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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泣血的“草根声音”(四)
——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

蒋巍

(接114期)

那当是一个慷慨悲歌的时代。

为保障农工基本生活、激励农工创业和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当时农场给予了必要的扶持,普遍实行了“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农场预借给农工部分生活费和生产费,秋后再行扣除。此外垦区还规定,每个在职农工配给15亩“基本田”(也叫“生活田”)用于养家糊口,家庭农场承包的其它土地叫“生产田”,收取较低的承包费。

很多农工向我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改革初期“两自理”的广大农工,经历了怎样艰难困苦的创业里程。

龙镇农场的于德清说,大冬天他连棉鞋都买不起……

七星农场薄义的妻子到医院拣人家的剩馒头……

大兴农场的刘艳、洪河农场的张振学、前进农场的冯义龙开荒时,渴了就喝地沟里的水,因此几次大病不起……

1998年,前进农场许卫东的家庭农场因遭遇天灾赔得精光,负债累累,几无生路,幸亏哈尔滨一位老知青张晋东慷慨相助借款10万元,使他一家人挺到今天……

农工们对我说,现在还存在的家庭农场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而在他们周围,因天灾等各种原因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因还不起债而举家逃亡外地的,并非个别现象。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改革中,广大农民没有损失而只有收获:他们获得了承包的土地。在黑龙江垦区的改革中,广大在职农工则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停发了工资,生活费用和生产投入需自行解决。

今天看来,黑龙江垦区这场改革是中国大变革的组成部分,是不得不为、不得不行的“华山一条路”,尽管充满艰辛、阵痛和眼泪,但历史别无选择、别无它途。正如邓小平所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不过,今天的我们一定不能忘记,在北大荒最为艰难的时日,是百万农工,是上万个家庭农场,在垦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拓荒精神,扛起了这片悲壮的土地,创造了今天的繁荣!

这是北大荒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由于改革以来实行至今的生活费、生产费的“两自理”,北大荒垦区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即下面所说的“三大重要变局”。今天,北大荒垦区一些农工不断上访,从根本上说,就是“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引起的。

而这个问题,似乎长期被有关方面忽略了。

经调查,垦区的家庭农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承包国有农场原有耕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一类是通过私人投资开发国有荒地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

重要变局之一

垦区实行“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近30年来,北大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惊人进步,其主体力量、发展动力和基本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类似于个体或私有经济性质的家庭农场,而主要不再是国家投入。

上万个家庭农场已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发展生产的投资主体。大片荒地是他们投资开发的,所有农机具是他们个人购买的,每年的生产活动是他们自掏腰包进行的,垦区管理部门的大量“服务性工作”(如飞机喷洒农药、统一供种、供肥等)是要家庭农场付费的,双方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你卖的东西质量差或是霸王价,家庭农场当然不高兴或不接受。

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特别是靠私人投资开发了国有荒地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已经“脱壳而出”,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地位。这些农工事实上具有了民营企业老板或场长的身份,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只能听命于国有农场领导的职工。

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垦区生产的主体投资人和主体生产力。

重要变局之二

如今,垦区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掌握在家庭农场手中。形象地说,国有农场已经成为母鸡生育小鸡后剩下的“空壳”。家庭农场已成为垦区的经济基础,国有农场那一套行政架构已成为上层建筑。面对垦区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经济形态,必须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慎重处理国有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国有农场行政部门应大大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帮扶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以保护广大农工和家庭农场的利益为原则,实行共荣共赢的运作方式。

我们都还记得,改革初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全国刚刚兴起之际,各地管理部门曾制定过一些“歧视性”规定,今天已经全然改观。但是在北大荒的部分地方,我发现,少数管理者对于家庭农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对于农工已经成为老板和场长的身份转化,至今缺少与时俱进的尊重和认知。“土地是国家的,我是国家的代表者,我想增加多少管理费用,想收回谁承包的土地,一切都是我说了算!”本文开头所引的家庭农场场长赵成凯与管理干部的对话,就集中代表了这种利益和认知上的冲突。

重要变局之三

北大荒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北大荒文化是英雄的三代北大荒人创造的精神结晶,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北大荒的思想文化传统也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挑战。

北大荒垦区最早是由解甲归田的军人开创的,一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文革时期转为“生产建设兵团”,更是直接由军人领导。其中有部分农场还是由原来的“劳改农场”转制过来的。那里的管理方式代代传承,养成了领导说一不二的生硬的“军人作风”,对此,当年的广大知青包括我在内都有痛切的体会。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治国方略,给垦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改变历史上那种“军人作风”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从本文开头所引的“立此存照”和所写的大量案例中可以看到,垦区少数管理者并没有与时俱进,他们没有理解或不愿意接受新时代的要求。有些人相当粗暴、霸道。他们强买强卖,不断提高各种收费。他们依然把家庭农场的场长当作可以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职工”。他们无视或随意否定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权力,把农工承包合同视如一张废纸。他们公器私用,任意启动公检法甚至以刑事司法程序来对付上访群众。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5期   2013年10月4日—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