你不能申诉,没有申诉的程序。”

我说:“程序是你们规定的,是剥夺了我的权利。”

杨亚楠说:“先放我这儿,你要用时再给你。”

以后我要了几次,都不给。这份驳回决定我始终没有看到。

李颖说:“受警告处分的要集训一个月。因为集训大队没有女生,所以,就是队内集训,你就在班里按正常活动。每个星期写一份总结,最后结束的时候,还要写一份集训总结。”

我算了一下:按要求每星期写9页纸,4个星期就是36页;最后还要写一份综合的,有集训总结、现身说法、综合检查,每份最少4页,就是12页——总共需要48页。这样的材料我是第一次写,必须打草稿。于是,我专门购买了五本稿纸。我天天趴在桌子上写,第一个星期写了5遍,用了2本稿纸。李颖总是说写的不行,不是内容不对就是格式不对。

我对李颖说:你给我一个样本看一看吧,我这样写你总是不满意,我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写。可能她看我还是很认真地写,也可能看我实在写不出来了,就给了我一份齐英的。我终于写完了第一份。

新收容的劳教人员马兰进班了。代元元帮着队长处理完新生的事,也回班了,手里拿着一个洗脸盆和一条提花毛巾——把盆给了杨小梅,把毛巾放到了地布盆里。

杨小梅接过洗脸盆,把自己盆里的东西倒腾到新盆里,叫我重新标盆。

从代元元一回班,马兰的眼睛就一直盯着洗脸盆和毛巾。她看见杨小梅在换盆了,才说:“这个盆和毛巾是我的。”

代元元马上说:“你的盆自愿抛弃了,你写了声明了,你说话不算话?你敢欺骗队长?”

“队长不是说不让用吗?为什么你们能用我就不能用?”马兰好像很敢说话。

马兰是从西城区拘留所来的。那里可以买到一种又结实、又好看、镶着边的塑料洗脸盆,又大又深,洗衣服时很好用。可是,到了这里都必须“自愿抛弃”。而调遣处发的塑料洗脸盆是劣质的,盛上半盆水就变形;从床底下往外拿时,手指就能把塑料边顶出个鼓包。

调遣处发的毛巾是化纤的,松松的、软软的,拧完后的皱褶都抻不开,我为了把这样的毛巾挂平,每天要在地上蹲1个多小时。

我刚来时,带来的毛巾也被“自愿抛弃”了一条,另外一条让我放进库里,不许使用。可是我一进班就发现,长留的人用的毛巾都不是发的那种。后来才知道,从内部的商店可以买到毛巾。

牢头狱霸们陆续地都把“被自愿抛弃”的好盆拿回来用了。这次可真是巧极了,马兰看见了自己的盆和毛巾。

代元元和杨小梅跟她急了,两个人拉开了要打人的架势,一齐叫喊起来:“告诉你,到这儿来没你说话的份!你要敢叫板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给你脸你不兜着,没你好日子过!”

齐兆兰也帮腔,马兰只好一句话不说了。

第二天一早,马兰从地布盆里拿回了自己的毛巾,把发的毛巾放进了地布盆。

(后来,我把这个情况写出来。还没想好交给谁,就被杨亚楠没收了。袁源把我写的内容告诉了刘芳,刘芳在牢头狱霸中传开了。凡是用这种盆的人都骂我。)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31期    2014年5月16日—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