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为更有效地使用资源,《中国人权双周刊》从第181期起并入中国人权主网页。网址是:http://www.hrichina.org/chs。我们将继续遵照本刊宗旨和编辑方针,一如既往地为读者服务。

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公民维权

何施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最值得庆祝的当然是上海港口工人的罢工取得了初步胜利。这不仅对中国工人进行人权抗争、争取劳工权益是极大的鼓舞,也是对中国茉莉花运动的极大的激励和推进。茉莉花运动已经在中国蔓延,它将继续进行下去。实质上,中国发生的种种群体事件、人权抗争都属于茉莉花运动;而每起具体的人权抗争、群体事件也都在推动中国的茉莉花运动。

茉莉花运动是全民民权运动,不仅需要全民参与,也需要具体化实际化,由小到大、由点到面。在行动的过程中,消除民众恐惧、增长民众的自信力,扩大力量、影响和范畴,最终促成茉莉花运动的成功。由上海罢工事件看,当局最害怕的就是群体维权事件导致全国性的社会运动。因此,上海发生罢工后,《环球时报》就发表评论员单仁平的文章《群体事件不是“革命”的信号》。而我们要探讨的,恰恰是如何使民众争取劳动权利成为茉莉花运动的催化剂。

郭保胜

(续第49期)

社会事题分析模型第二讲

群体事件组织的首要工作是确定事题,就是社会工作者到底要做什么。确定我们要做的社会事题后,我们还要对这个题目进行详细的分析。这个题目里面到底有哪些群体力量?各力量是否支持我们的行动?力量之间的对比如何?这是确定事题后的后续组织工作。

在做这个社会事题分析工作前,可以先做两个游戏来体验,以加强各组内部的信任和团队意识。

培训游戏之三:信任倒。三个人一组,两人牵手,一人背朝两人向后倾倒,由两人扶起。轮流倒后分享倒时的感受。

培训游戏之四:长龙。1.排成两个长队。每队有队长,为龙头。2.第一次,龙头闭眼,其他人睁眼,都不能说话,龙头带队伍前行。3.第二次,龙头睁眼,但不能说话,其他人闭眼,可以说话,龙头带队伍前行。两次行进各5分钟后,成员交流,分享彼此的经验。

南岛

中国大陆没有言论自由,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但是,最近的一些事件表明,中国大陆不光没有言论自由,连不言论的自由都没有。近日,新华社的一篇英文文章,把多年前“艾未未涉嫌抄袭岳路平作品”从旧纸堆里挖里出来,说艾未未的作品剽窃艺术家岳路平的灵感,作为对艾未未的“非正式”起诉的内容。

岳路平对此以《AWW事件,提醒新华社注意分寸》和《一篇声明》做出回应。岳路平说:“本来,我一直在冷静观察这个(艾未未)事件,没想到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我的名字’被新华社招募成为一颗棋子。虽然我的名字不一定听我的,但是我也不想听失控了的‘我的名字’的。”虽然“我的名字可能已经‘被打抱不平’,但是我本人并不情愿。”

郭保胜

(续第48期)

(四)不能有效率地分析事题与构造

在目前中国,民众与当局冲突的各类事件层出不穷,但作为人权活动家不能关注所有的事件。何种事件值得我们去聚焦和运作呢?前不久,突尼斯发生的摆摊青年因受城管凌辱自焚事件可算是很好的聚焦事件,茉莉花革命的组织者很好地利用了该事件,凝聚了民众,一鼓作气颠覆和瓦解了突尼斯的威权统治。这类事件可谓“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但这类事件是可遇不可求的,需要社会矛盾积蓄到相当的程度,政府的镇压能力也疲弱到相当的程度,加上组织者有足够的群体事件组织能力,这个突发偶然的事件才可能成为彻底改变社会的契机。

姚立法

自去年10月19号以来,我被湖北省潜江市政府组织的专班人员绑架了10次(此前绑架的次数更多),被非法关押共计51天,而我从未违法,也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我曾被潜江当局多次雇凶殴打,其中两次鼻梁骨骨折和肋骨骨折。

我曾被潜江当局主管的电视台、电台和报纸诽谤为盗窃国家机密文件;我还曾因编辑印刷普法手册《谁当村官,村民说了算》——内容出自民政部文件——赠送给农民,而被潜江政府定为非法出版、多处内容违法,并处以8000元罚款。

我曾因竞选人大代表,被国保跟踪、传唤;曾在北京机场被警方拦截,不准出境;曾因指导农民依法竞选村官,被警方非法控制和关押;曾因培训独立候选人,遭到警方传唤;曾因多次义务代理弱势群体打行政官司,而被列入潜江市法院的黑名单……更严重的是,我的妻子因我受株连,也曾被潜江警方非法关押30多天……

刘贤斌

编者按:在3月25日遂宁中级法院的庭审中,刘贤斌被剥夺了在法庭上最后陈述的权利,因此这篇精彩的文字,只能在网络上流传。毫不奇怪,在一个扼杀正义、放逐良知的极权国家,刘贤斌只能走向监狱,他的文字只能被放逐。但是,历史不会停顿,正义最终将开庭审判。刘贤斌的这篇法庭陈述就是对中国野蛮政权与制度的审判,它是正义之声、良知之声,代表人类的尊严与道义。刘贤斌以他的正直、高尚、勇气及巨大的担当站在了历史的前面,他代表了中国的未来和希望。

为了向刘贤斌先生表示敬意,我们特别在此转载并向读者推荐这篇必将载入历史的文字。

法官先生和在座各位:

今天,我站在这个法庭上受到审判,不是因为我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而是因为我曾经想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是因为在这个弯曲的时代我不幸具有诚实、正直和勇敢的天性并且率性而为的缘故。

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里已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只有在人权和公民权利受到漠视和践踏的国家里,像我这样的正直公民才会受到如此没完没了的政治迫害,只有在司法不独立而缺少司法公正的社会里,才会上演一场如此荒唐的政治审判。

郭保胜

(续第47期)

瓦解而非仅救济

在一党专制没有倒台前,解体专制体制、瓦解独裁政权,是我们任何活动的最终目的,要以此为中心。至于自己组织的壮大和正规化,也应考虑这个目的。作为反对派组织,其行动可分两类,一类是对被体制残害者的救济行动,另一类是对体制具有威胁性的瓦解行动。救济能体现我们的大爱,但并不能改变这个体制;救济的事情我们也要做,但作为群体性事件的策划者,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瓦解体制的活动上。

国内有阳光公益等NGO机构、海外也有众多的政治和信仰受难者援助、救济机构,这些机构做了大量的人道工作,给受难者本人和家属进行资助、帮助人权人士逃离中国、在海外进行安置等等,海外媒体也做了大量的报道、声援工作。这些都是有益的,值得赞许,但是仅仅这些还不够,海内外除了民间公益性组织之外,也需要独立的政治组织、团体、政党,从事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和联络,他们需要分清瓦解和救济的主次关系,其最终目的是瓦解而非救济。

万海

到过三亚的朋友都应该去过天涯海角,那种置身于天地尽头的感觉让人无比震撼。但笔者认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该处景区的另一景点——天涯一棵树。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中间,一棵刺桐树顽强地挺立着。它生长在巨石的重压之下却不肯向命运低头,兀自坚毅、拼搏地生长,枝繁叶茂、泽被后人。此情此景让我忽然联想到了目前维权律师的处境,它们是那么地相似:一样的艰难、一样的坚毅。

不知从何时开始,“维权律师”一词开始流传开来,它专指国内律师界一群为了维护人权或者办理所谓“敏感案件”,而敢于直面公权力、挑战公权力的律师。在当今社会“稳定压倒一切”的大环境中,如果你对公权力有丝毫的质疑或不服从,甚至站出来进行挑战、反抗,就必然会成为“维稳”对象,也就是被打压的对象,公权力会动用一切它们能想到的力量、办法对你进行高压,直到你放弃你所追求的东西。在这中间,维权律师所受到的打压尤为残酷。

郭保胜

前言

本手册是根据加拿大、美国和台湾非暴力抗争专家和社会运动领袖的著作和经验,及中国最近几年来的诸多案例和本人参加国际非暴力抗争培训后的心得而撰写的。本手册将会介绍有效组织非暴力抗争活动的模式、方法,至于对目前形势的分析、大战略的规划,不在本手册讨论之中;也可以说,本手册重在对目前中国民主运动中战术而非战略的分析、具体的单一事题的组织和运用上。

本手册的成型,要特别感谢Canadian Urban Training Project for Christian services组织和台湾 URBAN RURAL MISSION 组织对中国民主运动的无私帮助与奉献。本手册中的大部分图片和表格,都来源于台湾 URBAN RURAL MISSION编印的《CUT训练学员手册》一书,本手册中的四个操作模型,直接来源于他们的培训。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田晓俊

滕彪、唐吉田、江天勇和唐荆陵是我的朋友,他们文章、人品和法律素养俱佳,都曾经是优秀的律师。可是,最近他们却一个接一个地消失了,连同他们的私人物品。

作为曾经的律师,他们经历了两次消失过程。一次是律师职业和身份的消失,这一次干脆是肉体的消失,或称为被失踪更合适一些。

律师职业和身份的消失可以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和结果,如很多律师因为对司法环境的不满、因为人生规划的变化或其它原因,会选择放弃律师这个职业,注销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但这四个人却是被当地司法行政当局强制注销或吊销了律师执业证,他们律师职业和身份的消失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和结果。

我了解他们。他们对民主自由的追求,对法律信念的坚守,对公民人权的关注与维护,在我与他们交往时,常常感动和激励着我。我以为,他们才是真正的律师。但这也许就是他们被注销或吊销律师执业证,乃至于被失踪的原因。

天安门母亲

1989年的“六四”大屠杀已临近第二十二个年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89年的那场大屠杀不讨论、不审议,始终没有改变当年邓小平做出的结论。据不久前披露的《李鹏日记》,邓小平于1989年5月17日在他家里召开中央常委会上说过这样的话: “措施不坚决不行,不迅速不行。我想的办法是戒严,只有这个办法才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动乱平定下来。……实行戒严如果是个错误,我首先负责,不用他们打倒,我自己倒下来。……将来写历史,错了写在我账上。已经不能考虑别的办法了,不能再让,再让中国就完了,很快就发展成全国性动乱。” 邓小平孤注一掷的这番话(当时只有赵紫阳一人“表示反对”——见《李鹏日记》),被“六四”元凶李鹏拿来当作“圣旨”,并以国务院总理名义签署了非法的戒严令,由此导致了中国军队对首都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的血腥屠杀。

絮影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或经济建设的需要,按照法定的制度将集体组织或村民的土地强制性地收归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土地管理机关人员侵害集体组织或村民切身利益的犯罪频发,导致今天一幕幕上演着被征地村民以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捍卫自己家园的悲剧。公民该如何运用现行法律法规监督负责土地征收、赔偿安置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土地管理机关人员呢?因此,研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犯罪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土地征收过程中诈骗罪的易发环节

大多数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土地管理机关人员在通告发布初期,都未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书面告知被征地集体组织或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反而以高压态势强制性地迫使集体组织、村民以低价出让自有土地,进而在报批材料上,只能采用有着集体组织或村民签字认可的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的虚假材料,更有甚者采用虚假的“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上报国务院或省国土资源厅以骗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

秦永敏

民不畏畏,大畏将至!古人云:法者,天下之大信。又云:人无信不立,而况国乎?当今中国,政府当局非法执法已成习惯,法律常为一纸空文,公民被分为三六九等,上者可任意违法不受追究,下者不违法也会被任意抓捕。2011年春节仅为将有人来拜年,我就被武汉当局拘留10天,正是后者最新实例。

2010年11月29日,我服刑刑满。当天,黎明前办完出狱手续后,汉阳监狱副监狱长赵江利指使武警抢走凝聚着我12年心血的装在三大编织袋内的两千万文字的文稿,并将我强行推上武汉公安局的警车,带往我居住地所属的新沟桥派出所,向我宣布了一份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公安机关关于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刑期的规定》。

回到家里,我深居简出,基本上不出家门,一则需要养病,二则进行反思,三来也是为了避祸。两个多月里,基本上除了早上7点到7点半出门跑步外,其它23个半小时都在家里。

丁子霖

自去年10月8日至今已四个半月,我们与刘霞女士完全被断绝了一切联系。她只是在去年10月11日给我们发过一个新手机号码,我们借了他人手机给她回电,但她的手机已经不通。后来我们知道,从那时起,她与其他朋友的音信也断了。

众所周知,刘霞女士是一位民间自由派诗人、画家和摄影艺术家。她酷爱自由、酷爱艺术、酷爱生活;当然,她更爱与她相濡以沫、共度患难的丈夫——刘晓波博士。

正因为此,中共当局于2008年底从刘霞身边抓走她的丈夫,半年后又正式逮捕,直至2009年圣诞节那天又非法重判了他11年徒刑,这一切苦难都在刘霞女士的预料之中。在刘晓波被捕前,她早就不止一次地对晓波说过:你是坐牢的命,而我自己只有送牢饭的命。她如今独自、默默地承受着,做好了在11年漫长岁月里每月一次奔波于北京与外地探监的准备——她给丈夫写信、送书、送衣物。这一切似乎都像平常一样,因为她和她丈夫早就做好了准备。

然而,随着她丈夫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谁能料到更大的厄运又降临到这个弱女子的身上。

刘正清

近年来,律师被公权力侵害,已不是新闻。最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对文永泉等八名律师大出打手,其中包括两名怀孕在身的女律师,并导致一人流产。该恶性事件令舆论哗然。人们惊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没保障,怎么去维护别人的权益呢?!法律还有何用?!

孤立地看,该事件是道里区法院法警的违法违规造成的,似乎是个案,但梳理近年来律师被公权力侵害事件,不难发现这绝非偶然事件,其中有更深层的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安检制度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多发地区的法院,都有安检制度——凡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法庭都要经过安检及身份证登记,以防止过激行为发生。从防患于未然这个角度出发,对当事人采取必要的安检措施,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一措施却成了歧视和刁难律师的利器。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控辩双方地位平等;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24日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部门安全检查规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检和登记。

赵岩

2011年1月24日——2月1日,钱云会之死的案子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多个栏目播出央视记者的采访,尽管看上去其采访、调查很仔细,可还是有很多疑点。请看律师的怀疑。

钱云会的手表录像没有进行司法鉴定

律师张九龄、夏侯敦发表文章指出(注1):

浙江乐清查获钱云会出事当天所戴的手表,手表内附微录设备,纪录了车祸全程,摄录内容将作为视听资料证据在2月1日庭审时出示。

我们看到这个录像以后,认为可以确认钱云会是被穿警服的人杀害的。我们的疑问有三点,请中国最高法院回答:

一、微录设备中摄录的音像内容时间公开的录像播放3分钟,可是为什么录像显示时间是:2010年12月25日9点46分17秒到49分13秒,那2分钟时间哪里去了?仅仅5分钟录像,为什么删除2分钟?这2分钟非常主要,可能有杀人者的说话声音,或者有证人的说话声音,请政府公开这2分钟的录像,最好把录像全部公开。

刘正清

高智晟律师被失踪;张凯、李春富二律师在重庆市办法轮功案被警察殴打并扣上手铐;李和平律师因办“敏感”案件,被国保便衣警察蒙面绑架到北京郊区小汤山毒打一顿之后弃之荒郊野外……律师遭绑架、殴打、虐待、非法关押事件层出不穷。我作为律师,见到同行们的不幸遭遇,有不寒而栗之感。而这些黑社会流氓才干得出的事,竟是国家行为,我作为公民,为之羞愧。

下面谈谈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2010年10月下旬,我到黑龙江省伊春市办理汪志谦、聂素梅涉嫌法轮功案。回来途经北京,李和平律师约我在北京住一晚,并称瑞慈国际刑辩全体员工想第二天请我吃个晚餐。当天晚上李和平律师在宾馆里和我谈起办案的辛酸苦辣,以及国保如何监控他。正闲谈着,国保就来电话找他。我对李律师说:“你最好向国保请个‘假’,说有外地律师朋友来。”李律师听了我的意见。第二天我和李律师一起乘车到瑞慈,我们前脚进门,两个国保后脚就跟上了。大概两个国保没有上峰指示,怕引起外交纠纷,才未敢贸然在瑞慈动粗撒野,只站在门外“恭候”我们晚餐。

10月底的北京已天寒。两个国保看上去有五十多岁,他们站在外面不仅尴尬,而且冷得瑟瑟发抖。

李衡

李衡:华女士,您好!我读了您的《飘香蒙难记》。前两个多月,也就是2010年刘晓波先生获诺贝尔和平奖期间,中国国内很多异议人士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人权侵犯,比如恐吓、监控、软禁、绑架、酷刑等等,您的遭遇是其中较典型的一起。为此,我想采访您几个问题,是否可以?

华泽:是的,这一期间很多人受到了当局的人权侵犯。我尽可能地回答您的问题。

李:从这个案件来看,您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您所做的,其一是您正在拍摄一部有关维权律师的纪录片,其二是您签署了《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这两件事情都在法律范畴之内,属于公民的正当权利,但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您?

华:在中国,侵犯人权是很普遍的事情。您知道,即使从中国宪法、法律来看,中国民众维权也都是合法的。特别是维权律师,他们就是要以法律来帮助民众维权,怎么可能逾越法律呢?我也是学法律的,从事任何社会活动都会首先考虑合法性。但是,中国不是法治国家,法律、人权都不在当局考虑之内。他们要控制住异议人士,为此不择手段。恐吓、监控、软禁、绑架、酷刑等等,以这些非法的暴力手段打压异议人士,这在中国已是常态,每个维权者、异议人士都有可能遭遇到。

永笑

专制社会里,权力者利用公权侵犯人权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近期中国,甚至达到了白热化状态,如:强拆强征、计划生育、污染环境、企业垄断霸权等等,涉及了所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郑建伟

2010年岁末的北京城异常地寒冷,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在空气中却总流动着一股子温暖——随着政府主导的全国性打击黑社会行动的深入,居住在北京城的公民也进入了新一轮儿的自主打击黑监狱行动,一个又一个隐藏在北京城区宾馆饭店、民居里的黑监狱窝点被揭露,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营救在驱散黑夜的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