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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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法律天地

秦前红

为了防止王立军、李亚力类似事件的噩梦重现,真正落实宪法有关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加强有关警察权控制的法治建设应是当务之急。

周大伟

如果我们真的爱中国,真的想“振兴中华”,眼下的最佳的表现无非是加大力度“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谦虚认真地补足这个国家近百年里遗漏的功课,争取早日在法律科学领域与欧美发达国家并驾齐驱。惟其如此,才谈得上在法律文化上对人类有所贡献和创新。

童之伟

执法和司法如果“讲政治”而不“依法律”,中国社会各方的冲突将不可能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样下去,社会秩序混乱、无法无天的状况必然频频出现。

秦晖 贺卫方 孟雷

建设一个宪政体制可能离不开国民的积极的参与和推动,观念方面和意识形态的改造都非常重要。与此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往往是先逐渐形成一种法治的社会,才会有宪政的顶层设计。所以,我们应该致力于对社会结构的改造。

应星

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驶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与此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也在不断积累和暴露:利益失衡、分配不公、腐败盛行、权力失控等社会政治问题日趋严重。这些问题最后汇聚成一股空前的群体性抗争行动热潮。可以说,社会稳定问题已经成为今日之中国社会的一个全局性问题。

金扬

对公权力采取的任何可能限制“信息自由”的做法,其实都可以从“理由”和“方式”两个方面去判断其合理性。小到“网络实名制”,大到对新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等花样繁多的监管、审查、审批、许可等等,莫不如此。

刘国民

在法律规则机制一时还无法广泛地发挥作用的过渡阶段,中国的法律人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机制、情感机制在维护稳定和秩序方面的正面作用,而不应在未经过细致思考的情况下就盲目地否定权力机制、情感机制等机制的价值。

徐贲

实质意义的宪政法治要控制的是政府权力的两个根本弊病,那就是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政府为什么不能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呢?没有公民概念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除非公民自由和权利被确认为不可侵犯的“善”,否则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便不能被看成是必须杜绝的“恶”。

方流芳

在运动治国之下,一个国家总是难以形成稳定的规则,民众总是难以对法治本身建立信心。在运动和矫枉的每个轮回中,国家治理朝不同的方向摆动,力量在摆动中对冲,法律的演进不时中断,然后重新开始。

谢立斌

在道德多元、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普世价值就构成人们持有的基本道德观念。一部总体上符合普世价值的宪法,即便具有种种不足,也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同和支持,从而具有生命力。因此,为了确保宪法具有实际效力,宪法必须与普世价值相吻合。

童之伟

实际上宪政没有什么神秘的,习总书记讲的全面有效地实施宪法,就是实行宪政。也可以说,真正依宪执政从过程看是实行宪政,从结果看必然导致宪政。实行宪政是很正当的事情。

李崖

我觉得国家信访制度必须改革,包括一些问题处理的方式方法需要改进,因为现在已经是一个越来越大的肿瘤了。这种模式一成不变的话,以后面临的问题会更多。因为资讯越来越发达,真相也越来越近了。

斯伟江

在一党领导下,司法改革仍有巨大空间,关键是执政党是否有决心把自己的活动,严格限制在法律范围之内,有外部制约,事实上在党章、宪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需要制度和机构设置才能落实。没有外部制约,如同只有交通规则,而没有交警。

李庄

法治是个什么东西呢?就是将法形成一种制度,再用这种制度去规范、约束人们的一种游戏规则。你如果超出了这个游戏规则的范围和界限,那是不行的。重庆这几年,我们这个社会如果老是强调法的严厉,过分的夸大法的作用是不行的。那会怨声载道,引起人民的抗议和反感。但是你要是不讲法,老是讲德,老百姓拿法当儿戏也不行。

陈有西

中国必须要走到依共同规则治理的道路上来。任何人不能有特权。法律主要是治官的。治官,控制官员不能滥用权力,让法律来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这个社会才会有公平正义。这就是宪政。

徐贲

我们所珍视的各种价值都是由法律以及使得法律成为可能的政治所赋予的。尊严、自由、平等、博爱都是公共政治的产物,都是由特定的政治制度所创制的。人类并不天生就有拥有与这些价值相一致的权利,能够提供、维护这些价值的制度和秩序都是由于政治和法律使然,并且只有在政治、社会发展中才能得到保障。

童之伟

严格依宪法、法律办事,没有做不好的社会管理。宪法、法律本身就是公共机构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的活动准则。公共机构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必须依法进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最好办法。

张千帆

在劳教存废之间,也可以选择一条“中间道路”,维持劳教作为介于行政和刑事之间的处分方式,但是必须废除目前仍在施行的《决定》、《试行办法》,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借鉴刑法原则重新立法,明确规定劳教行为的类型和适用范围,并设计和刑事诉讼性质类似(尽管细节可有所简化)的处理程序。

周永坤

如果我们坚守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那么,我们对司法腐败的应对之策就不应当是否定司法独立,而是在坚持独立的原则下完善对司法的制约机制,实行“司法的归司法”,同时实行“司法就是司法”,法官不能立法,法官也不能行政。

童之伟

不论依宪治国还是宪政,其第一位的要求,都是要将一切公共权力纳入宪法规范或限制之下,不允许有不受制约、不受宪法限制的权力。但在我国,执政党有哪些权力、其界限在哪里,宪法并没有规定,执政党的权力实际上是不受宪法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