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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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陈平福何罪之有
9月4日,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起诉书称陈平福在网上发表或转载34篇文章,攻击党和政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法庭上,陈平福的律师为他作了无罪辩护,陈本人也辩称,他所写文章都是基于言论自由的表达,并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GDP世界第二、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其政权怎么会被区区一个有严重心脏病、实际年龄55岁、看起来却老得像60岁的文弱书生所颠覆?这个书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不过在网上写了几篇文章,抱怨了下自己被城管警察欺压得无处求生的窘境,同时要求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政治权利,怎么就颠覆国家政权了?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要说颠覆政权,能颠覆这个政权的不是陈平福这样的正人君子,而是像刚卷款两亿元潜逃美国的辽宁丹东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这样的贪官,或者野蛮粗暴对待陈平福的那些“人民公仆”——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奸佞覆乾坤。
与颠覆政权相反,陈平福的所作所为,恰恰尽到了一个合格公民所应尽的责任:监督政府的所作所为,防止手握权力的政府官员作恶、危害到国民的福祉。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平福的行为不是在颠覆这个政权,而是在维护这个政权。
陈平福曾在首钢胜利机械厂员工子弟学校做了20多年的数学老师。2005年,48岁的陈平福患上了冠心病,突发心肌梗塞入院。在大陆看病难、看病贵的大环境下,这场疾病让陈平福一家倾家荡产,背上了巨额的债务。2008年,陈平福所在的首钢胜利机械厂倒闭了,年过50的陈平福很难找到工作,不得不到兰州拉小提琴为生。
当陈平福身患重病无钱医治的时候政府没有管他,当陈平福失业失去经济来源的时候政府也没有管他,可当陈平福要用自己的双手谋生的时候,政府却要管他了。201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陈平福在兰州街头拉小提琴的时候被一群城市管理者粗暴抓住四肢扔进了装有铁笼的囚车,被当做罪犯一样非法关进了兰州救助站。在那里那群政府工作人员警告陈平福以后不许再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卖艺,还恐吓他说弄死他不过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
陈平福和这些政府工作人员理论,希望他们放他这样一个重病在身的人一条活路,给他一口饭吃,但这些人根本不为所动。后来陈平福又打电话向“有关部门”反应自己的不幸遭遇,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救助,孰料电话那头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对他表示出丝毫的同情,反而毫无人性地哈哈大笑起来,把他的不幸当作是笑料。愤怒之下,陈平福开始在网上写博客,内容大多是表达自己对政府的不满,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履行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政治权利。
因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悉心关照”,在兰州拉提琴卖艺是肯定不行了。陈平福只好千里迢迢奔赴云南投奔一个办私立学校的朋友。这个朋友给了他一份包吃包住、月薪1500元的工作,陈平福非常高兴。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即使他跑到了云南,警察还是没有放过他。他们找到了陈平福的朋友,说陈是“在网上写博客攻击政府的危险分子”,勒令他必须辞退陈平福,但不要告诉陈被辞退的真实原因,只要说他不适合这份工作就行了。
陈平福的朋友是一个正直的人,不愿意对老朋友说谎,最终还是把解雇他的真实原因告诉了陈平福。听到这个消息,陈平福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自己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为什么警察还是不放过自己。他不明白政府为什么要把一个身患重病的失业者往死路上逼。为什么警察做事和做贼一样见不得人,还要求朋友撒谎不要告诉自己被辞退的真实原因。他在博客里这样抒发自己悲愤的情绪:
“短短十天时间,不单打工挣钱的美事化为泡影,还赔进了一千多元的路途费,这对我这个贫苦的失业者简直就像是晴天霹雳。这个政府不准我在街头拉琴卖艺谋生,又不准我打工挣钱谋生,这明明是在把我往死路上逼啊!”
“古之乱时,黎民尚有存身之所,不论乞讨还是做工,不论卖艺还是流浪,都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官府如此把人往绝路上逼。今之盛世,却没有我陈平福立足之地,真是千古奇闻,恒古之未见。”
“有朋友一再追问我是否犯了什么打、砸、抢、烧之类的罪行,我一再解释我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我只不过是经历了太多的艰难和磨难,我无法默默忍受屈辱,因而把自己的经历和一些想法记录在了自己的博客里公诸于世。我从来都没有组织或参加过任何争取公共权益的反抗活动,也没有任何机会、条件或资格从事贪污受贿之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只是在努力争取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为了自由和尊严,写了不少博文,可能是影响了朝廷的形象,被一帮狗奴才逼上了绝路!不知是那个层次的那个恶官在害我。”
请甘肃当局立刻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释放陈平福,让这样一个不幸的人有条活路!不要让更多像陈平福那样正直的人对这个政权绝望。也请陈平福的主审法官手下留情,不要让中世纪野蛮的文字狱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一再重演。
附录:
吁请联署支持陈平福 反对文字狱
网络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起诉人陈平福,失业教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上发表和转载过若干博文,如《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愤怒抗议有关部门剥夺我打工挣钱谋生的权利!》等等。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当庭为陈平福做无罪辩护。何辉新律师认为,首先,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文中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他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这如何能被认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我们支持何辉新律师所做的陈平福无罪辩护词,我们还认为,兰州检察院针对一个普通公民行使表达权的行为予以恶意起诉,令人震惊,骇人听闻。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它对全社会发出了恐怖信号:新的一轮文化大革命、新的一轮文字狱将拿普通公民开刀了。这件事发生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尤其具有不平凡的意义。这是公然挑战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挑战即将上任的新一届中共领导团队:十八大之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将会遭遇何种处境?
回顾历史,在当代中国,发生过难以计数的以言治罪悲剧。继反胡风运动之后,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以言治罪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给整个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1966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同样是从以言治罪开始。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在新媒体和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的中国社会,如果发表和转载网文即涉嫌犯罪,这在全世界呈现了一个什么样的大国形象?又将开启一个规模何其广大的政治迫害时代!
尽管主流媒体对这场审判没有报道,尽管陈平福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但是,在今天的网络时代,人们追求思想自由的意志势不可挡,翻越防火墙的能力也空前高涨。陈平福的名字和思想在网络上迅速传布,以至于有网民发出“我们都是陈平福”的呼喊。兰州检察院对陈平福的起诉书,激起诸多网民的愤怒、抗议和嘲讽。这场审判被认为“代表目前我国司法水平的全面堕落,公诉书狗屁不通”,“再有了判决,中国司法史的最差案件记录就产生了。“”公诉人满口‘打江山坐江山’的封建思想,却硬要将一个苦于生计、街头卖艺又屡屡被城管和救助站侮辱和收容,一心追求能有尊严自由地活下去,渴望这个国家变好且坚信她会变好的患有心脏病的55岁的白发老人,以颠煽罪送入牢房。”“陈平福的命很贱,你就是杀掉他,也不过等于是按死了一只蚂蚁,但这并不能增添兰州的光荣,恰恰相反。”“其实网民是抓不完的。你可以随时按死一只蚂蚁,但你能按死所有的蚂蚁吗?”
姑且不论,陈平福的所谓“有罪”言论,还都是在国内的网站上发表的,这些网站深受中共宣传部控制。他们对言论进行严格筛选,反复过滤。由此幸存下来的陈平福网文,居然还能成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那么,被这些网站屏蔽、删除的文章、微博,其作者岂非人人当诛!陈平福有罪,那么允许他发表文章、开设博客的网站该当何罪?那些网站的负责人,是不是协同犯罪,甚至是罪魁祸首?如此推论,根本应该追究允许互联网进入中国的那些政府部门,如果没有互联网,陈平福又何从获取信息并发表和转发他人言论?!
如果说,上述推论是荒唐的;那么,开审网民陈平福就是一场司法闹剧,目的是震慑、打压那些关注现实并提出批评的意见人士。但是,就在此时此刻,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在流动;无数网民以博文、微博的形式揭露现实危机,表达反腐诉求,谴责贪官污吏,揭露思想专制,呼唤民主宪政……这一切,不仅是行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而且是践行中国政府庄严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在这个具有普世价值的文本上记载着: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七条
(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我们必须行动起来,保卫陈平福,反对以言治罪。因为,保卫陈平福就是保卫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保卫此时此刻正在电脑前点击键盘、移动鼠标的每一位网民的权利,保卫人们自由交流的权利,保卫人们自由获取以及发表信息的权利。
今天在中国,人们的言论空间比较起反右和文革的黑暗时代已经有了极大的拓展,这是如林昭、遇罗克等无数坚持自由思想者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但是,审判陈平福,就是扭转历史车轮,退向那个并不遥远的黑暗时代。更何况,在陈平福之前,已经有了多项恶劣的先例:谭作人调查川震豆腐渣工程和遇难学生名单被追究网文,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五年监禁。“福建三网民”为遇难女性发帖鸣冤,被判诽谤罪获刑;王荔蕻因声援三网民被判“寻衅滋事”入狱。方竹笋、任建宇因为若干微博言论甚至是在他人漫画上加评论被劳教。近日来还有朱承志因拍摄李旺阳被自杀照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批捕……
如果我们今天不站出来保卫陈平福的言论表达权,那我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对现实问题的揭露以及对公共事务的批评意见,同样会被歪曲和妖魔化;以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会像非典一样流行开来,成为权势集团打击报复的手段,成为对批评者实施政治迫害的工具;文革时代肆意将不同意见者打成反革命的悲剧势必重演。这是对整个社会肌体的致命打击,是对公共良知的戕害;在这样的人权灾难面前,我们绝不能沉默。
我们呼吁,所有希望中国走向民主、开放和文化多元性的人们,所有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不再生活在思想专制中的人们,所有关注中国民主转型的学者、思想家、人权卫士、网络公民,大家都来参与网络联署,在“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的呼吁书上签上你的名字。
签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签名统计至2012-9-8 晚9点30分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87期 2012年9月7日—9月20日)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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