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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结束对中国履行《公约》情况审议

中国人权

简报

2013年9月27日

 

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情况的第二天,中国代表团在回答委员提出的各种具体问题时,一再引用法律条文规定和统计数字,有时还举个人的例子加以说明。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的专家向中国提出的问题,涵盖许多领域,包括6000万农民工留守儿童的权利、少数民族儿童获得教育和宗教自由的渠道、互联网是否被用于传播《儿童权利公约》的信息,以及对儿童的虐待等。

中国代表团回答的内容包括:

·         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央政府已经在较发达地区投入了更多资源以促进公平教育,在这些地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基本解决。

·         关于未成年人的宗教自由:中国从未限制未成年人的宗教自由;宗教信徒可以自由从事信仰活动,他们从未受到歧视;法轮功不是宗教,是邪教。

·         关于用互联网传播《公约》:全面使用互联网进行了传播,为此专门在法律、规定、条例中做了强调;互联网上的信息是自由流动和无阻碍的。

·         关于未成年人被关黑监狱:中国不存在黑监狱。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结论发言中要求中国将义务付诸履行:“关键是要履行、履行、再履行”,中国代表团团长的回答是“我们会对此努力、努力、更努力”。

下周,委员会将发布对这次审议的报告,包括结论性观察与建议。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4期    2013年9月20日—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