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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泣血的“草根声音”(十七)
——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

蒋巍

(接第127期

4

2008年,古东河林场逼迫农工们签署了“每年每垧地交纳1200元承包费,一包30年”的合同,后来又命令农工补交了200元,实为1400元。为了保住活命田,农工们也认了,都按下血手印了。

但贪欲是无止境的。2009年初春,古东河林场又发出通知,严令农工于3月26日之前(这一天是该场规定的每年必须交费的最后期限,就像杨白劳过的“鬼门关”),必须上交每垧2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他们又一次悍然撕毁了已经签署的合同!

所谓“土地承包费”连年递增,年年疯涨,什么天地公道、党纪国法、合同法规、道德良知,在古东河林场领导人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金钱,滚滚而来的金钱!

又一轮愤怒的上访开始了。黑河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傲慢地回答:“地是我们的,我们想涨就涨,谁都管不着!”

刘长水、张国才知道自己是“有罪之身”,不能再到省城和北京上访了,他们只能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由张国才独自出面,将古东河林场告到五大连池市法院。

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在某些“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弱者的命运只能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2010年8月13日,五大连池法院发出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文中赫然写到,原告张国才是“自愿与古东河林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主动向古东河林场交纳的承包费用。”既然你是“自愿”和“主动”的,因此,你又来状告古东河林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国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元由原告张国才负担。”

强奸民意到了如此程度,真是骇人听闻!

张国才他们当然不服,又上诉到黑河市中级法院。刘长水他们含泪对我说:“就是拿脑袋撞石头撞死了,也要拼到底!反正是个死!”

古东河林场现任场长刘某的脑袋看来远比农民硬得多,他对农民也发了狠话,他信心百倍地说:“这场官司你们要是能赢,我把刘字倒着写!”“你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我把官司赢下来,明年你们交多少钱也不让你们种了!”

5

现在我要跟古东河林场和黑河市林业局算算总账。

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三位农工,从2006年到2009年,共向古东河林场缴纳69.9万元所谓“土地承包费”。此外,根据我收集到的一份《古东河林场土地收入明细表》,上面清楚表明,仅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另有183名农工向该场缴纳“土地承包费”总计509万元。那么加上近三年的,这个小小的林场仅此项收入总额肯定在上千万元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黑河市林业局作为管理部门,其宗旨理应定位于“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基层工作”,但也许是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吧,1997年,他们把古东河林场等7个林场划定为“直属林场”。一个古东河林场仅所谓“土地承包费”的收入就达上千万元,7个这样的“直属林场”天天围着黑河市林业局转,这大概就是该林业局强硬支持古东河林场的根本原因!

古东河林场和黑河林业局的这笔巨额收入,是不是需要审计一下呀!

新世纪以来,国家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做出一系列严格规定,严禁毁林开荒,违者从严查处。但外包土地的高额利润确实让古东河林场丧心病狂了。张国才说,2009年和2010年,古东河林场在自己立起的“封山育林”的牌子后面,毁林开荒总计约400亩。张国才手中就握有录像证据!

现在,这三位农工还在与古东河林场“打官司”。

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败诉。三位农工被迫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黑龙江省高院庄严裁决:“此案发回重审”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社会主义黑河之天下,究竟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28期    2014年4月4日—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