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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依法赔偿,还我清白

叶国强

2003年,原北京市宣武区政府主使,其直属产业宣武拆迁开发公司经手,以奥运危改工程需要为由,按“先拆迁后安置”的政策,将我父亲租赁的一套三居室及我兄长购买的3间平房,在没有任何安置和补偿的情况下强拆,致使我年迈的父母与我兄长两家人食宿街头。

我和妻子都是残疾人(持有政府核发证件),孩子尚在学校读书,我们有3间私属住房,是70年代自建的,但在这次奥运搬迁中,也被强拆,仅得到政府的补偿及补助共11.5万元。另外,我和兄长的两处商用房——我们在此做小生意已20年——也遭强拆厄运。为此,我和兄长加入了弱势民众依法维权的大军,风餐露宿,四处上访。

由于强拆,我叶氏三家——父母、兄长及我——流离失所,但这还不算,我们三家的财物也在强拆中被洗劫一空。强拆时,由于我们未能在现场,拆迁开发公司便将我们的大部分财产用车拉走,另一部分埋在推到的房子废墟中,为此招来了不少拾荒者。事过已近9年,我们的财物至今还扣留在政府的看管处,我们一直坚持追索,但终无结果。

我和兄长均是多年的先进个体经营者,在改革开放中勤劳致富,并且我们都热心公益事业,将自己的财富回报国家和人民。但是,在政府的强拆中,我们失去了住房、产业、工作,倾家荡产,成为赤贫。

更令我们愤怒的是,我的老父亲在房屋被强拆过程中遭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殴打,头破血流,而肇事者扬长而去。次日我们寻到家父,他已奄奄一息。我们向市、区两级政府反应此事,他们则置之不理。

我叶氏三家横遭劫难,但我们还是信赖党和政府,相信他们会还给我们公正。我们在非典期间,忍辱负重,四处奔波,逐级走访各级党政信访部门,但是,我们无缘受到党的仁德,得到的却是警察的辱骂、推搡、殴打,至今不堪回首。

对我们蒙受的厄运,党和政府没有落实政策,也没保障我们的人权;相反地,倒是国际国内的许多正义团体、仁爱之士对我们给予同情、关注和帮助。

由于强拆后,我和妻子没了住处,也没了生计来源,孩子也被迫辍学,而且辍学后,他又找不到工作。而且,我家申请低保,政府亦不批。2004年,绝望之中,我在天安门前跳金水河自杀,唯求一死百了;不料我被救起,之后送进看守所。

因在天安门前跳河,北京司法部门以寻衅滋事罪,判我坐牢两年。在监狱中,因为我坚持申诉,遭到狱警毒打,致重伤。刑满释放后,我继续向党和政府伸冤,并在网络上陈诉我叶家的冤情,但是,公安部门指控我给党和国家抹黑;我的侄子因为在电脑中为我储存给政府的申诉文件,也受到牵连。我们叔侄俩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

2004年,我兄叶国柱向北京公安局呈交游行申请,以抗议政府强拆、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结果被逮捕,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4年。他坐牢期间,遭受酷刑,致伤残。他刑满未出监狱,又以当年申请游行的事再次被逮捕;最终他因为担忧家人而被迫与政府签约,后被取保回家。

我叶家遭不幸,至今近9年。我忍受病痛、饥寒,四处上访,债台高筑;我给各级党政部门寄发诉求材料已2万余封。

2006年,经天桥办事处、信访局、民政部、残联、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核实,根据我露宿街头的实情,我一家被特批搬入政府廉租房,并拿到了低保。特别是公安分局党委发文提议宣武区政府解决我们的问题,但是该区党委和政府对之不理不睬。我感恩道谢帮我救我的清官,但坚持向各级党和政府提出我的诉求:

(一)归还并依法赔偿扣留我们的全部私有合法财产。

(二)循法依规,重新安置,并补偿我的两间被强拆的私房。

(三)依法重新审理对我的不公正判决,还我清白。

(四)如现行政策条件允许下,给我和妻子提供新的生意场地,使我和妻子两位残疾人重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