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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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公民权利手册(三十八)
(续第64期)
公民社会提纲
31
权力结构中,必须开辟普通公民参与的有效空间,必须开辟出普通公民启动监督和寻求救济的空间。公民通过个人和团体的方式参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法院的程序,加入到社会的治理进程中去,才是公民社会的政治和生活。
32
现代技术的突飞猛进,导致政府权力膨胀、行政裁量权扩张,由此,人们需要在财政上支持议会和议员,为他们配备合适必要的技术顾问,让议员们在与政府官员及其专家们对话时,不陷于被动亦不会阻碍行政,更好地实现对政府的监督,维护政治自由;更有效率地与政府合作,推进社会发展。恰当扩大公民在政府行政决策上的公共参与,不仅不会降低行政效率,而且有利于保证行政决策的公平正义,提高公民的服从度。
33
国家权力在纵向上分为联邦、省、市和乡镇各级政府。我们不仅应在共同体内建立多中心秩序,而且当在国家内建立多层级的结构。自由民主的基本价值,尊重公民个人自我治理、自主决定的能力,但需要互助友爱的基本价值来保证公民联合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区分自由与肆意妄为、区分友爱的联合与大一统的专制,平衡公民的自由和公民的联合,创设联邦制的权力安排。多层级的国家结构,立足于尊重和促进公民个人的自由,导向于不同层级公民联合体的团结互助。联邦政府由全体公民授权产生,公民委托代表创制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直接保护公民。
34
地方自治,是联邦制的核心内容之一。联邦制必须平衡联邦最高原则与民主原则,两者都应受到限制:各地享有制定本地基本法以安排省权力结构并创制本地法律处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自治,既是公民在公民社会中建立各类组织,以实现个人自由满足个人发展的体现,亦是公民借此增强个人反抗侵犯能力的空间。地方自治尤其是乡镇自治,是公民通过民主自治来操练审议并协商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获得共和美德和国家建立民主制度的源泉。
35
我们必须认识到公民日常生活的权利和他们对公共事务的认同及支持,取决于公民在其生于斯长于斯之乡镇的作为。所以,必须尊重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是联邦制的继续延伸和彻底贯彻,但同时反对地方利益至上和地方歧视。地方矛盾和冲突,直接伤害分解联邦的友爱互助,从而会侵害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为避免暴力和分裂,联邦制将联邦与地方、地方之间的冲突纳入宪政的轨道,由联邦法院通过审理案件解释法律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联邦制必然限制不同时候表现为联邦权力或地方权力形式的国家权力。
36
政府,不仅必须实现高效的行政管理,而且应当设计公民参与的程序,让公民在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救济上都享有参与权。政府必须彻底摆脱专制政府支配公民的传统,行政管理必须完全放弃计划管理体制下以登记或审批剥夺、限制公民自由的方式。政府信息必须公开,政府行为程序必须透明。警察机关的任务,是保护公民自由、追究犯罪行为和维护公共秩序,但不得动用警察来监视异议人士,限制甚至剥夺他们的自由: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维护公共秩序”为由,下达行政命令或接受命令参与迫害维护自己或他人权利的公民,否则将受到公正的审判。
37
公民权利出自人权,人权是天赋的。公民权利必须是公民社会的坚实底座。联邦制从每一个具体的公民到各乡镇,再到各市县,再到各省,再到中央,形成公民社会的金字塔式的联邦权力结构,这样的结构特点是以公民权利为最后的基础,而不是各地方,更不是各党派,但是,这样的权力结构注重不同单位的治理参与,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公民权利之上又能上下左右互动的权力结构。这与专制社会的权力结构正好完全相反,专制的权力安排是自上而下的,从中央到各省,再到各市县,再到乡镇,再到每一个具体的人。
38
在宪政法治国家中,任何权力存在及其行使的正当性都必须通过法律得以证明,并在任何时候受到法律的制约。法院必须独立,法官的判决必须公正。法律和法院的判决,旨在实现自珍自爱、互助友爱和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行政法、刑法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判决,乃是为了保护公民、维护我国法治秩序,而不能被强势集团用来报复抗议者和镇压反对人士。政治权力之间的冲突,应进入法院,通过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对法律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来定纷止争。
39
加入国际法后,国际法和宪法具有同样的权威,也是各类法律建立的合法性前提。人民主权的国家主权必须受到限制。不仅愿意面对世界各国根据国际公约的评判和监督,而且必须设置独立的宪法法院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来防止国家法律侵犯公民权利;我们认为公权的任何行为和政策应当承受来自政党和宗教团体的批评和建议。
40
在宪政体制下,行政当局、议会和法院等等,各种独立的权力之外,还应该有一种同样独立的权力,就是公共舆论。公共舆论应该在法治框架内成为公民社会的第四大公权。政府、政党和其他公权都可以利用公共舆论自我宣传与辩解,但各种公权在利用舆论的权利上并不高于每一个具体的公民,也就是说,舆论不接受权力的垄断与干涉。应该接受这样的法理基础,以使公民社会各种单元有平等的表达权。
41
媒体传播信息的过程,同时是塑造公众情趣、影响公共利益和表达共同体理想的过程,因此,媒体应以承担起教育者责任的方式成为商业营利机构。报纸、杂志、书籍和网络不仅在给我们提供信息,同时也成为我们对政治、社会和经济活动作出判断所依赖的凭据。媒体深深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所以,若要我们不被媒体所控制和欺骗,就需要媒体不被公权、经济强势集团所支配,就需要媒体的独立、自律、多样化和自由竞争。
42
媒体必须认识到:提供真实资讯、捍卫新闻自由、维护民主和提升文明,不仅是其存在的原因,而且是其首要的责任。媒体,作为公众传播信息的机构,不能被政府控制。但是,在媒体未能自律承担责任的时候,公权可以通过法治渠道介入。
43
我们必须组建国防军队,但政党不得控制军队和其他任何军事力量。国防军队,只能由民选政府对其进行领导,同时二者必须接受和服从议会的监督。军队只能用于国家防务,保卫公民不受外来侵犯,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国家政治权力和干预国家政治程序。士兵,是穿军服的国家公民。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命令军队、指挥军队或接受命令镇压或参与镇压国内和平示威的公民,否则他们将受到公正的审判。
(待续)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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