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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被深圳警方驱逐周年记

黄宾
2012年8月1日是我被驱逐出深圳地界一周年的日子,当时因多方胁迫,没有将事情对外公布。阴差阳错,差不多一年后,我又来到了广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再次到广东地界上,担心再被遣返。但不同的是,我选择不再沉默。

2011年5月底,结束了在一个教育类NGO的工作,谋划今后的职业。因为热心维权,一个多月跟“深圳青草工友”服务部联系上,在他们机构先做一个月的实习,然后依据工作表现决定录用与否。

深圳青草工友隶属于中国劳工观察,是一家劳工维权机构,总部在纽约。国内的工作主要是在工厂调查,提交有关工人权利的报告,以及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宣传。

进工厂调查需要与工人一起工作、生活。10-12人一间宿舍、一天站立10个小时、吃食堂大锅饭菜,刚开始不太适应,好在只有三五天,完后还可以回市内的办公室。总的来说,能够做自己喜欢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

深圳的推友比较多,所以饭醉的次数也多。特别是与游贵兄、龙天兄等推友的交流,受益匪浅。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能够无拘束地与志同道合之人喝酒论道,那段时间很开心。

7月31日接到江西崇仁县老家母亲打来的电话,惊恐地问我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说村里有干部说我被抓了,要交三千块钱去赎人。我觉得诧异,自己还在上班呢,莫非是搞错了?当下嘱咐母亲不要慌,然后我给村干部去了电话,询问此事;回答是,他们搞错了,公安局抓了一个与我重名的人。

8月1日上午,我去东莞出差,到一个工厂搞抽查。进厂前先体检,我在医院抽完血,等待化验结果的那会儿,办公室主任打电话叫我回深圳办公室,称有急事。联系到昨日跟老家通的几次电话,我觉得不对劲。几分钟后,主任再次来电话,让我别动地儿,他来医院找我。事情已经很明显了,我推测是国保胁迫他来找我的。趁这个空档儿,我把情况电话给几个当地的朋友,免得自己被失踪了还无人知道。

约半个小时后来了两个便衣,他们自称是派出所的民警,有些事要询问我,让我收拾下行李,跟他们回趟市内。主任也不太了解情况,只是让我不要紧张,还说他也经常被询问。起初两个便衣的态度没有那么凶神恶煞,在警车上还开了王老吉给我们俩喝,但我没丧失警惕,马上用手机发了一条推“我在警车上”。后来,我看到这条推被转了几十次,传播得很广。

警车开进宝安区流塘派出所,我下车后被收去手机、背包。可笑的是,待他们归还背包时,竟然说“你的包,原原本本还给你,我们什么也没动哦”。遇此公然撒谎者,只能苦笑几声。

约莫下午三四点,审讯开始了。询问的内容与之前一个月我在武汉、贵阳两地旅游访友有关,除诸如家庭背景、工作经历、有没有前科等一般信息,重点是我在那两个地方的活动情况,见了谁、说了什么等等。回应时,涉及到自己的,我就尽量简化,涉及到他人的,就说不知道。

之后,换了一个戴眼镜的继续问话,他年纪不到四十,似乎是个领导。他拿了一份武汉警方传过来的文件,对我宣布“你也知道,深圳大运会快到了,鉴于你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伤害,我们表示深圳不欢迎你,待会儿你老家那边会来人把你接回去”。我觉得好笑,说“你们也搜查了,我没有武器,只有两个拳头,怎么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呢?”他无话可答。

几分钟,进来三个人,上前与我握手,用乡音打招呼。我只认得其中一个,是老家邻村的一个干部,他裤管一高一低,普通话也不会说,不知道带他来干嘛。年纪最大的一个(后来知道是县国保副队长)首先开口:“我们也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也不管你犯了什么了,只是奉领导的命令,把你接回去。希望你也不要怪我们。”我当即表示抗议:“公民有权自由迁徙。在你们不说明我犯了哪条法之前,我是不会跟你们回去了,除非你们把我抬出去;那样的话,性质就不一样了,就是绑架行为。你们看着办吧”,说罢,我双手交叉胸前,靠墙站立,摆开了任由他们抬走的架势。对方见说不动我,就给我母亲打电话,母亲被他们瞒骗得想来深圳接我回去。我不忍心令母亲舟车劳顿,遂答应了他们。

桑塔纳的后座,坐三个人有些挤,我被一左一右夹在中间,累了脑袋都没地方靠,很不舒服。一夜无眠。

我没被直接送回家,而是被带到家乡派出所的一个会议室,村委会书记、主任都已在场。村主任平时蛮横惯了,恶声恶气地警告我以后不能再外出,还学着警察问我话。我说“你不是警察,不是执法人员,没有资格询问我,我不会回答你的任何问题。”他欲发作,被旁边的国保制止了,然后换了副脸色,给我倒水递烟。过后,国保队长带了几个手下进来,问我有什么想法,说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表示完成程序后就让我回家。他们没有逼写什么保证书之类的东西,我当时还有些喜出望外。

回家后,我发现气氛不对,家族里的两位长辈附和着村长,无理地教训我。我很生气,一怒之下将他们全赶出了家门。可遗憾的是,那段时间几个堂弟也不来我家玩了。

母亲怕我进监狱——这也是国保的“功劳”,此后我凡是打电话、出门,她都要干涉,问个仔细。三番五次之后,我干脆宅在家里看书算了。

被遣送回家的另一个后果是,我费力筹备的“民智图书馆”在家乡夭折了,因为乡邻们将我视为受警察关注的异类。取名“民智”有开启民智之意,现在想来此名取得不妥——要等民智开启不知何年何月。为筹备这个村图书馆,我曾花了不少精力,募了几百本书,甚至连图章、牌匾都做好了,想不到最终却夭折了。为此,我大哭了一场,感慨在中国改造社会之艰难,星点的公益事也举步为艰。

在家宅了10天,之后以去南昌找工作之名,登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因为8月12日,王荔蕻大姐的案子在北京开庭,需要大家赶去声援。当时气氛紧张,很多维权人士被监控在家,而我尚有些自由,因此需要赶去,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嘛。当天,我得以到达现场,在法庭外声援王大姐。后来有推友把812的行动称为茉莉花革命以来大陆第一次大规模的街头行动,我很荣幸能够参与其中。

之后,我去过青岛、济南、南昌,找工作谋生。其中一段时间,我经济上很是困难,做过短暂的搬运工人、住过一百块一月的简陋房屋,甚至找了朋友借了钱。生活艰辛,但我不后悔我走过路,我把它当成是人生的社会体验。

最后我要明确指出,警方将我驱逐出深圳,侵犯了我的就业权、自由迁徙居住权。《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83期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