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为更有效地使用资源,《中国人权双周刊》从第181期起并入中国人权主网页。网址是:http://www.hrichina.org/chs。我们将继续遵照本刊宗旨和编辑方针,一如既往地为读者服务。

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法律天地

梁治平

关于伯尔曼的“危机宣告”和“革命论”,人们大可有不同看法,但是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因为有一种深刻的生存意识贯注其中,伯尔曼重新解说西方法律史的努力就不但超越了现实,也超越了历史。这使他能够摆脱流行的教条,扫除拘谨琐碎的工匠气,重新去把握作为活生生的人类经验之一部分的法律的脉动。

张千帆

立案本来只是一个程序,而非任何意义的权力。要使立案回归其本来目的,司法改革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立案制度。只要起诉具备原告、被告、诉由和可能合适的管辖,即应被视为通过立案。剩下的问题等诉讼开始后由庭审法官决定。

斯伟江

寻衅滋事罪这个口袋虽然大,但也套不进去这样的闭门会议,除非用的不是汉语词典。法网虽然编织得非常密了,而且也可以伸缩的,但,毕竟无法紧密到闭门开一个研讨会也会变犯罪的地步。

丁国强

法官称谓的变化体现了法治思想、司法制度、司法文化的发展变迁。法官处于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的核心地位。如何称呼法官并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反映了社会对司法功能、司法规律的认识,也折射出法治的中国道路和中国特色,关系到对法官职业身份的保障和法官的职业荣誉感。

刘逸明

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张俊杰等四位维权律师虽然在野蛮的建三江均被殴打致骨折,但从精神品质上讲,他们的硬骨头依然是固若金汤,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这光芒如同一座灯塔上的亮光,照亮了很多人追寻普世价值的路,激励着追求自由的人们勇往直前。

黎安友 Samuel 卢旺杉

亚洲价值观假说错在宣称民主无法在亚洲运作。但相反的论断,即现代化将使亚洲的威权政权自行终结,也同样不正确。这些政权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将存在,只是文化上的形势对它们不利。

吴麟

回顾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确是“信念伦理”泛滥而“责任伦理”稀缺,那些往往以崇高名义出现的“信念”更具道德诱惑性。这种状况当今依然存在。因此,胡适在争取言论自由时不忘强调“责任”,在议政实践中提出“敬慎无所苟”的理念,是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的思想资源。

苏振华

破坏法治的主体只能是权力,而不是公民。因为,破坏法治,指的是置法律若罔闻,不等度地执行法律,对违法行为法外施恩,而只有权力部门,才能做到这一点。将违反法律与破坏法治等同的看法,是错误地认定了行为主体。民众违法,依法处置即可,哪里有半点破坏法治的可能?

谌洪果

对抗的真谛在于相互间的认真对待。要反对少数人的专断,也要反对多数人的暴政;要尊重权威与秩序,也要重视自由与活力;要让政府与社会之间互相牵制,也要让政府内部及社会内部形成制衡的格局;要珍视当下,也要考虑过去与未来。一个民主的社会,离不开忠诚的反对者。

敬礼

在我国的仲裁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证人可以肆意撒谎、作伪证、造假文件,而不受任何惩罚和制裁,也不产生对自己不利的任何后果。在司法程序中对谎言和伪证的这种无底线的纵容导致了一系列恶果、不义、低效、以及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杜光

特别是在进入互联网的时代后,各种信息的迅速而广泛的传播,加快了人们知识的积累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专制体制的惯性,专制统治的加强,只能促进这个过程,并且不断扩大权利意识觉醒的队伍,成为推动宪政民主的社会基础。

余英时

中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台湾的民主,台湾的人民和政府都必须把警惕提到最高的程度。民主是台湾安全的最大保证。

杨支柱

任何试图用某个公权力机构的监督来取代舆论压力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除了法官无法不予理睬从而损害审判独立外,也因为国家机构相互间的监督是可以蜕变为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防止这种蜕变最终还是需要虽然相对软弱但是却无处不在的公民的监督。

张维迎

只有当政府的权力范围缩减到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等公共领域时,政府权力才可能透明,我们才有可能做到“高薪养廉”,腐败现象才有可能被基本根除,才有希望建立一个真正公平的社会。

张千帆

今年“两会”前夕,昆明发生3∙1事件,一群维吾尔族人持刀砍死砍伤多人。暴力活动当然要谴责,但是如果仅停留于谴责和镇压,而无视造成族群暴力的制度根源,则不仅无助于消除此类暴力事件,反而会进一步恶化维族与汉族之间的情感并加剧族群暴力和分离主义倾向。

佚名

“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私有财产等公民基本权利的决定权划归独立的司法系统已经是宪政国家的常识,它所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保护基本人权,降低维权成本,建立政府执政为民的公信力,为执政者寻求稳定的合法性基础。”这必然能为我国的现代刑事司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王辉

卖淫合法化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感情问题、也不涉及本人道德问题。任何法律的存在,最终决定于法律所处的社会现实,这是社会规律。要不要制定某一部法律,关键看这样的法律能不能给社会带来利益,或者遏制某种危害。

乔新生

泰国民主政治发展似乎陷入到了选举的怪圈之中。一次又一次的选举非但不能平息泰国街头的政治暴乱,反而有可能使暴乱周期性地持续下去。

高一飞

性交易是否合法化问题的实质是,在尊重性自由这一人权与保障因此而带来的公共安全的问题之间,人权应当是放在第一位的。政府有义务为一项公民权利的行使尽到服务与管理的责任以减少一项权利的行使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决不能以其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作为剥夺这一权利的理由。

田飞龙

与此次严酷执法相应的还应该有对卖淫禁令的严肃法理反思,通过法律合理变迁和政府服务品质提升“柔性”回应当代中国的“黄业”规制问题,则保护伞难题自解。如继续维持法律刚性和运动式执法,则“性都”需求反弹,“保护伞”或更致密,社情民意依旧沸腾,而高层公权力资源亦高耗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